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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金融消費案例中─ 金融業者之告知義務及不實責任 In financial consumer cases - the duty to inform and the liability for misinform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
Creator | 王心貝 Wang, Shin-Bei |
Contributor | 楊淑文 Yang, Shu-Wun 王心貝 Wang,Shin-Bei |
Key Words | 金融消費者保護 說明義務 適合度原則 雷曼兄弟 高齡金融剝削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Duty of Disclosure Suitability Principle Lehman Brothers Financial Exploitation of the Elderly |
Date | 2023 |
Date Issued | 1-Apr-2025 11:49:28 (UTC+8) |
Summary | 購買金融商品已成為國人投資理財的一環,但由於部分金融商品具有高風險性及複雜性,如何保障專業知識與經濟地位皆較金融業者不足之投資人,成為金融消費者保護之重要課題。
除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告知義務與適合度原則外,本文亦將以意思決定自由保障及締約附隨義務之一之資訊告知義務作為主軸,探討如何活運民法上之基礎理論因應新興民事責任問題,於第三章本文將以雷曼兄弟一案為例,思考於實際案例中投資人有何請求權基礎可資援用,並有何實務見解有商榷餘地,提供不同之學說與本文見解作為多元思考面向,例如締約上過失同樣係以締約前之告知義務作為論述核心,然而實務見解卻囿於法條文義之桎梏而過於限縮民法第245條之1之適用範圍;此外投資人得否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應視如何定義說明義務之履行方式,以及契約存續期間金融業者之義務範圍為何。
最後,本文將探討高齡金融剝削之議題,以信託及監護作為解決方案,並參考文獻提出對於現行法制可調整之處。 Purchasing financial products has become an integral part of wealth management for individuals in Taiwan. However, due to the high risks and complexity associated with certain financial products, ensuring the protection of investors who lack both th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economic standing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s become a critical issue in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In addition to the disclosure obligations and suitability principles stipulated in the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obligation to provide information as part of the freedom of decision-making and the ancillary duties of contract formation. It explores how fundamental civil law theories can be effectively applied to address emerging issues in civil liability. Chapter Three examines the Lehman Brothers case as an example, analyzing the legal basis upon which investors may assert claims and identifying areas of contention i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Different scholarly perspectives and the author’s own views are presented to offer diverse analytical angles. For instance, pre-contractual negligence is often discussed based on the duty of disclosure before contract formation. However,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tend to overly restrict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 245-1 of the Civil Code due to the literal constraints of the law. Furthermore, whether investors can seek damages for non-performance depends on how the duty of disclosure is defined, as well as the scop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bligations throughout the contract duration. Finally,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issue of financial exploitation of the elderly, proposing trust and guardianship as potential solutions. It also reviews relevant literature to suggest possible adjustments to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
參考文獻 | 一、書籍、研究報告 1. 王志誠,財富管理法規與職業道德,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2007年7月。 2. 王志誠,信託法,五版,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16年3月。 3. 王志誠,現代金融法,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三版,2017年10月。 4. 王澤鑑,債法原理,自版,2009年9月。 5.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自版,2011年8月。 6. 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 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自版,2009年7月。 7. 王澤鑑,損害賠償法,三版,2018年9月。 8. 李智仁、張大為,信託法制案例研習,元照出版公司,九版,2023年7月。 9. 林繼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理論與實務,台灣法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 10. 林國全、王志誠、卓俊雄、汪信君、莊永丞、林建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理論與實務,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2019年5月。 11. 林誠二,債法總論新解 體系化解說(下),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 12.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理論與實務,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2019年5月。 13. 金玉瑩、陳國華、李珮瑄、卓家立、徐慧敏,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解析,建業法律事務所,2012年3月。 14.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八版,2022年9月。 15.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六版,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 16. 郭土木,金融管理法規(下),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 17. 張傳章,期貨與選擇權概論,雙葉書廊有限公司,2007年8月。 18. 陳自強,民法講義Ⅰ─契約之成立與生效,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0月。 19. 陳聰富,民法總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二版,2016年2月。 20. 陳威光,期貨與選擇權原理,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 21. 陳彩稚,保險學,三民書局,增訂三版,2012年9月。 22. 陳皓芸、杜怡靜、劉姿汝、黃銘輝,我國不實廣告執法實務之評析,公平交易委員會委託研究,2021年12月。 23. 游進發,債務不履行之法律效果,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9年9月。 24. 許士宦,民事訴訟法(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增訂一版,2018年8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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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10651003 |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10651003 |
Type | thesis |
dc.contributor.advisor | 楊淑文 | zh_TW |
dc.contributor.advisor | Yang, Shu-Wun | en_US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王心貝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Wang,Shin-Bei | en_US |
dc.creator (作者) | 王心貝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Wang, Shin-Bei | en_US |
dc.date (日期) | 2023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Apr-2025 11:49:28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Apr-2025 11:49:28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Apr-2025 11:49:28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110651003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s://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56469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系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10651003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購買金融商品已成為國人投資理財的一環,但由於部分金融商品具有高風險性及複雜性,如何保障專業知識與經濟地位皆較金融業者不足之投資人,成為金融消費者保護之重要課題。 除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告知義務與適合度原則外,本文亦將以意思決定自由保障及締約附隨義務之一之資訊告知義務作為主軸,探討如何活運民法上之基礎理論因應新興民事責任問題,於第三章本文將以雷曼兄弟一案為例,思考於實際案例中投資人有何請求權基礎可資援用,並有何實務見解有商榷餘地,提供不同之學說與本文見解作為多元思考面向,例如締約上過失同樣係以締約前之告知義務作為論述核心,然而實務見解卻囿於法條文義之桎梏而過於限縮民法第245條之1之適用範圍;此外投資人得否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應視如何定義說明義務之履行方式,以及契約存續期間金融業者之義務範圍為何。 最後,本文將探討高齡金融剝削之議題,以信託及監護作為解決方案,並參考文獻提出對於現行法制可調整之處。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Purchasing financial products has become an integral part of wealth management for individuals in Taiwan. However, due to the high risks and complexity associated with certain financial products, ensuring the protection of investors who lack both th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economic standing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s become a critical issue in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In addition to the disclosure obligations and suitability principles stipulated in the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obligation to provide information as part of the freedom of decision-making and the ancillary duties of contract formation. It explores how fundamental civil law theories can be effectively applied to address emerging issues in civil liability. Chapter Three examines the Lehman Brothers case as an example, analyzing the legal basis upon which investors may assert claims and identifying areas of contention i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Different scholarly perspectives and the author’s own views are presented to offer diverse analytical angles. For instance, pre-contractual negligence is often discussed based on the duty of disclosure before contract formation. However,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tend to overly restrict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 245-1 of the Civil Code due to the literal constraints of the law. Furthermore, whether investors can seek damages for non-performance depends on how the duty of disclosure is defined, as well as the scop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bligations throughout the contract duration. Finally,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issue of financial exploitation of the elderly, proposing trust and guardianship as potential solutions. It also reviews relevant literature to suggest possible adjustments to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 en_US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1 第一項 研究動機 1 第二項 問題意識 2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5 第一項 研究範圍 5 第二項 研究方法 5 第二章 金融交易及服務之理論與實務 7 第一節 前言 7 第二節 金融商品及服務之意義與類型介紹暨問題提出 8 第一項 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之分類標準 8 第二項 金融商品與服務簡述 9 第三項 金融業者與投資人間之法律關係 13 第三節 適合度原則 20 第一項 我國法 20 第二項 英美法 21 第三項 日本法 24 第四節 金融業者說明義務 26 第一項 說明義務 26 第二項 自契約附隨義務衍生之資訊義務 29 第三項 實務案例觀察 31 第四項 金融業者廣告或招攬不實 42 第三章 違反適合度原則、說明義務及廣告不實責任─以雷曼兄弟相關訴訟為例 49 第一節 前言 49 第二節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50 第一項 現行制度 50 第二項 比較法 52 第三項 案例分析 54 第三節 契約責任 56 第一項 論審閱期間之規定與商品複雜性 57 第二項 主張意思表示不自由撤銷 58 第三項 締約上過失 64 第四項 債務不履行 72 第五項 債權廢止請求權 79 第四節 侵權責任 81 第一項 民法第184條第1項 81 第二項 民法第184條第2項 84 第五節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下之損害賠償責任 87 第一項 第11條之損害賠償責任 87 第二項 損害賠償依據與競合 88 第六節 損害賠償範圍 91 第一項 損害賠償法概述 91 第二項 訴訟中面臨之主要爭點 97 第七節 舉證責任 99 第一項 舉證責任分配原則 99 第二項 本案舉證責任調整 100 第四章 高齡金融剝削 106 第一節 高齡化趨勢與高齡金融剝削內涵 106 第一項 高齡金融剝削之背景 106 第二項 高齡金融剝削 107 第二節 信託法制分析 111 第一項 信託概述 111 第二項 運用安養信託避免高齡金融剝削 112 第三節 監護制度 118 第一項 意定監護之意義 119 第二項 比較法上之成年監護制度 119 第三項 對於我國監護制度之省思 120 第四項 小結─監護與信託之結合 121 第四節 落實公平待客原則 123 第一項 內涵 123 第二項 弱勢消費者保護 124 第三項 公平待客原則於金融服務業之實際運用 126 第五節 案例分析 128 第一項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書─110年評字第82號 128 第二項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書─110年評字第606號 130 第五章 結論 134 第一節 金融商品交易涉訟評析 134 第一項 說明義務理論基礎 134 第二項 告知義務範圍 135 第三項 應採實質審查說 135 第四項 締約上過失要件之商榷 136 第二節 舉證責任分配 137 第一項 雷曼兄弟事件中舉證責任調整之必要 137 第二項 舉證責任減輕之方法 138 第三節 高齡金融剝削 138 第一項 信託 139 第二項 監護 140 參考文獻 141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1823092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10651003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金融消費者保護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說明義務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適合度原則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雷曼兄弟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高齡金融剝削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Duty of Disclosur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Suitability Principl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Lehman Brothers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Financial Exploitation of the Elderly | en_US |
dc.title (題名) | 金融消費案例中─ 金融業者之告知義務及不實責任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In financial consumer cases - the duty to inform and the liability for misinform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一、書籍、研究報告 1. 王志誠,財富管理法規與職業道德,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2007年7月。 2. 王志誠,信託法,五版,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16年3月。 3. 王志誠,現代金融法,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三版,2017年10月。 4. 王澤鑑,債法原理,自版,2009年9月。 5.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自版,2011年8月。 6. 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 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自版,2009年7月。 7. 王澤鑑,損害賠償法,三版,2018年9月。 8. 李智仁、張大為,信託法制案例研習,元照出版公司,九版,2023年7月。 9. 林繼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理論與實務,台灣法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 10. 林國全、王志誠、卓俊雄、汪信君、莊永丞、林建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理論與實務,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2019年5月。 11. 林誠二,債法總論新解 體系化解說(下),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 12.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理論與實務,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2019年5月。 13. 金玉瑩、陳國華、李珮瑄、卓家立、徐慧敏,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解析,建業法律事務所,2012年3月。 14.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八版,2022年9月。 15.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六版,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 16. 郭土木,金融管理法規(下),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 17. 張傳章,期貨與選擇權概論,雙葉書廊有限公司,2007年8月。 18. 陳自強,民法講義Ⅰ─契約之成立與生效,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0月。 19. 陳聰富,民法總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二版,2016年2月。 20. 陳威光,期貨與選擇權原理,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 21. 陳彩稚,保險學,三民書局,增訂三版,2012年9月。 22. 陳皓芸、杜怡靜、劉姿汝、黃銘輝,我國不實廣告執法實務之評析,公平交易委員會委託研究,2021年12月。 23. 游進發,債務不履行之法律效果,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9年9月。 24. 許士宦,民事訴訟法(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增訂一版,2018年8月。 25. 黃立主編,民法債編各論(下),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9月 26. 黃昱程,現代金融市場,華泰文化,八版,2015年8月。 27. 黃昱程,期貨與選擇權:衍生性金融商品入門經典,二版,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 28. 黃詩淳,高齡社會下信託商品發展之研究,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2020年12月。 29. 黃詩淳、陳自強,高齡化社會法律之新挑戰:以財產管理為中心,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二版,2019年4月。 30. 黃富順、楊國德,高齡學,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31. 曾宛如,證券交易法原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七版,2020年1月。 32. 楊淑文,消保法與民法之分與合,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8月。 33. 楊淑文,委任與消費金融精選判決評析,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8年1月。 34. 謝劍平,衍生性金融商品,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再版,2017年7月。 35. 戴銘昇,證券詐欺之交易因果關係,收錄於證券交易法物語(一),元照出版公司,2016年9月。 二、 期刊 1. 王怡蘋,金融消費爭議評議決定與法院核可程序之研究,政大法學評論,第183期,2014年9月,頁71-179。 2. 王志誠,銀行銷售金融商品之義務及責任─規範原則與實務爭議,月旦法學雜誌,第183期,2010年8月,頁182-207。 3. 王志誠,高齡者金融商品過度銷售之監控,月旦醫事法報告,第65期,2022年3月,頁60-68。 4. 王志誠,信託監督機制之基本構造─以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與信託監察人爲中心,臺大法學論叢,第32卷第5期,2003年9月,頁233-270。 5. 王志誠、何曜琛,當信託與保險相遇──受託人為受益人之利益投保保險之權限、風險及監控,財金法學研究,第1卷第1期,2018年6月,頁1-26。 6. 李智仁,高齡信託商品創新與信託法制,月旦民商法雜誌,第78期,2022年12月,頁40-51。 7. 向明恩,前契約說明義務之形塑與界線—評基隆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四二號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90期,2011年3月,頁171-181。 8. 向明恩,對我國民法第245條之1之反省與檢討,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9期,2011年9月,頁145-205。 9. 向明恩,德國締約上過失理論之發展,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0期,2009年6月,頁1-79。 10. 汪信君,金融市場之揭露義務與適合度規範:由行為經濟學之視角論保險商品,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9卷3期,2020年9月,頁1063-1120。 11. 汪信君,公平待客原則與保險監理─以金融弱勢之保護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35期,2023年4月,頁24-38。 12. 李智仁,高齡化社會與信託制度之運用─日本經驗之觀察,月旦財經法雜誌,第32期,2013年5月,頁91-116。 13. 李智仁,金融商品之監理趨勢與消費者保護,萬國法律,第179期,2011年10月,頁11-22。 14. 李智仁,金融老年學視角下的金融創新應用與發展,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40期,2021年4月,頁70-79。 15. 李智仁,信託2.0實務案例解析(一)──高齡金融趨勢與信託之應用講座實錄,會議實錄,2021年9月,頁 1-82。 16. 吳明軒,權利競合衍生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關係,月旦裁判時報,第83期,2019年5月,頁5-11。 17. 杜怡靜,論對金融業者行銷行為之法律規範--以日本金融商品販賣法中關於「說明義務」及「適合性原則」為參考素材,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57期,2005年12月,頁269-328。 18. 杜怡靜,連動債銷售契約中受託人之注意義務─關於信託業法中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高院九七上易四二○,台灣法學雜誌,第 134 期,頁198-201。 19. 杜怡靜,關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中「適合性原則」之再反思,月旦法學雜誌,第287期,2019年4月,頁22-42。 20. 杜怡靜,金融商品交易上關於說明義務之理論與實務上之運用─對連動債紛爭之省思,月旦民商法雜誌,第26期,2009年12月,頁50-66。 21. 杜怡靜,關於高齡者財產之保護-以金融剝削為主,當代法律,第9期,2022年9月,頁9-16。 22. 何瑞富,審閱期與猶豫期的交錯-以消費者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第 55-1 條修正案為中心,東吳法律學報,第33卷第2期,2021年10月,頁35-63。 23. 何耀琛、吳盈德,涉外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訟之準據法適用,商業法律與財金期刊,第1卷第1期,2018年12月,頁1-1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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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鴻,論結構債之法律關係及指定用途金錢信託之法律關係,軍法專刊,第55卷第3期,2009年6月,頁111-133。 41. 陳肇鴻,零售市場投資產品之法律糾紛、訴訟風險及投資人保護─臺灣有關連動債及共同基金訴訟之實證研究,政大法學評論,第141期,2015年6月,頁109-196。 42. 陳肇鴻,重思高齡客戶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手段,月旦法學雜誌,第339期,2023年8月,頁42-59。 43. 陳忠五,建物外觀顏色與預售屋廣告的契約效力─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309期,2021年2月,頁30-56。 44. 陳聰富,論過失侵害利益之侵權責任:區別權利侵害與利益侵害的困境與突破,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6卷第1期,2017年3月,頁135-200。 45. 陳聰富,過失相抵之法理基礎及其適用範圍,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98 期,2007年9月,頁70-101。 46. 陳俊元,人身保險利益之再建構:由保險信託與相關商品談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50卷第1期,2021年3月,頁 265-336。 47. 張大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銷售時受託人責任之研究─以境外結構型商品為例,月旦財經法雜誌,第28期,2012年3月,頁93-122。 48. 張大為,日本信託銀行高齡信託商品之介紹,當代法律,第9期,2022年9月,頁36-42。 49. 張冠群,金融商品銷售適合性原則之法制分析─兼評台灣金融服務法草案第三十一條及相關規定,國立高雄大學法學論叢,第5期,2009年9月,頁133-178。 50. 郭大維,金融消費爭議解決機制之研究—我國法與英國法之比較,中正財經法學,第4期,2012年1月,頁47-86。 51. 黃帥升、謝富凱、廖倪鳳,從保障投資人權益觀點論連動債券之法律關係,萬國法律,第158期,2008年4月,頁74-83。 52. 黃朝琮,證券詐欺責任中之因果關係與損害──實務見解之觀察,中正財經法學,第23期,頁119-168。 53. 黃詩淳,高齡者之財產管理─美國的持續性代理權授與及信託之啟示,中研院法學期刊,第9期,2011年9月,頁129-177。 54. 黃詩淳,美國生前信託之啟示:以信託與監護之關係為焦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8卷第2期,2019年6月,頁491-542。 55. 黃于玲、廖翊涵、古鯉榕,高齡者財務濫用與專業人士的旁觀者介入模式:以失智症為中心,台灣公共衛生雜誌,第39卷第4期,2020年8月,頁373-385。 56. 黃詩淳,初探我國成年監護與信託之併用,萬國法律,第193期,2014年2月,頁23-31。 57. 游進發,契約解除、回復原狀與損害賠償義務,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9期,2011年9月,頁207-277。 58. 楊淑文,定型化契約之管制與契約自由─德國與我國法制發展之比較分析,政大法學評論,第132期,2013年4月,頁163-213。 59. 楊淑文,預付型商品與結合契約之抗辯延伸,月旦法學雜誌,第287期,2019年4月,頁 100-122。 60. 楊淑文,信用卡使用契約之性質與回溯計息條款--相關判決評析,兩岸民事法理論與實務發展現況,元照出版公司,2014年5月。 61. 詹森林,臺灣金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月旦法學雜誌,第214期,2013年3月,頁 5-26。 62. 詹森林,提供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債務之不履行與契約之解除──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57號判決之評析:主給付義務、從給付義務及附隨義務之區辨,月旦裁判時報,第104期,2021年2月,頁5-14。 63. 葉啓洲,保險消費者保護與公司治理─公平待客原則與其界限,臺灣財經法學論叢,第5卷第1期,2023年1月,頁125-153。 64. 葉啓洲,臺灣保險消費者之資訊權保護──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說明義務規範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2013年3月,頁 46-68 65. 葉啓洲,愛情保險單與愛情靈骨塔:因詐欺對被害人取得債權之撤銷、侵權賠償與不當得利──台灣高等法院109年上字第716號民事判決,台灣法律人,2022年3月,第9期,頁144-158。 66. 葉啓洲,同居關係與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月旦法學教室,2024年11月,第265期,頁24-27。 67. 葉新民,德國民法上違反締約時說明義務之損害賠償責任─兼論以契約之回復原狀做為損害賠償方法在我國法上適用的可能性,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86期,2013年6月,頁51-123。 68. 賈棕凱,初探期貨業者於原油期貨負油價之責任,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37期,2021年1月,頁70-76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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