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產出-Theses

Article View/Open

Publication Export

Google ScholarTM

政大圖書館

Citation Infomation

  • No doi shows Citation Infomation
題名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之法制及實務研究
A Research on the Legal Regulations and Practices of Selection of Presidents of National Universities
作者 李家綺
Li, Chia-Chi
貢獻者 莊國榮
李家綺
Li, Chia-Chi
關鍵詞 學術自由
大學自治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
遴選委員會
同意權
國家監督
日期 2023
上傳時間 1-Sep-2023 14:43:25 (UTC+8)
摘要 為落實大學自治,公立大學校長新聘程序自大學法2005年12月28日修正由學校辦理遴選作業並決定校長人選,然部分學校自2014年起辦理校長遴選陸續出現作業瑕疵,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及批評。教育部在2019年首次全文修正《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但該次修法能否減少遴選爭議,或有未盡妥處部分,亟需檢討分析。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方法,首先說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係源於憲法有關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之理論基礎所衍生,再從規範層面說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法制沿革及修正重點。本研究更進一步從校長遴選作業實務程序面切入,先討論行政程序法與《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競合時之適用順序,再說明國立大學辦理校長遴選流程之共通性重點進行分析,包含校長遴選委員會各類代表產生方式、校長候選人資格、校內行使同意權等各校辦理校長遴選重點作業。
本研究結論認為大學基於憲法保障而有自治立法權,爰無待教育部授權,對其校內事務運作本得訂定規範,按其規範性質係屬自治規章,並依該權利訂定校長遴選辦法並據以辦理;惟大學自治權能仍應恪遵法律優位原則,不得牴觸大學法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而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選業務,則不得牴觸大學自治規章及其上位規範。另外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事務同時涉及大學自治運作及國家公益性,依學者見解應屬大學自治行政權之「共同任務」,國家得監督大學校長遴選,但僅能為最低限度之法律監督,不得介入為專業監督。換言之,教育部必須透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增訂規範之方式,於法規授權範圍內進行法律監督,以維持國家適度監督密度。
參考文獻 中央社(2018年12月28日)。管中閔1月8日就任成定局!台大:已收到教部同意公文。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765169
王上維(2019)。我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王宣雄(2018)。釋字第684號解釋後大學自治何去何從──以法律保留原則等三項為觀察中心。萬國法律,222,79-88。
王曉玟(2018年1月3日)。那一年,我們選出的台大校長。報導者,2023年2月21日,取自:https://www.twreporter.org/a/2018-principal-election
立法院(2005)。第6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2005年10月7日)。取自:https://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9cfcdcececfcdc5cbc9ccd2cbc6ca
立法院(2010)。第7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2010年3月31日)。取自:https://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8cfcacfc8cfcec5cec7ccd2cec6c9
朱冠諭(2017年11月03日)。副教授郭旭崧接陽明大學校長遴選過程傳「黑箱」監委調查。風傳媒,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353701
朱柔若譯(2000)。社會研究方法:質化與量化取向(W.LawrenceNeuman原著)。台北:揚智。
吳志光(2018)。大學自治之保障與教育主管機關的監督權─以大學不服教育主管機關監督措施之權利救濟為核心。教育法學評論,(1),87-93。
吳定(2003)。政策管理。臺北;聯經出版社。
吳尚軒(2022年9月26日)。美國高薪獵人才、台灣7成5大學校長「自產自銷」 大學校園引進外部人才為何那麼難。風傳媒。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7.storm.mg/article/4531166
吳柏軒(2018年3月24日)。管中閔論文爆抄襲 台大學倫會列7大理由不立案。自由電子報。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75333
吳美均(2021)。公立大學校長遴選與聘任爭議問題之合法性分析─以國立臺灣大學校長為例。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嘉義。
李松(2018)。大學自治與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省思。臺灣教育評論月刊,7(8),101-107。
李建良(2001)。大學自治、受大學教育權與法律保留原則「二一退學制度」合憲性的探討。臺灣法學雜誌,29,33-46。
李建良(2019)。行政法基本十講(九版)。臺北:元照。
李惠宗(2002)。制度性保障之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權。台灣本土法學雜誌,38,13-37。
李惠宗(2002)。從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行政權論大學退學制度合憲性。台灣本土法學雜誌,32,27-42。
李惠宗(2004)。教育行政法要義(初版)。臺北:元照。
李惠宗(2005)。大學自治下校長遴聘與法律上之擬制:從法學方法論談撤銷黃光彩大學校長聘任案。臺灣本土法學雜誌,74,89-98。
李惠宗(2018)。從法學方法論談公立大學遴聘校長之爭議。臺灣法學雜誌,344,29-37。
李惠宗(2019)。憲法要義(八版)。臺北:元照。
周志宏(1989)。學術自由與大學法。臺北:蔚理法律。
周志宏(2000)。私立大學之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以日本法制爲借鏡。臺大法學論叢,29(3),1-41。
周佳宥(2018)。大學自治下校園管理與警察權之介入。教育法學評論,(1),189-208。
周佳宥(2019)。從大學自治本質論國立大學人事自治權限範圍與國家監督界限。東吳法律學報,31(2),47-82。
林姁璇(2012)。大學規章自治下校規的制定與問題:以大學生的權利保障為中心,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南。
林明鏘(2020)。大學自治與自治監督的平衡-以台大校長遴選案論立法論之重要性。東吳法律學報,31(4),69-99。
林俐穎(2021)。學術自由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法制的檢討:以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案為例,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南。
林曉雲(2018年1月26日)台大夜發聲明:校長遴選過程沒有違法。自由電子報。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24218
林靜慧(2002)。公立大學公法人化之探究。學校行政,(18),52-65。
邱佩文(2014年10月30日)。成大遴選委員:1張廢票讓蘇慧貞成最高票。Newtalk新聞。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4-10-30/53040。
金晉丞(2021)。自大學自治之觀點探討我國國立大學校長之遴選。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風傳媒綜合報導(2018年1月10日)。台灣大副董蔡明興投給獨董管中閔?台大校長遴選被爆未利益迴避。風傳媒。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383587
張瑋真(2020)。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張馥暄(2022年7月18日)。【囂張校長土皇帝】國北教大爆恐嚇風波遭糾正 主管喊冤提告結果出爐。鏡週刊。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718soc001
教育部(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對台大校長遴選結果之說明。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E80B242040C8E9C3
教育部(2019)。國立大學辦理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23年6月24日,取自:https://ws.moe.edu.tw/001/Upload/12/relfile/7072/70185/13408b16-6b23-4e1c-8472-53f61242c4c6.pdf
教育部人事處新聞稿(2019)。健全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強化以大學自主為軸心的爭議處理機制。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23年6月24日,取自:https://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82C0377ABB8CBDE3&sms=7947BFBC4B622A7D&s=683CE0550C20388A
曹婷婷(2014年10月30日)。選校長爆黑箱,成大師生連署。中國時報,2019年09月15日,取自:https://tw.news.yahoo.com/%E9%81%B8%E6%A0%A1%E9%95%B7%E7%88%86%E9%BB%91%E7%AE%B1-%E6%88%90%E5%A4%A7%E5%B8%AB%E7%94%9F%E9%80%A3%E7%BD%B2-215035368.html#
莊國榮(2020年7月)。專題演講─法制工作如何兼顧理論與實務。台灣法學雜誌,399,63-80。
莊國榮(2022)。行政法(第八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12)。大學法制下大學自治概念的釐清─兼論法律保留原則。月旦法學雜誌,(201),5-21。
許育典(2016)。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四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16)。教育行政法(初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20)。憲法(修訂十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23)。學術倫理、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初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李佳育(2014)。從大學的法律地位探討大學自治的落實:以大學法人化為核心。當代教育研究季刊,22(1),169-209。
許育典、林穎辰(2022)。大學自治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爭議:以2018年臺大校長遴選事件為例。南臺財經法學,(9),21-56。
許春鎮(2007)。大學自治與學生法律地位。臺灣海洋法學報,6(1),200-262。
許春鎮(2008)。從大學自治之本質論退學制度-兼評大法官釋字第五六三號解釋。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46(4),105-174。
許春鎮(2021)。論自治規章(初版)。臺北:新學林。
通識在線(2018年7月12日)。從臺大校長遴選說高等教育體制的改革,風傳媒。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460943
陳文政(2019)。大學自治與國家監督-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爭議之法理分析。政大法學評論,159,1-65。
陳春生(2018)。論大學自治與憲法制度性保障。教育法學評論,1,31-47
陳香蘭(2018年2月26日)。台大校長爭議》林佳和:大家都忘了「校務會議」是大學內部最高權力機關。新頭殼newtal。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2-26/115422
陳淳文(2018)。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及其運作爭議分析。台灣法學雜誌,344,38-55。
陳清秀(2018)。大學自治權與教育部監督權之界線-以比較法為中心。台灣法學雜誌,344,91-104。
陳清秀(2018)。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爭議的法理分析。台灣法學雜誌,340,5-12。
陳新民(2007)。大學自治的保障與極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站。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npf.org.tw/2/590#
曾建元(2018)。我國實施「大學自治」的檢討─大學自治權力結構論。教育法學評論,(1),209-218。
曾建元(2020)。學生自治選舉與臺灣民主轉型-以國立臺灣大學為中心的討論。中華行政學報,(26),107-139。
程晏鈴(2018年1月31日)。管中閔當校長無疑義 台灣的大學怎麼了?。天下雜誌,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www.cw.com.tw/index.php/article/5088008
隋昊志(2018年3月21日)。管中閔赴陸兼職 法務部官員:北檢已分案恐觸刑責。TVBS新聞網。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tvbs.com.tw/life/887719
黃帝穎(2008)。大學自治與學習自由-以東吳大學法學院選課制度所生爭議為例。公民訓育學報,(19),143-168。
黃帝穎(2011)。「大學自治」─多少國家權力假汝之名!評大法官釋字第六二六號解釋。致理法學,(9),1-30。
黃帝穎(2018)。論大學自治與正當行政程序-以管中閔遴選台大校長爭議為例。新社會政策,(56),50-54。
黃國樑(2018年1月26日)。政治力鍘管爺…當年綠營力挺的台師大校長 9個月就GG了。聯合新聞網。2023年6月24日,取自:https://theme.udn.com/theme/story/6773/2950486。
黃舒芃(2013)。學術自由、大學自治與國家監督--從大學自治的意義與界限檢討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爭議之規範及監督機制。月旦法學,218。5-27。
黃舒芃(2018)。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公法學術論文集(初版)。臺北:新學林。
黃錦堂(2014)。自治條例與法律保留─多元民主正當性的觀點與實務評論。法令月刊,65(11),1-50。
黃錦堂、張文哲(2011)。大學自治與兩種法律保留原則─釋字563、626與684解釋評析。法令月刊,62(6),13-30。
葉至誠、葉立誠(2001)。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臺北市:商鼎文化
董保城(2018)。台大校長遴選案之法律問題剖析。台灣法學雜誌,334,25-28。
董保城、法治斌、周志宏等(2000)。大學運作與學術自由、大學自治之研究(期末報告),台北,教育部委託研究。
詹鎮榮(2018年9月)。大學自治在教師聘約形塑上之發展與檢討-教師違約不續聘相關行政法院裁判評析。教育法學評論,(1),115-134。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07年教正0004(公告日期2018年3月16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4&s=5979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07教正0011(公告日期2019年4月9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6190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07教正0018(公告日期2019年4月9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6375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10教正0002(公告日期2021年8月31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4&s=17563
監察院調查報告字號110教調0022(公告日期2022年1月14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17747
趙俊祥、李郁強(2013)。論大學人事自治及學生自治之法規範-評大學法第9條、第15條及第33條修正草案。法令月刊,64(3),77-105。
劉建宏(2018)。大學自治與教育部之監督權。台灣法學雜誌,345,19-23。
劉紀萱(2009)。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研究~以臺師大第11任校長遴選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在職進修碩士班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劉源俊(2019)。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漫長路。臺灣教育評論月刊,8(1),136-142。
潘乃欣(2021年7月21日)。嘉義大學遴委會調降校長當選門檻基層師喊不公。聯合新聞網,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596805
蔡茂寅(2001)。函釋的法律性質。月旦法學雜誌,74,24-25。
蔡晉宇(2022年2月23日)。新任校長遴選爭議監院糾北市大、北市府。聯合新聞網。2022年2月23日,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7323/6119223
蕭文生(2009)。身高作為入學門檻之合法性─平最高行政法院97判字第1124號判決。法令月刊,60(10),17-31。
錢利忠(2019年8月19日)。管中閔違法兼職案今言詞辯論6大爭點當庭說分明。自由時報。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89020
謝君臨(2019年3月22日)。違法兼職遭彈劾/管下台與否監委:看他良心。自由時報。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75900
鍾麗華、林曉雲、吳柏軒(2018年3月16日)。教部認可陽大校長資格 遭監院糾正。自由時報。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84259
羅詩欽、李隆盛(2020),大學校長綜理和校務會議審議的權限該如何劃分?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20年,9(8),94-103
顧以信(2019)。論國立大學之學術自治行政權--以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為例。教育法學評論,32,217-247。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106921032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6921032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莊國榮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李家綺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Li, Chia-Chien_US
dc.creator (作者) 李家綺zh_TW
dc.creator (作者) Li, Chia-Chien_US
dc.date (日期) 2023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Sep-2023 14:43:25 (UTC+8)-
dc.date.available 1-Sep-2023 14:43:25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Sep-2023 14:43:25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106921032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46838-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6921032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為落實大學自治,公立大學校長新聘程序自大學法2005年12月28日修正由學校辦理遴選作業並決定校長人選,然部分學校自2014年起辦理校長遴選陸續出現作業瑕疵,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及批評。教育部在2019年首次全文修正《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但該次修法能否減少遴選爭議,或有未盡妥處部分,亟需檢討分析。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方法,首先說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係源於憲法有關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之理論基礎所衍生,再從規範層面說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法制沿革及修正重點。本研究更進一步從校長遴選作業實務程序面切入,先討論行政程序法與《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競合時之適用順序,再說明國立大學辦理校長遴選流程之共通性重點進行分析,包含校長遴選委員會各類代表產生方式、校長候選人資格、校內行使同意權等各校辦理校長遴選重點作業。
本研究結論認為大學基於憲法保障而有自治立法權,爰無待教育部授權,對其校內事務運作本得訂定規範,按其規範性質係屬自治規章,並依該權利訂定校長遴選辦法並據以辦理;惟大學自治權能仍應恪遵法律優位原則,不得牴觸大學法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而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選業務,則不得牴觸大學自治規章及其上位規範。另外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事務同時涉及大學自治運作及國家公益性,依學者見解應屬大學自治行政權之「共同任務」,國家得監督大學校長遴選,但僅能為最低限度之法律監督,不得介入為專業監督。換言之,教育部必須透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增訂規範之方式,於法規授權範圍內進行法律監督,以維持國家適度監督密度。
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目錄 i
表次 iv
圖次 iv
第一章 緒論 1
壹、研究動機 1
貳、研究問題 2
參、研究範圍 4
肆、研究流程與研究架構 6
一、研究流程 6
二、研究架構 6
伍、研究方法 7
第二章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與大學自治 9
壹、從學術自由而生之大學自治 9
一、學術自由之內涵 9
二、大學自治內涵、範圍與類型 11
貳、大學自治與法律保留原則 13
一、法律保留原則及層級化法律保留 13
二、大學法不應限縮大學自治 14
參、大學自治與法律優位原則 16
一、大學自治立法權概念 16
二、大學自治行政權概念 18
三、法律優位原則 24
肆、遴委會辦理校長新聘程序不得牴觸大學自治規章 25
一、教育部歷次函釋 26
二、實務問題─遴委會修改遴選辦法規定違反法律原則 30
伍、小結 34
第三章 遴委會辦法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爭議 36
壹、遴委會辦法規範重點 36
貳、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爭議 39
一、國立陽明大學爭議 39
(一)遴委會未確實查證候選人資格 39
(二)教育部不應以函釋界定校長候選人資格 40
二、國立臺灣大學爭議 40
三、行政程序法與遴委會辦法間適用順序 41
四、教育部未善盡督導大學辦理校長遴選責任 42
五、應透過限制遴委會委員強化遴選公平性 43
參、遴委會辦法2019年修正重點 43
肆、小結 48
第四章 行政程序法與特別法適用 50
壹、行政程序法為普通法 51
一、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統一見解 51
二、法務部函釋 53
貳、行政程序法之迴避規定 56
參、校長遴選之迴避事項仍有行政程序法適用 59
肆、小結 60
第五章 國立大學校長共通性遴選作業重點分析 61
壹、國立大學辦理校長遴選流程概述 61
貳、遴委會各類代表產生方式 63
一、大學法規定 63
二、各類代表產生方式 65
(一)學校代表 65
(二)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 67
(三)教育部遴派代表 72
參、校長候選人資格 74
一、任用條例 74
(一)任用條例第10條 74
(二)任用條例第14條及第18條 76
二、教育部以函釋解釋「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 77
三、校長候選人資格及審查方式已納入任用條例施行細則規範 78
肆、校內行使同意權 79
一、學校實務作法 80
(一)校內行使同意權之投票權人員範圍 80
(二)各校校內行使同意權通過標準 83
二、校內行使同意權應納入遴委會辦法明文規範 84
三、監察院實務意見 85
四、小結 86
第六章 研究發現及建議 88
壹、研究發現 88
一、大學有自治立法權並受憲法保障 88
二、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屬大學自治之共同任務僅受教育部法律監督 88
三、教育部須以遴委會辦法監督或約束國立大學校長遴選 89
四、教育部應廢止遴委會有修改校務會議遴選辦法內容之函釋 90
五、行政程序法為行政普通法在特別法未規範時得予以適用 91
六、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不應由校務會議決定 91
七、校內行使同意權應以增進大學成員程序參與為實施目的 92
貳、研究建議 92
一、教育部應於遴委會辦法增訂校內行使同意權相關規定 92
二、課予候選人與遴委會委員應揭露事項之手段似有違比例原則 93
參考文獻 95
zh_TW
dc.format.extent 2665987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6921032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學術自由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大學自治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遴選委員會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同意權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國家監督zh_TW
dc.title (題名)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之法制及實務研究zh_TW
dc.title (題名) A Research on the Legal Regulations and Practices of Selection of Presidents of National Universities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中央社(2018年12月28日)。管中閔1月8日就任成定局!台大:已收到教部同意公文。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765169
王上維(2019)。我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王宣雄(2018)。釋字第684號解釋後大學自治何去何從──以法律保留原則等三項為觀察中心。萬國法律,222,79-88。
王曉玟(2018年1月3日)。那一年,我們選出的台大校長。報導者,2023年2月21日,取自:https://www.twreporter.org/a/2018-principal-election
立法院(2005)。第6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2005年10月7日)。取自:https://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9cfcdcececfcdc5cbc9ccd2cbc6ca
立法院(2010)。第7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2010年3月31日)。取自:https://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8cfcacfc8cfcec5cec7ccd2cec6c9
朱冠諭(2017年11月03日)。副教授郭旭崧接陽明大學校長遴選過程傳「黑箱」監委調查。風傳媒,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353701
朱柔若譯(2000)。社會研究方法:質化與量化取向(W.LawrenceNeuman原著)。台北:揚智。
吳志光(2018)。大學自治之保障與教育主管機關的監督權─以大學不服教育主管機關監督措施之權利救濟為核心。教育法學評論,(1),87-93。
吳定(2003)。政策管理。臺北;聯經出版社。
吳尚軒(2022年9月26日)。美國高薪獵人才、台灣7成5大學校長「自產自銷」 大學校園引進外部人才為何那麼難。風傳媒。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7.storm.mg/article/4531166
吳柏軒(2018年3月24日)。管中閔論文爆抄襲 台大學倫會列7大理由不立案。自由電子報。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75333
吳美均(2021)。公立大學校長遴選與聘任爭議問題之合法性分析─以國立臺灣大學校長為例。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嘉義。
李松(2018)。大學自治與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省思。臺灣教育評論月刊,7(8),101-107。
李建良(2001)。大學自治、受大學教育權與法律保留原則「二一退學制度」合憲性的探討。臺灣法學雜誌,29,33-46。
李建良(2019)。行政法基本十講(九版)。臺北:元照。
李惠宗(2002)。制度性保障之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權。台灣本土法學雜誌,38,13-37。
李惠宗(2002)。從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行政權論大學退學制度合憲性。台灣本土法學雜誌,32,27-42。
李惠宗(2004)。教育行政法要義(初版)。臺北:元照。
李惠宗(2005)。大學自治下校長遴聘與法律上之擬制:從法學方法論談撤銷黃光彩大學校長聘任案。臺灣本土法學雜誌,74,89-98。
李惠宗(2018)。從法學方法論談公立大學遴聘校長之爭議。臺灣法學雜誌,344,29-37。
李惠宗(2019)。憲法要義(八版)。臺北:元照。
周志宏(1989)。學術自由與大學法。臺北:蔚理法律。
周志宏(2000)。私立大學之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以日本法制爲借鏡。臺大法學論叢,29(3),1-41。
周佳宥(2018)。大學自治下校園管理與警察權之介入。教育法學評論,(1),189-208。
周佳宥(2019)。從大學自治本質論國立大學人事自治權限範圍與國家監督界限。東吳法律學報,31(2),47-82。
林姁璇(2012)。大學規章自治下校規的制定與問題:以大學生的權利保障為中心,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南。
林明鏘(2020)。大學自治與自治監督的平衡-以台大校長遴選案論立法論之重要性。東吳法律學報,31(4),69-99。
林俐穎(2021)。學術自由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法制的檢討:以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案為例,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南。
林曉雲(2018年1月26日)台大夜發聲明:校長遴選過程沒有違法。自由電子報。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24218
林靜慧(2002)。公立大學公法人化之探究。學校行政,(18),52-65。
邱佩文(2014年10月30日)。成大遴選委員:1張廢票讓蘇慧貞成最高票。Newtalk新聞。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4-10-30/53040。
金晉丞(2021)。自大學自治之觀點探討我國國立大學校長之遴選。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風傳媒綜合報導(2018年1月10日)。台灣大副董蔡明興投給獨董管中閔?台大校長遴選被爆未利益迴避。風傳媒。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383587
張瑋真(2020)。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張馥暄(2022年7月18日)。【囂張校長土皇帝】國北教大爆恐嚇風波遭糾正 主管喊冤提告結果出爐。鏡週刊。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718soc001
教育部(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對台大校長遴選結果之說明。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E80B242040C8E9C3
教育部(2019)。國立大學辦理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23年6月24日,取自:https://ws.moe.edu.tw/001/Upload/12/relfile/7072/70185/13408b16-6b23-4e1c-8472-53f61242c4c6.pdf
教育部人事處新聞稿(2019)。健全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強化以大學自主為軸心的爭議處理機制。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23年6月24日,取自:https://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82C0377ABB8CBDE3&sms=7947BFBC4B622A7D&s=683CE0550C20388A
曹婷婷(2014年10月30日)。選校長爆黑箱,成大師生連署。中國時報,2019年09月15日,取自:https://tw.news.yahoo.com/%E9%81%B8%E6%A0%A1%E9%95%B7%E7%88%86%E9%BB%91%E7%AE%B1-%E6%88%90%E5%A4%A7%E5%B8%AB%E7%94%9F%E9%80%A3%E7%BD%B2-215035368.html#
莊國榮(2020年7月)。專題演講─法制工作如何兼顧理論與實務。台灣法學雜誌,399,63-80。
莊國榮(2022)。行政法(第八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12)。大學法制下大學自治概念的釐清─兼論法律保留原則。月旦法學雜誌,(201),5-21。
許育典(2016)。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四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16)。教育行政法(初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20)。憲法(修訂十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2023)。學術倫理、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初版)。臺北:元照。
許育典、李佳育(2014)。從大學的法律地位探討大學自治的落實:以大學法人化為核心。當代教育研究季刊,22(1),169-209。
許育典、林穎辰(2022)。大學自治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爭議:以2018年臺大校長遴選事件為例。南臺財經法學,(9),21-56。
許春鎮(2007)。大學自治與學生法律地位。臺灣海洋法學報,6(1),200-262。
許春鎮(2008)。從大學自治之本質論退學制度-兼評大法官釋字第五六三號解釋。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46(4),105-174。
許春鎮(2021)。論自治規章(初版)。臺北:新學林。
通識在線(2018年7月12日)。從臺大校長遴選說高等教育體制的改革,風傳媒。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storm.mg/article/460943
陳文政(2019)。大學自治與國家監督-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爭議之法理分析。政大法學評論,159,1-65。
陳春生(2018)。論大學自治與憲法制度性保障。教育法學評論,1,31-47
陳香蘭(2018年2月26日)。台大校長爭議》林佳和:大家都忘了「校務會議」是大學內部最高權力機關。新頭殼newtal。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2-26/115422
陳淳文(2018)。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及其運作爭議分析。台灣法學雜誌,344,38-55。
陳清秀(2018)。大學自治權與教育部監督權之界線-以比較法為中心。台灣法學雜誌,344,91-104。
陳清秀(2018)。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爭議的法理分析。台灣法學雜誌,340,5-12。
陳新民(2007)。大學自治的保障與極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站。2023年4月19日,取自:https://www.npf.org.tw/2/590#
曾建元(2018)。我國實施「大學自治」的檢討─大學自治權力結構論。教育法學評論,(1),209-218。
曾建元(2020)。學生自治選舉與臺灣民主轉型-以國立臺灣大學為中心的討論。中華行政學報,(26),107-139。
程晏鈴(2018年1月31日)。管中閔當校長無疑義 台灣的大學怎麼了?。天下雜誌,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www.cw.com.tw/index.php/article/5088008
隋昊志(2018年3月21日)。管中閔赴陸兼職 法務部官員:北檢已分案恐觸刑責。TVBS新聞網。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tvbs.com.tw/life/887719
黃帝穎(2008)。大學自治與學習自由-以東吳大學法學院選課制度所生爭議為例。公民訓育學報,(19),143-168。
黃帝穎(2011)。「大學自治」─多少國家權力假汝之名!評大法官釋字第六二六號解釋。致理法學,(9),1-30。
黃帝穎(2018)。論大學自治與正當行政程序-以管中閔遴選台大校長爭議為例。新社會政策,(56),50-54。
黃國樑(2018年1月26日)。政治力鍘管爺…當年綠營力挺的台師大校長 9個月就GG了。聯合新聞網。2023年6月24日,取自:https://theme.udn.com/theme/story/6773/2950486。
黃舒芃(2013)。學術自由、大學自治與國家監督--從大學自治的意義與界限檢討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爭議之規範及監督機制。月旦法學,218。5-27。
黃舒芃(2018)。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公法學術論文集(初版)。臺北:新學林。
黃錦堂(2014)。自治條例與法律保留─多元民主正當性的觀點與實務評論。法令月刊,65(11),1-50。
黃錦堂、張文哲(2011)。大學自治與兩種法律保留原則─釋字563、626與684解釋評析。法令月刊,62(6),13-30。
葉至誠、葉立誠(2001)。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臺北市:商鼎文化
董保城(2018)。台大校長遴選案之法律問題剖析。台灣法學雜誌,334,25-28。
董保城、法治斌、周志宏等(2000)。大學運作與學術自由、大學自治之研究(期末報告),台北,教育部委託研究。
詹鎮榮(2018年9月)。大學自治在教師聘約形塑上之發展與檢討-教師違約不續聘相關行政法院裁判評析。教育法學評論,(1),115-134。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07年教正0004(公告日期2018年3月16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4&s=5979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07教正0011(公告日期2019年4月9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6190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07教正0018(公告日期2019年4月9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6375
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110教正0002(公告日期2021年8月31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4&s=17563
監察院調查報告字號110教調0022(公告日期2022年1月14日),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17747
趙俊祥、李郁強(2013)。論大學人事自治及學生自治之法規範-評大學法第9條、第15條及第33條修正草案。法令月刊,64(3),77-105。
劉建宏(2018)。大學自治與教育部之監督權。台灣法學雜誌,345,19-23。
劉紀萱(2009)。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研究~以臺師大第11任校長遴選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在職進修碩士班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劉源俊(2019)。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漫長路。臺灣教育評論月刊,8(1),136-142。
潘乃欣(2021年7月21日)。嘉義大學遴委會調降校長當選門檻基層師喊不公。聯合新聞網,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596805
蔡茂寅(2001)。函釋的法律性質。月旦法學雜誌,74,24-25。
蔡晉宇(2022年2月23日)。新任校長遴選爭議監院糾北市大、北市府。聯合新聞網。2022年2月23日,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7323/6119223
蕭文生(2009)。身高作為入學門檻之合法性─平最高行政法院97判字第1124號判決。法令月刊,60(10),17-31。
錢利忠(2019年8月19日)。管中閔違法兼職案今言詞辯論6大爭點當庭說分明。自由時報。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89020
謝君臨(2019年3月22日)。違法兼職遭彈劾/管下台與否監委:看他良心。自由時報。2022年11月27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75900
鍾麗華、林曉雲、吳柏軒(2018年3月16日)。教部認可陽大校長資格 遭監院糾正。自由時報。2023年4月14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84259
羅詩欽、李隆盛(2020),大學校長綜理和校務會議審議的權限該如何劃分?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20年,9(8),94-103
顧以信(2019)。論國立大學之學術自治行政權--以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為例。教育法學評論,32,217-247。
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