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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我國公司重整制度之省思:兼論債務清理法草案與中國企業破產法之啟示
Reflections on the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in Taiwan: Insights from the Draft of Debt Clearance Act and the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of the PRC
作者 許修維
Hsu, Hsiu-Wei
貢獻者 王文杰
Wang, Wen-Chieh
許修維
Hsu, Hsiu-Wei
關鍵詞 重整程序
公司重整
債務清理
債務清理法草案
日期 2026
上傳時間 2-Feb-2026 11:50:22 (UTC+8)
摘要 近年來,全球經濟環境歷經疫情衝擊與後續高通膨、升息循環影響,企業財務困境事件顯著增加,重整制度作為困境企業的重要救濟工具,其制度設計與運作成效非常重要。我國公司重整制度自納入公司法以來,雖歷經多次修正,惟整體規範密度仍顯不足,而導致我國重整程序的利用率低下,不足以因應當前企業經營環境之變遷,實有重新檢視之必要。 本文首先回顧公司重整制度之基本概念與我國相關立法沿革,並分析現行公司法架構下重整制度於聲請門檻、法院審核、重整人與監督人設計、債權行使與重整計畫形成等面向所呈現之制度困境。其次,針對司法院所提出之《債務清理法草案》,本文整理其重整章節之主要制度設計,評估其在整合債務清理體系、調整程序彈性及回應現行法缺失方面之成效,同時指出草案中仍可能引發爭議或有待進一步釐清之處。再者,本文以中國《企業破產法》之重整制度作為比較對象,著重觀察其管理人制度、債務人自行管理模式、債權人會議運作及法院角色之配置,藉以對照我國制度在治理結構與監督機制上的差異。 透過上述分析,本文認為,我國公司重整制度未來之調整方向,應著重於重整程序整體架構之再設計,特別是整體規範之完善、重整之啟動、法院之介入與重整機關間之權限分配及對債權人之保護,以回應現行法在實務運作上所呈現之制度斷裂與功能不足。債務清理法草案雖已朝向整合債務清理體系、重構重整程序之方向邁進,惟其相關規範仍有待進一步細緻化與明確化,尤須就重整人組成模式、監督機制運作及債權人參與方式進一步完善。此外,本文亦以中國《企業破產法》之重整制度作為比較對象,指出其高度法院主導之程序結構,實需搭配管理人名冊、分級選任及跨領域協作等制度化安排,以分擔法院專業負擔並提升程序可預測性。
In recent years, the global economic environment has endured the impact of the pandemic, followed by high inflation and cycles of interest rate hikes, leading to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orporate financial distress. As a vital relief tool for distressed enterprises, the design and operational effectiveness of the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are of paramount importance. Although Taiwan’s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has undergone several amendments since its inclusion in the Company Act, the overall regulatory density remains insufficient. This has resulted in low utilization of reorganization procedures, which no longer suffice to address the changes in today’s business environment, necessitating a comprehensive re-examination. This thesis begins by reviewing the basic concepts of the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and the legislative history in Taiwan. It analyzes the systemic dilemmas within the current Company Act framework across several dimensions: application thresholds, judicial review, the design of reorganizers and supervisors, the exercise of creditor rights, and the formation of reorganization plans. Subsequently, focusing on the Draft of Debt Clearing Act proposed by the Judicial Yuan, this study outlines the primary institutional designs of its reorganization chapters. It evaluates the Draft’s effectiveness in integrating the debt clearing system, adjusting procedural flexibility, and addressing the deficiencies of current laws, while identifying areas that may still provoke controversy or require further clarification. Furthermore, this research uses the reorganization system in China’s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as a comparative subject, focusing on its administrator system, the Debtor-in-Possession (DIP) model, the operation of creditors' meetings, and the allocation of the court's role to highlight differences in governance structures and oversight mechanisms compared to Taiwan. Based on the aforementioned analysis, this thesis argues that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Taiwan’s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should emphasize redesigning the overall procedural framework. Specifically, efforts should focus on perfecting comprehensive regulations, initiating reorganization, defining judicial intervention and the allocation of authority among reorganization bodies, and enhancing creditor protection to address the institutional fragmentation and functional inadequacies observed in current practice. While the Draft Debt Clearing Act moves toward integrating the debt clearing system and restructuring reorganization procedures, its regulations require further refinement and clarification—particularly regarding the composition of reorganizers, the operation of supervisory mechanisms, and the methods of creditor participation. Additionally, by comparing China’s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this study points out that a court-led procedural structure requires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such as administrator rosters, graded selection, and cross-disciplinary collaboration to alleviate the professional burden on courts and enhance procedural predictability.
參考文獻 一、 專書(依姓氏筆畫排序) (一) 我國專書 1. 柯芳枝,《公司法論(下)》,三民書局,2005年3月。 2. 武憶舟,《公司法論》,自版,1998年3月。 3. 羅建勛,《公司如何重整》,永然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8月。 (二) 中國專書 1. 王東敏,《新破產法疑難解讀與實務操作》,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 2. 王佐發,《上市公司重整中債權人與中小股東的法律保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12月。 3. 申林平,《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原理與實務》,法律出版社,2023年2月。 4. 李智強,《企業重整程序的正當性基礎與規範建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4月。 5. 許勝鋒,《企業破產法注釋書(第二版)》,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23年7月。 6. 趙萬一主編,《破產法理論前沿研究》,法律出版社,2023年6月。 7. 宋玉霞、胡慶治,《企業破產重整紓困法律問題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4年5月。 8.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全國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 9.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三)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 10.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第五合議庭,《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審理情況總結報告》,商事審判指導,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第3輯。 11. 趙萬一主編,《破產法理論前沿研究》,法律出版社,2023年6月。 12. 韓長印主編,何歡、韓長印譯,《美國破產法協會〈美國破產重整制度改革調研報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6年11月。 二、 期刊文獻 (一) 我國文獻 1. 王文宇,我國公司重整法制之檢討與建議,金融財務,第4期,1999年10月。 2. 王文宇,從經濟觀點論我國重整制度,新金融法,元照出版,2004年11月。 3. 王志誠,公司法:第十講—公司重整法制:重整之聲請程序、重整債權及重整債務,月旦法學教室,元照出版,第38期,2005年12月。 4. 王志誠,從重整法制之目的評釋司法實務之見解,經社法治論叢,第37期,2006年1月。 5. 王志誠,重整開始之效力—債務清理法草案之評釋與建議,月旦法學雜誌,第152期,2008年1月。 6. 朱德芳,論重整中公司之公司治理—以當事人之利害衝突與重整法制之目的為核心,兼論債權人於公司治理中之功能與地位,東吳法律學報,第17卷2期,2005年12月。 7. 施建州,論資本維持原則之原理,逢甲人文社會學報,第4期,2002年5月。 8. 林嬋娟、洪櫻芬、薛敏正,財務困難公司之盈餘管理實證研究,管理學報,第14卷第1期,1997年3月。 9. 許士宦,企業之債務清理,月旦法學雜誌,2007年11月。 10. 許士宦,倒產企業之重建—兼評破產法修正草案與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台灣法學新課題(四),元照出版,2006年8月。 11. 許士宦,債務清理法之新進展(上),月旦法學雜誌,第240期,2015年4月。 12. 黃虹霞,公司重整制度之檢討,萬國法律,第122期,2002年4月。 13. 黃帥升,公司重整可能性之判斷標準與考量面向,會計研究月刊,第359期,2015年10月。 14. 廖郁晴,公司重整制度之再省思,萬國法律,第151期,2007年2月。 15. 鄭有為,論資不抵債—從公司法第二一一條第二項出發兼論我國公司法典、民法典與破產法典未來應有之調整,政大法學評論,第88期,2005年12月。 16. 鄭有為,論自願性重整──兼論對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重整章的幾點觀察與建議,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13期,2020年3月。 17. 鄭有為,論清算式重整──兼論債務清理法草案第261條的時代意義,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14期,2020年6月。 18. 鄭有為,日本民事再生法20年之回顧和展望—以「企業再生」為探討核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2021年9月。 19. 謝金賢、張志揚,公司重整制度及相關會計處理,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33期,元照出版,2020年9月。 (二) 中國文獻 1. 王欣新,破產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蘇州大學學報,2024年,第11卷,第3期。 2. 宋曉明、張永健、劉敏,關於適用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應用),2011年,第21期。 3. 郁林,破產程序中管理人職責履行的強化與監督完善——以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架構為視角,法律適用,2017年,第5期。 4. 徐陽光、韓玥,重整計畫中的債權分組規制研究,法治研究,2022年,第4期。 5. 賀小榮、王富博、杜軍,破產管理人与重整制度的探索与完善——《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理解与适用(上),人民司法(應用),2018年,第13期。 6. 賀小榮、葛洪濤、郁琳,破產清算、關聯企業破產以及執行與破產銜接的規範與完善——《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理解與適用(下),人民司法(應用),2018年,第16期。 7. 趙柯,新舊破產法之比較,人民司法,2006年,第12期。 8. 劉敏、池偉宏,法院批准重整計畫實務問題研究,法律適用,2011年,第10期。 9. 劉敏,破產審判新動態及應對策略,破產法論壇,第12輯,法律出版社,2016年。 三、 學位論文 1. 白梅芳,從經濟觀點論公司重整法制,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5月。 2. 洪家鎂,財務危機公司重生之策略探討,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財務管理系碩士論文,2017年6月。 3. 何明樺,財務困境與動態清算之再檢視─賽局理論之應用,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碩士論文,2018年6月。 4. 章郁佳,企業重整法制之研究-從公司重整到法人重整之理論變遷,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6月。 5. 陳夏毅,公司重整程序中法院扮演的角色──由比較法角度評示我國公司重整法制實務見解之妥適性,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 6. 陳湘茹,論公司重整之監控機制,私立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7月。 7. 林家豪,公司重整計畫之研究-以債權人保護出發,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8. 林貴卿,公司治理與公司重整之研究,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 9. 康雅馨,重整計畫之擬定、界限與司法審查,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財經法組碩士論文,2023年6月。 10. 曾宛如,公司重整制度之研究--兼論重整法院之輔助機關,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1993年。 11. 程惠晶,債務清理法制之研究-以跨國企業之破產與重整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7年7月。 12. 楊森豪,從實務觀察我國重整制度之現在與未來,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 13. 詹儒樺,公司重整與債權協商之研究,中興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2004年。 四、 法規、解釋與裁判資料 (一) 我國法規 1. 《公司法》 2. 《非訟事件法》 3. 《稅捐稽徵法》 4. 《破產法》 5. 《企業併購法》 6. 《國家總動員法》 (二) 我國實務見解 1. 司法院院字第1765號解釋。 2. 司法院73年廳民一字第0672號函。 3. 司法院78年7月12日秘臺廳(一)字第01678號。 4. 釋字第106號理由書。 5. 台49經字第6589號函釋。 6. 最高法院56年臺抗字第320號裁定。 7. 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790號民事判例。 8. 最高法院78年台抗字第133號裁定。 9. 最高法院92年度台抗字第283號民事裁定。 10.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104號民事裁定。 11. 臺灣高等法院91年抗字第3174號裁定。 12.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2861號民事裁定。 13.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3859號民事裁定。 14.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1027號民事裁定。 (三) 中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四) 中國司法解釋/會議紀要/規範性文件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1年9月。 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9年3月。 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2018年3月。 4.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2012年10月。 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2007年4月。 6. 最高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2019年11月。 7.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2025年3月修訂。 8.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2025年3月修訂。 (五) 美國法規 1. 《美國破產法》(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de)。 五、 官方統計、立法資料與報告(依機關筆畫排序) 1. 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2016年。 2. 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建議文本說明,2018年。 3.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新版破產法(債務清理法)修正草案建議修正條文增補說明,2014年。 4.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經濟部各類商業組織別登記家數月統計表,2025年10月份統計。 5. 第一屆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618號,政府提案第603號,1961年。 6. 立法院公報第37會期第6期,1966年。 7. 立法院公報第59卷第51期,1970年。 六、 網路資料 1. 徐家仁,疫情重創全球經濟 百年企業紛紛聲請破產,2020年5月11日,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78313(最後瀏覽日2025年12月7日)。 2. 賀軍,疫情持續重擊,2020年中國房市斷崖式下跌,2020年3月6日,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0972/4394650(最後瀏覽日2026年1月15日)。 3. 劉俐均、謝賢熺,疫情後殭屍企業現形!難抵通膨壓力 美預估將倒3200家店,2024年7月17日,https://tw.news.yahoo.com/%E7%96%AB%E6%83%85%E5%BE%8C%E6%AE%AD%E5%B1%8D%E4%BC%81%E6%A5%AD%E7%8F%BE%E5%BD%A2-%E9%9B%A3%E6%8A%B5%E9%80%9A%E8%86%A8%E5%A3%93%E5%8A%9B-%E7%BE%8E%E9%A0%90%E4%BC%B0%E5%B0%87%E5%80%923200%E5%AE%B6%E5%BA%97-132918224.html(最後瀏覽日2025年12月7日)。 4. 吳佳穎、余弦妙、陳依旻、林淑慧、李錦奇,三級警戒的經濟悲歌,2021年7月27日https://www.nasme.org.tw/tw/board/news/90(最後瀏覽日2025年12月7日)。 5.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唐榮鐵工廠:見證國營企業民營化歷程,2022年2月18日,https://www.archives.gov.tw/tw/arctw/69-1791.html(最後瀏覽日2026年1月15日)。 6. 證券期貨局(sfb.gov.tw),最後統計日:2024年9月11日。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1010&parentpath=0%2C4%2C109 7.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發行概況,統計至114年11月,https://nstatdb.dgbas.gov.tw/dgbasall/webMain.aspx?sys=100&funid=qryout&funid2=A110101010&outmode=8&ym=10901&ymt=11411&cycle=41&outkind=11&compmode=0&ratenm=%u7D71%u8A08%u503C&fldlst=100010001100&compmode=0&rr=q8850x&&rdm=R100741(最後瀏覽日2026年1月15日)。 七、 其他 1. 聯合國國際貿法委員會,〈貿易法委員會破產法立法指南〉第五部分,2021年。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10651045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10651045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王文杰zh_TW
dc.contributor.advisor Wang, Wen-Chieh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許修維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Hsu, Hsiu-Weien_US
dc.creator (作者) 許修維zh_TW
dc.creator (作者) Hsu, Hsiu-Weien_US
dc.date (日期) 2026en_US
dc.date.accessioned 2-Feb-2026 11:50:22 (UTC+8)-
dc.date.available 2-Feb-2026 11:50:22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2-Feb-2026 11:50:22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110651045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s://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61289-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10651045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近年來,全球經濟環境歷經疫情衝擊與後續高通膨、升息循環影響,企業財務困境事件顯著增加,重整制度作為困境企業的重要救濟工具,其制度設計與運作成效非常重要。我國公司重整制度自納入公司法以來,雖歷經多次修正,惟整體規範密度仍顯不足,而導致我國重整程序的利用率低下,不足以因應當前企業經營環境之變遷,實有重新檢視之必要。 本文首先回顧公司重整制度之基本概念與我國相關立法沿革,並分析現行公司法架構下重整制度於聲請門檻、法院審核、重整人與監督人設計、債權行使與重整計畫形成等面向所呈現之制度困境。其次,針對司法院所提出之《債務清理法草案》,本文整理其重整章節之主要制度設計,評估其在整合債務清理體系、調整程序彈性及回應現行法缺失方面之成效,同時指出草案中仍可能引發爭議或有待進一步釐清之處。再者,本文以中國《企業破產法》之重整制度作為比較對象,著重觀察其管理人制度、債務人自行管理模式、債權人會議運作及法院角色之配置,藉以對照我國制度在治理結構與監督機制上的差異。 透過上述分析,本文認為,我國公司重整制度未來之調整方向,應著重於重整程序整體架構之再設計,特別是整體規範之完善、重整之啟動、法院之介入與重整機關間之權限分配及對債權人之保護,以回應現行法在實務運作上所呈現之制度斷裂與功能不足。債務清理法草案雖已朝向整合債務清理體系、重構重整程序之方向邁進,惟其相關規範仍有待進一步細緻化與明確化,尤須就重整人組成模式、監督機制運作及債權人參與方式進一步完善。此外,本文亦以中國《企業破產法》之重整制度作為比較對象,指出其高度法院主導之程序結構,實需搭配管理人名冊、分級選任及跨領域協作等制度化安排,以分擔法院專業負擔並提升程序可預測性。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In recent years, the global economic environment has endured the impact of the pandemic, followed by high inflation and cycles of interest rate hikes, leading to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orporate financial distress. As a vital relief tool for distressed enterprises, the design and operational effectiveness of the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are of paramount importance. Although Taiwan’s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has undergone several amendments since its inclusion in the Company Act, the overall regulatory density remains insufficient. This has resulted in low utilization of reorganization procedures, which no longer suffice to address the changes in today’s business environment, necessitating a comprehensive re-examination. This thesis begins by reviewing the basic concepts of the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and the legislative history in Taiwan. It analyzes the systemic dilemmas within the current Company Act framework across several dimensions: application thresholds, judicial review, the design of reorganizers and supervisors, the exercise of creditor rights, and the formation of reorganization plans. Subsequently, focusing on the Draft of Debt Clearing Act proposed by the Judicial Yuan, this study outlines the primary institutional designs of its reorganization chapters. It evaluates the Draft’s effectiveness in integrating the debt clearing system, adjusting procedural flexibility, and addressing the deficiencies of current laws, while identifying areas that may still provoke controversy or require further clarification. Furthermore, this research uses the reorganization system in China’s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as a comparative subject, focusing on its administrator system, the Debtor-in-Possession (DIP) model, the operation of creditors' meetings, and the allocation of the court's role to highlight differences in governance structures and oversight mechanisms compared to Taiwan. Based on the aforementioned analysis, this thesis argues that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Taiwan’s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should emphasize redesigning the overall procedural framework. Specifically, efforts should focus on perfecting comprehensive regulations, initiating reorganization, defining judicial intervention and the allocation of authority among reorganization bodies, and enhancing creditor protection to address the institutional fragmentation and functional inadequacies observed in current practice. While the Draft Debt Clearing Act moves toward integrating the debt clearing system and restructuring reorganization procedures, its regulations require further refinement and clarification—particularly regarding the composition of reorganizers, the operation of supervisory mechanisms, and the methods of creditor participation. Additionally, by comparing China’s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this study points out that a court-led procedural structure requires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such as administrator rosters, graded selection, and cross-disciplinary collaboration to alleviate the professional burden on courts and enhance procedural predictability.en_US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2 第一項 文獻分析法 2 第二項 比較研究法 2 第三節 研究架構 2 第二章 公司重整之概念 5 第一節 基礎概念 5 第一項 類型 6 第一款 清理體系 6 第二款 重整之主導者 7 第三款 重整之方式及內容 8 第二節 我國法立法沿革 11 第一項 唐榮鐵工廠案 11 第二項 釋字第106號 12 第三項 立法及修正 13 第三章 現行法下之重整 15 第一節 重整之聲請 15 第一項 聲請原因 18 第二項 聲請權人 22 第三項 聲請程式 24 第二節 法院之審核及處置 26 第一項 形式審查 26 第二項 實質審查 26 第一款 主管機關及其他團體 26 第二款 檢查人 27 第三款 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建議 30 第三項 審核期間 31 第四項 保全處分 32 第三節 重整程序之進行及法律效力 34 第一項 重整開始之效力 35 第一款 對內效力 35 第二款 對外效力 36 第三款 重整債權及重整債務 36 第一目 重整債權 36 第二目 重整債務 40 第二項 關係人會議 41 第三項 重整計畫 42 第一款 重整計畫之提出 42 第二款 重整計畫之內容 45 第三款 重整計畫之表決及認可 46 第四款 重整計畫之執行 50 第四項 重整之終止與完結 51 第四節 重整人及重整監督人 54 第一項 重整人 55 第一款 重整人之選任 55 第二款 重整人之職責 56 第二項 重整監督人 58 第一款 重整監督人之選任 59 第二款 重整監督人之職權 59 第五節 小結 60 第四章 債務清理法草案 63 第一節 立法沿革 63 第二節 草案重整制度之主要規範與設計 64 第三節 總則中與重整相關之規定 65 第一項 通則及其他細項 65 第二項 事件之處理 65 第三項 債務清理機關 66 第四項 債務人財產之保全 68 第五項 債權之行使及申報 71 第六項 債權人會議 75 第四節 重整程序 76 第一項 重整之聲請 76 第一款 聲請原因、聲請權人及聲請程式 76 第二款 法院之審酌及處置 79 第二項 重整之開始及效力 83 第一款 法院 83 第二款 管理人 84 第一目 選任及組成 85 第二目 管理人之職權 85 第三目 擔保權消滅許可制度 86 第三款 監督人 87 第三項 重整債權、社員權及共益債權之行使 88 第一款 重整債權 88 第二款 社員權 92 第三款 共益債權 92 第四項 關係人會議 94 第五項 重整計畫 95 第一款 重整計畫之提出 95 第二款 重整計畫之內容 96 第三款 重整計畫之可決與認可 98 第四款 重整計畫之效力 102 第六項 重整之執行與終結 103 第一款 重整之執行 103 第二款 重整之期限與終結 105 第五節 小結 107 第五章 中國重整制度 109 第一節 重整之申請 110 第一項 重整原因 110 第二項 申請主體 111 第三項 申請程式與資料 113 第二節 法院之審核與裁定 114 第三節 管理人 116 第一項 管理人之產生 116 第二項 管理人之職權 118 第三項 債務人自行管理模式 120 第四節 債權人會議(委員會) 122 第五節 重整計畫 126 第一項 重整計畫之制定與內容 126 第二項 重整計畫之表決與批准 128 第一款 分組表決 128 第二款 法院批准 129 第三項 重整計畫之執行與監督 132 第四項 重整計畫之效力 137 第六節 小結 138 第六章 結論 143 參考文獻 147zh_TW
dc.format.extent 2455012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10651045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重整程序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公司重整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債務清理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債務清理法草案zh_TW
dc.title (題名) 我國公司重整制度之省思:兼論債務清理法草案與中國企業破產法之啟示zh_TW
dc.title (題名) Reflections on the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in Taiwan: Insights from the Draft of Debt Clearance Act and the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of the PRC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 專書(依姓氏筆畫排序) (一) 我國專書 1. 柯芳枝,《公司法論(下)》,三民書局,2005年3月。 2. 武憶舟,《公司法論》,自版,1998年3月。 3. 羅建勛,《公司如何重整》,永然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8月。 (二) 中國專書 1. 王東敏,《新破產法疑難解讀與實務操作》,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 2. 王佐發,《上市公司重整中債權人與中小股東的法律保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12月。 3. 申林平,《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原理與實務》,法律出版社,2023年2月。 4. 李智強,《企業重整程序的正當性基礎與規範建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4月。 5. 許勝鋒,《企業破產法注釋書(第二版)》,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23年7月。 6. 趙萬一主編,《破產法理論前沿研究》,法律出版社,2023年6月。 7. 宋玉霞、胡慶治,《企業破產重整紓困法律問題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4年5月。 8.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全國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 9.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三)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 10.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第五合議庭,《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審理情況總結報告》,商事審判指導,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第3輯。 11. 趙萬一主編,《破產法理論前沿研究》,法律出版社,2023年6月。 12. 韓長印主編,何歡、韓長印譯,《美國破產法協會〈美國破產重整制度改革調研報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6年11月。 二、 期刊文獻 (一) 我國文獻 1. 王文宇,我國公司重整法制之檢討與建議,金融財務,第4期,1999年10月。 2. 王文宇,從經濟觀點論我國重整制度,新金融法,元照出版,2004年11月。 3. 王志誠,公司法:第十講—公司重整法制:重整之聲請程序、重整債權及重整債務,月旦法學教室,元照出版,第38期,2005年12月。 4. 王志誠,從重整法制之目的評釋司法實務之見解,經社法治論叢,第37期,2006年1月。 5. 王志誠,重整開始之效力—債務清理法草案之評釋與建議,月旦法學雜誌,第152期,2008年1月。 6. 朱德芳,論重整中公司之公司治理—以當事人之利害衝突與重整法制之目的為核心,兼論債權人於公司治理中之功能與地位,東吳法律學報,第17卷2期,2005年12月。 7. 施建州,論資本維持原則之原理,逢甲人文社會學報,第4期,2002年5月。 8. 林嬋娟、洪櫻芬、薛敏正,財務困難公司之盈餘管理實證研究,管理學報,第14卷第1期,1997年3月。 9. 許士宦,企業之債務清理,月旦法學雜誌,2007年11月。 10. 許士宦,倒產企業之重建—兼評破產法修正草案與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台灣法學新課題(四),元照出版,2006年8月。 11. 許士宦,債務清理法之新進展(上),月旦法學雜誌,第240期,2015年4月。 12. 黃虹霞,公司重整制度之檢討,萬國法律,第122期,2002年4月。 13. 黃帥升,公司重整可能性之判斷標準與考量面向,會計研究月刊,第359期,2015年10月。 14. 廖郁晴,公司重整制度之再省思,萬國法律,第151期,2007年2月。 15. 鄭有為,論資不抵債—從公司法第二一一條第二項出發兼論我國公司法典、民法典與破產法典未來應有之調整,政大法學評論,第88期,2005年12月。 16. 鄭有為,論自願性重整──兼論對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重整章的幾點觀察與建議,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13期,2020年3月。 17. 鄭有為,論清算式重整──兼論債務清理法草案第261條的時代意義,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14期,2020年6月。 18. 鄭有為,日本民事再生法20年之回顧和展望—以「企業再生」為探討核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2021年9月。 19. 謝金賢、張志揚,公司重整制度及相關會計處理,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33期,元照出版,2020年9月。 (二) 中國文獻 1. 王欣新,破產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蘇州大學學報,2024年,第11卷,第3期。 2. 宋曉明、張永健、劉敏,關於適用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應用),2011年,第21期。 3. 郁林,破產程序中管理人職責履行的強化與監督完善——以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架構為視角,法律適用,2017年,第5期。 4. 徐陽光、韓玥,重整計畫中的債權分組規制研究,法治研究,2022年,第4期。 5. 賀小榮、王富博、杜軍,破產管理人与重整制度的探索与完善——《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理解与适用(上),人民司法(應用),2018年,第13期。 6. 賀小榮、葛洪濤、郁琳,破產清算、關聯企業破產以及執行與破產銜接的規範與完善——《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理解與適用(下),人民司法(應用),2018年,第16期。 7. 趙柯,新舊破產法之比較,人民司法,2006年,第12期。 8. 劉敏、池偉宏,法院批准重整計畫實務問題研究,法律適用,2011年,第10期。 9. 劉敏,破產審判新動態及應對策略,破產法論壇,第12輯,法律出版社,2016年。 三、 學位論文 1. 白梅芳,從經濟觀點論公司重整法制,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5月。 2. 洪家鎂,財務危機公司重生之策略探討,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財務管理系碩士論文,2017年6月。 3. 何明樺,財務困境與動態清算之再檢視─賽局理論之應用,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碩士論文,2018年6月。 4. 章郁佳,企業重整法制之研究-從公司重整到法人重整之理論變遷,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6月。 5. 陳夏毅,公司重整程序中法院扮演的角色──由比較法角度評示我國公司重整法制實務見解之妥適性,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 6. 陳湘茹,論公司重整之監控機制,私立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7月。 7. 林家豪,公司重整計畫之研究-以債權人保護出發,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8. 林貴卿,公司治理與公司重整之研究,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 9. 康雅馨,重整計畫之擬定、界限與司法審查,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財經法組碩士論文,2023年6月。 10. 曾宛如,公司重整制度之研究--兼論重整法院之輔助機關,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1993年。 11. 程惠晶,債務清理法制之研究-以跨國企業之破產與重整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7年7月。 12. 楊森豪,從實務觀察我國重整制度之現在與未來,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 13. 詹儒樺,公司重整與債權協商之研究,中興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2004年。 四、 法規、解釋與裁判資料 (一) 我國法規 1. 《公司法》 2. 《非訟事件法》 3. 《稅捐稽徵法》 4. 《破產法》 5. 《企業併購法》 6. 《國家總動員法》 (二) 我國實務見解 1. 司法院院字第1765號解釋。 2. 司法院73年廳民一字第0672號函。 3. 司法院78年7月12日秘臺廳(一)字第01678號。 4. 釋字第106號理由書。 5. 台49經字第6589號函釋。 6. 最高法院56年臺抗字第320號裁定。 7. 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790號民事判例。 8. 最高法院78年台抗字第133號裁定。 9. 最高法院92年度台抗字第283號民事裁定。 10.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104號民事裁定。 11. 臺灣高等法院91年抗字第3174號裁定。 12.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2861號民事裁定。 13.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3859號民事裁定。 14.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1027號民事裁定。 (三) 中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四) 中國司法解釋/會議紀要/規範性文件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1年9月。 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9年3月。 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2018年3月。 4.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2012年10月。 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2007年4月。 6. 最高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2019年11月。 7.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2025年3月修訂。 8.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2025年3月修訂。 (五) 美國法規 1. 《美國破產法》(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de)。 五、 官方統計、立法資料與報告(依機關筆畫排序) 1. 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2016年。 2. 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建議文本說明,2018年。 3.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新版破產法(債務清理法)修正草案建議修正條文增補說明,2014年。 4.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經濟部各類商業組織別登記家數月統計表,2025年10月份統計。 5. 第一屆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618號,政府提案第603號,1961年。 6. 立法院公報第37會期第6期,1966年。 7. 立法院公報第59卷第51期,1970年。 六、 網路資料 1. 徐家仁,疫情重創全球經濟 百年企業紛紛聲請破產,2020年5月11日,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78313(最後瀏覽日2025年12月7日)。 2. 賀軍,疫情持續重擊,2020年中國房市斷崖式下跌,2020年3月6日,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0972/4394650(最後瀏覽日2026年1月15日)。 3. 劉俐均、謝賢熺,疫情後殭屍企業現形!難抵通膨壓力 美預估將倒3200家店,2024年7月17日,https://tw.news.yahoo.com/%E7%96%AB%E6%83%85%E5%BE%8C%E6%AE%AD%E5%B1%8D%E4%BC%81%E6%A5%AD%E7%8F%BE%E5%BD%A2-%E9%9B%A3%E6%8A%B5%E9%80%9A%E8%86%A8%E5%A3%93%E5%8A%9B-%E7%BE%8E%E9%A0%90%E4%BC%B0%E5%B0%87%E5%80%923200%E5%AE%B6%E5%BA%97-132918224.html(最後瀏覽日2025年12月7日)。 4. 吳佳穎、余弦妙、陳依旻、林淑慧、李錦奇,三級警戒的經濟悲歌,2021年7月27日https://www.nasme.org.tw/tw/board/news/90(最後瀏覽日2025年12月7日)。 5.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唐榮鐵工廠:見證國營企業民營化歷程,2022年2月18日,https://www.archives.gov.tw/tw/arctw/69-1791.html(最後瀏覽日2026年1月15日)。 6. 證券期貨局(sfb.gov.tw),最後統計日:2024年9月11日。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1010&parentpath=0%2C4%2C109 7.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發行概況,統計至114年11月,https://nstatdb.dgbas.gov.tw/dgbasall/webMain.aspx?sys=100&funid=qryout&funid2=A110101010&outmode=8&ym=10901&ymt=11411&cycle=41&outkind=11&compmode=0&ratenm=%u7D71%u8A08%u503C&fldlst=100010001100&compmode=0&rr=q8850x&&rdm=R100741(最後瀏覽日2026年1月15日)。 七、 其他 1. 聯合國國際貿法委員會,〈貿易法委員會破產法立法指南〉第五部分,2021年。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