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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當刑案遇到媒體:法院溝通機制的再建構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riminal Cases and Media: 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Court`s Communications with Media
作者 劉美香
Liu, Mei-Hsiang
貢獻者 蘇蘅
Su, Heng
劉美香
Liu, Mei-Hsiang
關鍵詞 消息來源
溝通機制
法院
媒體
司法信任
News sources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Court
Media
Trust in Justice
日期 2022
上傳時間 5-一月-2023 15:20:49 (UTC+8)
摘要 司法信任在近年來備受重視,大多數的民眾是從媒體獲得司法資訊,媒體如何報導刑案資訊將影響著民眾對司法的觀感及信任,因此要提升司法信任,法院與媒體的溝通機制與溝通順暢與否,為至關重要。
本研究以深度訪談法訪問法院發言人、法官及媒體裡的司法線記者共12人,了解目前法院與媒體對刑案資訊認知及產生落差的原因,並分析目前法院與媒體溝通機制及其優缺點,且提出改進的建議,以提升司法信任感。
研究發現,目前法院與媒體在刑案資訊的傳遞,有很大的認知落差,主要是現行法院溝通機制多是以法院視角出發的單向溝通;發言人無法與法官身分切割;媒體需要承審法官的參與;法院與媒體溝通欠缺組織對組織的概念;法院與媒體之間,對於量刑的預期與法秩序維護期待落差,是溝通不良的主因;法院對於危機情境劃分的判斷不明確。
本研究透過公共關係範式的轉移,檢視目前溝通機制,認為在實際操作上,是形式重於內容、速度重於品質、組織導向重於公眾導向,成為理想與現實的落差,未來應該轉為雙向對等溝通的關係。
綜上,本研究最後提出法院與媒體雙向溝通的可能解決之道,並提出重新建構法院發言人組織機制的建議,一併檢討現行司法院新聞聯繫發布要點,以建立法院與媒體溝通指南的可能性。
Although the spokespersons of the Court frequently speak to the reporters and the public, the Court as an entity holds fast to the purportedly traditional principles that courts should speak only through their official spokesperson or written opinions for others to figure out. Even journalists who attempt to explain the court’s decision to the public, struggle to make sense of the Judicial’s opinions under the pressures usually by new demands for instant news. This research aims to explain how the courts adopted innovative procedures to ensure their decisions are more accessible and intelligible. The author also analyzes how the courts and journalists can improve their communication practices to make their decisions more comprehensible to the public and can rebuild their public authority and trustworthiness.
This author interviewed 12 court spokespersons, judges, and court reporters in June, 2022, on how they have responded to the needs of the other side and how they find a way to make the court’s decision more easily reported and better understood. The research found that there is a large gap between the courts and the reporters. A total of 10 factors can be found that affect their communication practic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current court communication is an one-way communication. Other issues are: the spokesperson cannot separate from the judge’s identity; the journalists want to interview the trial judges instead court spokesperson etc.
To sum up, this study finally proposes a possible solution of the two-way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ourt and the media.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court needs to reconstruct the inter-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between courts and media, rewrite the guide for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wo parties.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卜政珉(2003)。《公共關係—政府公共議題決策管理》。台北:揚智書局。
王己由(2007)。《新聞審判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22年2月14日)。〈110年全年度臺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之調查研究〉。取自https://deptcrc.cc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432&index=1
白錫鏗(2010年8月19日)。〈2歲女記錯時間?叔性侵姪女判無罪〉,《聯合報》。 取自http://city.udn.com/54532/4125163
司法院(2011年至2020年)。〈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262-1.html
司法院(2015年12月4日)。〈法官評鑑委員會104年度評字第8號評鑑決議書〉。
取自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00-1.html
司法院(2017年4月7日)。〈司法院成立加強司法與社會對話推動小組積極與各界溝通〉。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429-67749-361a2-1.html
司法院(2017年12月5日)。〈司法院加強司法與社會對話推動小組社群媒體茶敘〉。取自
https://jirs.judicial.gov.tw/GNNWS/ NNWSS002.asp?id=301050
司法院(2019年11月)。〈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262-1.htmL
司法院(2020年2月26日)。〈正確傳遞司法政策、加強社會對話、整合既有資源發揮綜效—司法院第190次院會通過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修正草案設「新
聞及法治宣導處」新聞稿〉。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 cp-1887-380428-9d494-1.html
司法院(2021年11月)。〈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262-1.html
司法院(2022)。《新聞及法治宣導參考手冊》。台北:司法院。
付涵譯(2020)。〈危機傳播管理的前世今生:經典危機溝通理論的再思考〉,《傳播與社會學刊》,53:1-19。
吳姈珊(2019)。《國民法官心證形成與媒體預斷效應之關聯與救濟探討》。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宜蓁(1998)。〈企業議題管理業務初探—以公共事務部門為觀點的個案研究〉,《廣告學研究》,10:91-120。
吳佳樺(2013)。〈司法與不信任:論法官全面評核制度〉,《軍法專刊》,59(6):61-91。
吳銘峯(2020年8月20日)。〈37刀砍下母親頭顱「12樓丟中庭」驚世孽子「無期逆轉改判無罪」〉,《ETtoday新聞雲》。取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0/1789092.htm
吳麗珍、黃惠滿、李浩銑(2014)。〈方便取樣和立意取樣之比較〉,《護理雜誌》,61(3):105-111。
邢姍姍、江韋葶(2010)。〈應用危機情境溝通理論(SCCT)探討網路商店危機回應策略〉,《北商學報》,17:2-21。
宋濤(2013)。《人民法院綜合管理實務技能》。北京:人民法院。
李俊曄(2018)。《暴風眼中的法庭—司法公共關係之媒體素養輿論引導》。北京:人民法院。
社會中心(2020年4月30日)。〈殺警判無罪/公理何在?逃票狂捅刺死鐵路嫌50萬交保〉,《三立新聞網》。取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34565
汪怡君(2020)。《法院發言人之研究—以判決資訊之取得、轉譯與傳遞為中心》。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林永頌(1998)。〈法官評鑑的省思〉,《司法改革雜誌》,18:21-24。
林永翰(2018)。《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之衝突—以犯罪新聞報導之媒體公審現象為核心》。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林春元(2018)。〈司法與不信任:論人民參審的憲法界限〉,《憲政時代》,43(3):381-423。
林偉信(2020年7月16日)。〈搶回話語權司法院首設發言人室〉,《yahoo新聞網》。取自
https://tw.news.yahoo.com/%E6%90%B6%E5%9B%9E%E8%A9%B1%E8%AA%9E%E6%AC%8A-%E5%8F%B8%E9%99%A2%E9%A6%96%E8%A8%AD%E7%99% BC%E8%A8%80%E4 %BA%BA%E5%AE%A4-201000957.html
林鈺雄(2017)。《刑事訴訟法上冊》,台北:新學林。
林鈺雄(2020)。〈刑事訴訟法的發展趨勢—從公平審判原則出發〉,《月旦法學雜誌》,300:177-191。
林翠絹(2018)。〈數位優先新聞室:《海峽時報》網路新聞匯流與轉型分期〉,《傳播與社會學刊》,43:73-102。
法務部(2017年3月28日)。〈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三次會議〉。取自
https://www.moj.gov.tw/Public/Files/201703/7329182423151.pdf
范麗娟(1994)。〈深度訪談簡介〉,《戶外遊憩研究》,7(2):25-35。
范麗娟(2004)。〈深度訪談〉,謝臥龍(編),《質性研究》,頁81-126,台北:心理出版社。
姚惠忠(2012)。〈危機情境與反應策略之研究—組織與受眾認知落差之分析〉,《公共行政學報》,42:73-98。
翁秀琪(1994)。〈消息來源與新聞自主性的探討:談新聞記者聯誼會功能〉。臧國仁編,《新聞學與術的對話》。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109-145。
孫秀蕙(1996)。〈公關人員與媒體之間的互動模式對於議題管理策略的啟示—以非營利性的弱勢團體為例〉,《廣告學研究》,8:153-173。
孫秀蕙(2000)。〈網路時代的企業公關—格魯尼模式的理論性重構〉,《廣告學研究》,15:1-25。
孫秀蕙(2015)。《公共關係—理論、策略與研究實例》。新北:正中書局。
高政煌(2008)。《上市櫃公司發言人核心能力之探討—以證券商為例》。政治大學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金融組碩士論文。
高淑清(2008)。《質性研究的18堂課—首航出探之旅》。高雄:麗文文化。
許志雄(1999)。〈司法權與司法獨立〉,《月旦法學雜誌》,52:126-131。
許涵綺(2014)。《媒體公審現象的檢討—以「公平審判」與「媒體近用」概念為中心》。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一香(2019)。《公共關係—理論、策略與應用 二版》。台北:雙葉書廊。
陳羽涵(2019)。《媒體報導妨害司法之芻論》。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郁雁(2018)。《市場導向新聞學下的媒體新聞價值取向—以2016年台灣四大報頭版新聞為例》。中山大學行銷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東園(2007)。〈新聞編輯與採訪〉,《空大學訊》,388:85-92。
陳奐均(2020)。《刑事程序中之媒體規制-以犯罪報導之限制為中心》。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陳運財(2017)。〈如何建構人民信賴的司法體系─追求權責相符的刑事審判制度〉,《檢察新論》,21:3-12。
陳新民(2000)。〈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 ─ 一個比較法制上的觀察與分析〉,《臺大法學論叢》,29(3):89-134。
陳新民(2018)。〈由「法官不語」是否為拉丁法諺的法官守則論法官的言論自由及界線〉,《臺大法學論叢》,47(4):2065-2012。
郭芷余、邱俊吉(2010年8月15日)。〈荒謬判決縱容色狼〉,《蘋果日報》。取自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00815/AHC3XUT6TMEYNH23EWN377D7ZE/
郭芝榕(2014)。《從布迪厄場域觀點探討衛星電視新聞自律之運作—以八里雙屍案為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升星(2008)。〈「法官不語」與「言論自由」的憲法檢視〉,《月旦法學雜誌》,
156:103-140。
張永宏(2013)。〈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基本理念(下)〉,《月旦法學雜誌》,213:177-193。
張明偉(2018)。〈新聞及言論自由管制之檢討—從偵查不公開的觀點出發〉,《月旦刑事法評論》,9:5-26。
張娟芬(2011年2月27日)。〈冤案的共犯結構〉,《司法改革雜誌第82期》。取自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2131
張達智(2020年5月7日)。〈殺鐵警判無罪挨罵「恐龍法官」司法院秘書長不爽〉,《中時新聞網》。取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7001541-260402?chdtv
馮建三(2002)。〈人權、傳播權與新聞自由〉,《國家政策季刊》,1(2):117-142。
黃宇綸(2018年6月9日)。〈十大司法新聞評選,蘇永欽:民眾不信任司法制度,要怪媒體提供錯誤資訊〉,《風傳媒》。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447283
黃良慈(2015)。《從頂新事件探討政府危機管理模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碩士碩士論文。
黃懿慧(2012)。〈網路公共關係:研究圖像與理論模式建構〉,《傳播與社會學刊》,19:181-216。
黃懿慧(2016)。〈危機溝通策略與危機回應形式:危機類型為權變因素之效果研究〉,《傳播與社會學刊》,38:135-164。
黃懿慧(2021)。〈公共關係/策略傳播範式轉變和語境本土—機遇、挑戰與思考:對話黃懿慧教授〉,《傳播與社會學刊》,56:1-24。
温煜鈞(2020)。《以文件探勘技術探討台灣新聞之媒體偏見現象 -以新冠肺炎議題為例》。清華大學服務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詹中原、朱愛群、李宗勤、鄭錫鍇(2006)。《政府危機管理》。新北:國立空中大學。
楊晟佑(2015)。《被扭曲的訊息:法院的媒體溝通》。成功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楊清緣(2020年8月21日)。〈吸毒弒母斷頭判無罪震驚台灣社會,審判長曾改判華山分屍嫌免死惹議〉,《Newtalk新聞》。取自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8-21/453944
維基百科(2022年1月6日)。〈江國慶案〉。取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1%9F%E5%9C%8B%E6%85%B6%E6%A1%88
鄭自隆(2015)。《傳播研究與效果評估》。台北:五南。
鄭健智(2003)。《整合性危機管理模式之建構—以高科技產業為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潘淑滿(2003)。《質性研究--理論與實務》。台北:心理。
魯炳炎(2009)。〈策略性議題管理:組織與公共政策的挑戰〉,《公共行政學報》,32:171-177。
蔡聖偉(2011)。〈論「對幼童性交罪」與「強制性交罪」的關係—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第七次刑事庭決議〉,《裁判時報》,8:65-69。
蔡碧玉(2011)。〈司法改革新思維〉,《司法新聲》,97:1-9。
蔡碧玉(2016)。〈媒體審判與司法信賴〉,《月旦裁判時報》,53:121-123。
賴心瑩、毛嘉慶(2010年9月6日)。〈嗆恐龍法官925上街頭〉,《蘋果日報》。
取自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00906/DUXEVHMG5GHPWYVIVVXQLVJ2SI/
賴心瑩、郭芷余(2010年9月1日)。〈可惡法官又稱未違意願〉,《蘋果日報》。
取自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00901/GISUNPQ2OKCYW64ZWBWVVLUR44/
盧映潔(2010)。〈「意不意願」很重要嗎?--評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二二號判決暨最高法院九十九年第七次刑庭決議〉,《月旦法學雜誌》,186:164-173。
蕭文生(2020)。《傳播法基礎理論與實務》。台北:元照。
蕭麗英(2011)。〈溫柔白玫瑰的強悍力量—推動台灣版梅根法案〈〉,《在野法潮》,8:48-53。
澳門日報(2020年5月1日)。〈精神病和殺警無罪全台怒〉,《澳門日報》。取自
https://www.cyberctm.com/zh_TW/news/mobile/detail/2570369#.YhRHVehByUk
謝采寧(2006)。《處理危機公關指標之建構》。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謝琦婷(2006)。《企業危機處理策略之研究》。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鍾維軒、王燕華(2021年4月3日)。〈李義祥50萬交保不符社會期待?法院:法官獨立審判〉,《udn聯合報》。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122094/5363853
簡育琦、林佳彣(2021年4月4日)。〈一條命一萬元?!家屬不滿,痛罵「恐龍法官」〉,《TVBS新聞網》。取自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88167
龐清廉(2013年7月30日)。〈男童割喉案兇手未判死 家屬哭訴司法已死〉,《中時新聞網》。取自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0730003977-260402?chdtv
蘇永欽(1998)。《司法改革的再改革》,台北:月旦。
蘇永欽(2015)。〈夏蟲語冰錄(三十九)--給人民加個位子〉,《法令月刊》,6(4):122-125。
蘇永欽(2015)。〈夏蟲語冰錄(九十五)--法官為什麼不語?〉,《法令月刊》,(12):102-120。
蘇永欽(2016)。〈夏蟲語冰錄(一O四)--盤點再出發〉,《法令月刊》,67(9):165-176。
蘇姵容(2018)。《網路媒體與司法工作者對司法新聞及判決之認知差異》。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蘇蘅(1995)。<消息來源與新聞價值—報紙如何報導「許歷農退黨」效應>,《新 聞學與術的對話III新聞工作者與消息來源》,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蘇蘅(2019)。《傳播研究方法新論》。台北:雙葉書廊。
二、英文部分
Prakash, B. (2020). Trial by media -a threat to our judicial system? Ajeenkya DY Patil University Pune, India. doi:10.13140/RG.2.2.14656.97288
European Commission for the Efficiency of Justice.(CEPEJ). (2018, December 4 ). Guide on communication with the media and the public for courts and prosecution authorities. Retrieves from: https:// rm.coe. int/cepej-2018-15-en-
communication-manual-with-media/16809025fe#_Toc524690257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傳播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09941005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9941005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蘇蘅zh_TW
dc.contributor.advisor Su, Heng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劉美香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Liu, Mei-Hsiangen_US
dc.creator (作者) 劉美香zh_TW
dc.creator (作者) Liu, Mei-Hsiangen_US
dc.date (日期) 2022en_US
dc.date.accessioned 5-一月-2023 15:20:49 (UTC+8)-
dc.date.available 5-一月-2023 15:20:49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5-一月-2023 15:20:49 (UTC+8)-
dc.identifier (其他 識別碼) G0109941005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42900-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傳播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9941005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司法信任在近年來備受重視,大多數的民眾是從媒體獲得司法資訊,媒體如何報導刑案資訊將影響著民眾對司法的觀感及信任,因此要提升司法信任,法院與媒體的溝通機制與溝通順暢與否,為至關重要。
本研究以深度訪談法訪問法院發言人、法官及媒體裡的司法線記者共12人,了解目前法院與媒體對刑案資訊認知及產生落差的原因,並分析目前法院與媒體溝通機制及其優缺點,且提出改進的建議,以提升司法信任感。
研究發現,目前法院與媒體在刑案資訊的傳遞,有很大的認知落差,主要是現行法院溝通機制多是以法院視角出發的單向溝通;發言人無法與法官身分切割;媒體需要承審法官的參與;法院與媒體溝通欠缺組織對組織的概念;法院與媒體之間,對於量刑的預期與法秩序維護期待落差,是溝通不良的主因;法院對於危機情境劃分的判斷不明確。
本研究透過公共關係範式的轉移,檢視目前溝通機制,認為在實際操作上,是形式重於內容、速度重於品質、組織導向重於公眾導向,成為理想與現實的落差,未來應該轉為雙向對等溝通的關係。
綜上,本研究最後提出法院與媒體雙向溝通的可能解決之道,並提出重新建構法院發言人組織機制的建議,一併檢討現行司法院新聞聯繫發布要點,以建立法院與媒體溝通指南的可能性。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Although the spokespersons of the Court frequently speak to the reporters and the public, the Court as an entity holds fast to the purportedly traditional principles that courts should speak only through their official spokesperson or written opinions for others to figure out. Even journalists who attempt to explain the court’s decision to the public, struggle to make sense of the Judicial’s opinions under the pressures usually by new demands for instant news. This research aims to explain how the courts adopted innovative procedures to ensure their decisions are more accessible and intelligible. The author also analyzes how the courts and journalists can improve their communication practices to make their decisions more comprehensible to the public and can rebuild their public authority and trustworthiness.
This author interviewed 12 court spokespersons, judges, and court reporters in June, 2022, on how they have responded to the needs of the other side and how they find a way to make the court’s decision more easily reported and better understood. The research found that there is a large gap between the courts and the reporters. A total of 10 factors can be found that affect their communication practic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current court communication is an one-way communication. Other issues are: the spokesperson cannot separate from the judge’s identity; the journalists want to interview the trial judges instead court spokesperson etc.
To sum up, this study finally proposes a possible solution of the two-way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ourt and the media.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court needs to reconstruct the inter-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between courts and media, rewrite the guide for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wo parties.
en_US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目次
第一章 緒論………………………………………………………………………9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9
第二節 司法改革與媒體報導改善………………………………………12
第三節 研究目的…………………………………………………………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19
第一節 法院審判與媒體報導的客觀公正……………………………19
第二節 法院與媒體溝通…………………………………………………31
第三節 法院與媒體溝通的理論與實務…………………………………45
第四節 研究問題…………………………………………………………54
第三章 研究方法………………………………………………………………57
第一節 質性研究…………………………………………………………57
第二節 研究設計…………………………………………………………59
第四章 資料分析………………………………………………………………77
第一節 法院對溝通機制現狀認識與評估………………………………77
第二節 法院對媒體現狀認識與評估…………………………………110
第三節 媒體對法院溝通機制現狀認識與評估……………………124
第四節 刑案資訊認知落差及改善溝通機制…………………………159
第五章 結論與討論…………………………………………………………179
第一節 主要研究發現…………………………………………………179
第二節 結論與建議……………………………………………………191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建議……………………………………198
參考文獻………………………………………………………………………201

圖次
圖2-1 研究架構圖…………………………………………………………………55

表次
表2-1 發言人大事記表…………………………………………………………36
表3-1 訪談研究對象列表…………………………………………………………61
表3-2 法院發言人及法官的訪談大綱對照表……………………………………64
表3-3 司法路線記者的訪談大綱對照表…………………………………………69
表5-1 法院與媒體對刑案資訊認知落差對照表………………………………180
表5-2 發布要點檢討對照表……………………………………………………197
zh_TW
dc.format.extent 2240167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9941005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消息來源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溝通機制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法院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媒體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司法信任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News sources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Communication mechanism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Court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Media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Trust in Justiceen_US
dc.title (題名) 當刑案遇到媒體:法院溝通機制的再建構zh_TW
dc.title (題名)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riminal Cases and Media: 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Court`s Communications with Media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卜政珉(2003)。《公共關係—政府公共議題決策管理》。台北:揚智書局。
王己由(2007)。《新聞審判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22年2月14日)。〈110年全年度臺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之調查研究〉。取自https://deptcrc.cc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432&index=1
白錫鏗(2010年8月19日)。〈2歲女記錯時間?叔性侵姪女判無罪〉,《聯合報》。 取自http://city.udn.com/54532/4125163
司法院(2011年至2020年)。〈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262-1.html
司法院(2015年12月4日)。〈法官評鑑委員會104年度評字第8號評鑑決議書〉。
取自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00-1.html
司法院(2017年4月7日)。〈司法院成立加強司法與社會對話推動小組積極與各界溝通〉。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429-67749-361a2-1.html
司法院(2017年12月5日)。〈司法院加強司法與社會對話推動小組社群媒體茶敘〉。取自
https://jirs.judicial.gov.tw/GNNWS/ NNWSS002.asp?id=301050
司法院(2019年11月)。〈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262-1.htmL
司法院(2020年2月26日)。〈正確傳遞司法政策、加強社會對話、整合既有資源發揮綜效—司法院第190次院會通過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修正草案設「新
聞及法治宣導處」新聞稿〉。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 cp-1887-380428-9d494-1.html
司法院(2021年11月)。〈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取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262-1.html
司法院(2022)。《新聞及法治宣導參考手冊》。台北:司法院。
付涵譯(2020)。〈危機傳播管理的前世今生:經典危機溝通理論的再思考〉,《傳播與社會學刊》,53:1-19。
吳姈珊(2019)。《國民法官心證形成與媒體預斷效應之關聯與救濟探討》。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宜蓁(1998)。〈企業議題管理業務初探—以公共事務部門為觀點的個案研究〉,《廣告學研究》,10:91-120。
吳佳樺(2013)。〈司法與不信任:論法官全面評核制度〉,《軍法專刊》,59(6):61-91。
吳銘峯(2020年8月20日)。〈37刀砍下母親頭顱「12樓丟中庭」驚世孽子「無期逆轉改判無罪」〉,《ETtoday新聞雲》。取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0/1789092.htm
吳麗珍、黃惠滿、李浩銑(2014)。〈方便取樣和立意取樣之比較〉,《護理雜誌》,61(3):105-111。
邢姍姍、江韋葶(2010)。〈應用危機情境溝通理論(SCCT)探討網路商店危機回應策略〉,《北商學報》,17:2-21。
宋濤(2013)。《人民法院綜合管理實務技能》。北京:人民法院。
李俊曄(2018)。《暴風眼中的法庭—司法公共關係之媒體素養輿論引導》。北京:人民法院。
社會中心(2020年4月30日)。〈殺警判無罪/公理何在?逃票狂捅刺死鐵路嫌50萬交保〉,《三立新聞網》。取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34565
汪怡君(2020)。《法院發言人之研究—以判決資訊之取得、轉譯與傳遞為中心》。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林永頌(1998)。〈法官評鑑的省思〉,《司法改革雜誌》,18:21-24。
林永翰(2018)。《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之衝突—以犯罪新聞報導之媒體公審現象為核心》。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林春元(2018)。〈司法與不信任:論人民參審的憲法界限〉,《憲政時代》,43(3):381-423。
林偉信(2020年7月16日)。〈搶回話語權司法院首設發言人室〉,《yahoo新聞網》。取自
https://tw.news.yahoo.com/%E6%90%B6%E5%9B%9E%E8%A9%B1%E8%AA%9E%E6%AC%8A-%E5%8F%B8%E9%99%A2%E9%A6%96%E8%A8%AD%E7%99% BC%E8%A8%80%E4 %BA%BA%E5%AE%A4-201000957.html
林鈺雄(2017)。《刑事訴訟法上冊》,台北:新學林。
林鈺雄(2020)。〈刑事訴訟法的發展趨勢—從公平審判原則出發〉,《月旦法學雜誌》,300:177-191。
林翠絹(2018)。〈數位優先新聞室:《海峽時報》網路新聞匯流與轉型分期〉,《傳播與社會學刊》,43:73-102。
法務部(2017年3月28日)。〈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三次會議〉。取自
https://www.moj.gov.tw/Public/Files/201703/7329182423151.pdf
范麗娟(1994)。〈深度訪談簡介〉,《戶外遊憩研究》,7(2):25-35。
范麗娟(2004)。〈深度訪談〉,謝臥龍(編),《質性研究》,頁81-126,台北:心理出版社。
姚惠忠(2012)。〈危機情境與反應策略之研究—組織與受眾認知落差之分析〉,《公共行政學報》,42:73-98。
翁秀琪(1994)。〈消息來源與新聞自主性的探討:談新聞記者聯誼會功能〉。臧國仁編,《新聞學與術的對話》。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109-145。
孫秀蕙(1996)。〈公關人員與媒體之間的互動模式對於議題管理策略的啟示—以非營利性的弱勢團體為例〉,《廣告學研究》,8:153-173。
孫秀蕙(2000)。〈網路時代的企業公關—格魯尼模式的理論性重構〉,《廣告學研究》,15:1-25。
孫秀蕙(2015)。《公共關係—理論、策略與研究實例》。新北:正中書局。
高政煌(2008)。《上市櫃公司發言人核心能力之探討—以證券商為例》。政治大學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金融組碩士論文。
高淑清(2008)。《質性研究的18堂課—首航出探之旅》。高雄:麗文文化。
許志雄(1999)。〈司法權與司法獨立〉,《月旦法學雜誌》,52:126-131。
許涵綺(2014)。《媒體公審現象的檢討—以「公平審判」與「媒體近用」概念為中心》。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一香(2019)。《公共關係—理論、策略與應用 二版》。台北:雙葉書廊。
陳羽涵(2019)。《媒體報導妨害司法之芻論》。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郁雁(2018)。《市場導向新聞學下的媒體新聞價值取向—以2016年台灣四大報頭版新聞為例》。中山大學行銷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東園(2007)。〈新聞編輯與採訪〉,《空大學訊》,388:85-92。
陳奐均(2020)。《刑事程序中之媒體規制-以犯罪報導之限制為中心》。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陳運財(2017)。〈如何建構人民信賴的司法體系─追求權責相符的刑事審判制度〉,《檢察新論》,21:3-12。
陳新民(2000)。〈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 ─ 一個比較法制上的觀察與分析〉,《臺大法學論叢》,29(3):89-134。
陳新民(2018)。〈由「法官不語」是否為拉丁法諺的法官守則論法官的言論自由及界線〉,《臺大法學論叢》,47(4):2065-2012。
郭芷余、邱俊吉(2010年8月15日)。〈荒謬判決縱容色狼〉,《蘋果日報》。取自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00815/AHC3XUT6TMEYNH23EWN377D7ZE/
郭芝榕(2014)。《從布迪厄場域觀點探討衛星電視新聞自律之運作—以八里雙屍案為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升星(2008)。〈「法官不語」與「言論自由」的憲法檢視〉,《月旦法學雜誌》,
156:103-140。
張永宏(2013)。〈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基本理念(下)〉,《月旦法學雜誌》,213:177-193。
張明偉(2018)。〈新聞及言論自由管制之檢討—從偵查不公開的觀點出發〉,《月旦刑事法評論》,9:5-26。
張娟芬(2011年2月27日)。〈冤案的共犯結構〉,《司法改革雜誌第82期》。取自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2131
張達智(2020年5月7日)。〈殺鐵警判無罪挨罵「恐龍法官」司法院秘書長不爽〉,《中時新聞網》。取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7001541-260402?chdtv
馮建三(2002)。〈人權、傳播權與新聞自由〉,《國家政策季刊》,1(2):117-142。
黃宇綸(2018年6月9日)。〈十大司法新聞評選,蘇永欽:民眾不信任司法制度,要怪媒體提供錯誤資訊〉,《風傳媒》。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447283
黃良慈(2015)。《從頂新事件探討政府危機管理模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碩士碩士論文。
黃懿慧(2012)。〈網路公共關係:研究圖像與理論模式建構〉,《傳播與社會學刊》,19:181-216。
黃懿慧(2016)。〈危機溝通策略與危機回應形式:危機類型為權變因素之效果研究〉,《傳播與社會學刊》,38:135-164。
黃懿慧(2021)。〈公共關係/策略傳播範式轉變和語境本土—機遇、挑戰與思考:對話黃懿慧教授〉,《傳播與社會學刊》,56:1-24。
温煜鈞(2020)。《以文件探勘技術探討台灣新聞之媒體偏見現象 -以新冠肺炎議題為例》。清華大學服務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詹中原、朱愛群、李宗勤、鄭錫鍇(2006)。《政府危機管理》。新北:國立空中大學。
楊晟佑(2015)。《被扭曲的訊息:法院的媒體溝通》。成功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楊清緣(2020年8月21日)。〈吸毒弒母斷頭判無罪震驚台灣社會,審判長曾改判華山分屍嫌免死惹議〉,《Newtalk新聞》。取自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8-21/453944
維基百科(2022年1月6日)。〈江國慶案〉。取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1%9F%E5%9C%8B%E6%85%B6%E6%A1%88
鄭自隆(2015)。《傳播研究與效果評估》。台北:五南。
鄭健智(2003)。《整合性危機管理模式之建構—以高科技產業為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潘淑滿(2003)。《質性研究--理論與實務》。台北:心理。
魯炳炎(2009)。〈策略性議題管理:組織與公共政策的挑戰〉,《公共行政學報》,32:171-177。
蔡聖偉(2011)。〈論「對幼童性交罪」與「強制性交罪」的關係—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第七次刑事庭決議〉,《裁判時報》,8:65-69。
蔡碧玉(2011)。〈司法改革新思維〉,《司法新聲》,97:1-9。
蔡碧玉(2016)。〈媒體審判與司法信賴〉,《月旦裁判時報》,53:121-123。
賴心瑩、毛嘉慶(2010年9月6日)。〈嗆恐龍法官925上街頭〉,《蘋果日報》。
取自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00906/DUXEVHMG5GHPWYVIVVXQLVJ2SI/
賴心瑩、郭芷余(2010年9月1日)。〈可惡法官又稱未違意願〉,《蘋果日報》。
取自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00901/GISUNPQ2OKCYW64ZWBWVVLUR44/
盧映潔(2010)。〈「意不意願」很重要嗎?--評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二二號判決暨最高法院九十九年第七次刑庭決議〉,《月旦法學雜誌》,186:164-173。
蕭文生(2020)。《傳播法基礎理論與實務》。台北:元照。
蕭麗英(2011)。〈溫柔白玫瑰的強悍力量—推動台灣版梅根法案〈〉,《在野法潮》,8:48-53。
澳門日報(2020年5月1日)。〈精神病和殺警無罪全台怒〉,《澳門日報》。取自
https://www.cyberctm.com/zh_TW/news/mobile/detail/2570369#.YhRHVehByUk
謝采寧(2006)。《處理危機公關指標之建構》。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謝琦婷(2006)。《企業危機處理策略之研究》。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鍾維軒、王燕華(2021年4月3日)。〈李義祥50萬交保不符社會期待?法院:法官獨立審判〉,《udn聯合報》。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122094/5363853
簡育琦、林佳彣(2021年4月4日)。〈一條命一萬元?!家屬不滿,痛罵「恐龍法官」〉,《TVBS新聞網》。取自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88167
龐清廉(2013年7月30日)。〈男童割喉案兇手未判死 家屬哭訴司法已死〉,《中時新聞網》。取自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0730003977-260402?chdtv
蘇永欽(1998)。《司法改革的再改革》,台北:月旦。
蘇永欽(2015)。〈夏蟲語冰錄(三十九)--給人民加個位子〉,《法令月刊》,6(4):122-125。
蘇永欽(2015)。〈夏蟲語冰錄(九十五)--法官為什麼不語?〉,《法令月刊》,(12):102-120。
蘇永欽(2016)。〈夏蟲語冰錄(一O四)--盤點再出發〉,《法令月刊》,67(9):165-176。
蘇姵容(2018)。《網路媒體與司法工作者對司法新聞及判決之認知差異》。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蘇蘅(1995)。<消息來源與新聞價值—報紙如何報導「許歷農退黨」效應>,《新 聞學與術的對話III新聞工作者與消息來源》,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蘇蘅(2019)。《傳播研究方法新論》。台北:雙葉書廊。
二、英文部分
Prakash, B. (2020). Trial by media -a threat to our judicial system? Ajeenkya DY Patil University Pune, India. doi:10.13140/RG.2.2.14656.97288
European Commission for the Efficiency of Justice.(CEPEJ). (2018, December 4 ). Guide on communication with the media and the public for courts and prosecution authorities. Retrieves from: https:// rm.coe. int/cepej-2018-15-en-
communication-manual-with-media/16809025fe#_Toc524690257
zh_TW
dc.identifier.doi (DOI) 10.6814/NCCU202201741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