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法治斌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曹志仁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曹志仁 | zh_TW |
dc.date (日期) | 2001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8-Sep-2009 18:24:40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8-Sep-2009 18:24:40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8-Sep-2009 18:24:40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91NCCU1192012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s://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36371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86651014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90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前言-----10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1 第三節 研究研究範圍與方法-----12 第貳章 政府採購與政府採購法之概述 第一節 政府採購之意義及特性-----14 第二節 政府採購之法律性質-----15 第一項 公私法二元論及區分標準-----17 第一款 公私法區分之實益-----17 第二款 公私法區分之標準-----20 第二項 政府採購之法律性質-----24 第一款 學說見解-----25 第二款 實務見解-----27 第三款 本文見解-----28 第三節 政府採購法之立法沿革、原則及特色-----30 第一項 政府採購法之立法沿革-----30 第二項 政府採購法之立法原則-----32 第一款 政府採購協定之規定-----32 第二款 政府採購法之規定-----33 第三項 政府採購法之特色-----38 第四節 政府採購法之適用範圍-----39 第一項 適用主體-----39 第二項 適用客體-----43 第三項 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除外規定-----44 第參章 我國政府採購法對爭議處理之相關規範 第一節 爭議處理機制之基本原則-----48 第二節 異議及申訴制度-----51 第一項 異議及申訴制度之特點-----51 第二項 異議制度-----53 第一款 提出異議之要件-----54 第一目 招標、審標、決標爭議之異議-----55 第二目 廠商管理爭議之異議-----61 第二款 招標機關對於異議之處理方式-----63 第一目 程序審查-----63 第二目 實質處理-----65 第三項 申訴制度-----67 第一款 提出申訴之要件-----67 第一目 招標、審標、決標爭議之申訴-----67 第二目 廠商管理爭議之申訴-----72 第二款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設置-----73 第一目 申訴委員選任資格之限制-----74 第二目 申訴會之決議-----75 第三目 迴避-----76 第三款 申訴審議程序-----76 第一目 程序審查-----77 第二目 實體審查-----78 第三目 審議判斷之作成-----82 第四項 小結-----85 第三節 履約爭議之調解制度-----86 第一項 調解程序之發動-----89 第一款 申請調解之要件-----90 第二款 申請人及申請方式-----90 第三款 管轄機關-----92 第二項 調解程序之進行-----92 第一款 程序審查-----92 第二款 指定調解期日及處所-----93 第三款 當事人到場及參加調解-----94 第四款 其他應為之處置-----95 第三項 調解建議及調解方案-----96 第四項 調解之效力-----97 第一款 調解成立及其效力-----98 第二款 調解不成立及其效果-----99 第五項 調解之撤回-----100 第六項 調解之無效及撤銷-----101 第七項 調解費用之負擔-----101 第八項 小結-----102 第肆章 政府採購協定對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之相關規範 第一節 締約國應設之內國救濟程序-----104 第一項 諮商-----105 第二項 申訴-----107 第一款 基本原則-----107 第二款 提出申訴之期限-----109 第三款 申訴案件之審理-----110 第二節 締約國間之爭端解決程序-----110 第一項 政府採購協定之規定-----112 第一款 書面通知-----112 第二款 爭端解決小組之組成及權限-----112 第三款 期間限制-----113 第四款 義務中止-----114 第二項 爭端解決規則及程序瞭解書-----114 第一款 諮商-----115 第二款 斡旋、調解及調停-----116 第三款 成立爭端解決小組-----116 第四款 小組報告之採認-----117 第五款 裁定及建議事項之執行監督-----117 第三項 GATT之規定-----118 第三節 小結-----119 第伍章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對爭議處理之相關規範 第一節 概說-----121 第一項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之演進-----122 第二項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之架構-----123 第三項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之概述-----124 第二節 決標爭議之處理機制-----126 第一項 決標爭議之行政救濟程序-----128 第一款 採購機關-----129 第一目 異議之受理-----130 第二目 異議提出之方式-----131 第三目 異議提出之期限-----132 第四目 採購機關之決定-----132 第二款 聯邦主計署-----133 第一目 得提出異議之人-----134 第二目 得提出異議之事由-----134 第三目 提出異議之方式-----135 第四目 提出異議之期限-----137 第五目 異議之通知、採購機關之報告及異議人意見之陳述-----138 第六目 保護令-----141 第七目 異議不予受理或駁回之情形-----142 第八目 保留決標及中止契約之履行-----144 第九目 聽證會-----144 第十目 GAO裁決之時點-----146 第十一目 GAO裁決之內容-----147 第十二目 GAO裁決之救濟-----150 第十三目 其他-----150 第二項 決標爭議之司法救濟程序-----151 第三項 小結-----153 第三節 契約爭議之處理機制-----154 第一項 契約爭議之行政救濟程序-----155 第一款 契約官之裁定-----155 第一目 提出請求之事由、方式及期限-----156 第二目 裁決之內容-----156 第三目 裁決之效力-----157 第四目 做成裁決之期限-----158 第五目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159 第二款 契約申訴委員會之決定-----160 第一目 申訴之提出-----160 第二目 申訴委員會之組成-----161 第三目 申訴委員會之管轄-----162 第四目 申訴委員會決定之效力-----163 第五目 申訴委員會決定之救濟-----164 第六目 小額申訴程序-----164 第二項 契約爭議之司法訴訟程序-----165 第三項 小結-----166 第陸章 從美國聯邦採購規則評析我國政府採購法爭議處理制度(代結論) 第一節 異議制度-----167 第一項 協商解決爭議-----168 第二項 提出異議之方式-----169 第三項 異議廠商對招標機關之求償權-----170 第四項 暫停採購程序-----171 第五項 異議前置程序存廢與否-----172 第二節 申訴制度-----174 第一項 得提起申訴之人-----174 第二項 逾期提出申訴之效果-----174 第三項 機密資訊之保護-----175 第四項 暫停採購程序-----176 第五項 申訴廠商對招標機關之求償權-----176 第三節 履約爭議之調解制度-----177 第四節 引進爭議解決替代方案-----179 第一項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之適用-----179 第二項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之程序-----180 第三項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之類型-----181 參考文獻及書目-----183" |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前言-----10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1 第三節 研究研究範圍與方法-----12 第貳章 政府採購與政府採購法之概述 第一節 政府採購之意義及特性-----14 第二節 政府採購之法律性質-----15 第一項 公私法二元論及區分標準-----17 第一款 公私法區分之實益-----17 第二款 公私法區分之標準-----20 第二項 政府採購之法律性質-----24 第一款 學說見解-----25 第二款 實務見解-----27 第三款 本文見解-----28 第三節 政府採購法之立法沿革、原則及特色-----30 第一項 政府採購法之立法沿革-----30 第二項 政府採購法之立法原則-----32 第一款 政府採購協定之規定-----32 第二款 政府採購法之規定-----33 第三項 政府採購法之特色-----38 第四節 政府採購法之適用範圍-----39 第一項 適用主體-----39 第二項 適用客體-----43 第三項 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除外規定-----44 第參章 我國政府採購法對爭議處理之相關規範 第一節 爭議處理機制之基本原則-----48 第二節 異議及申訴制度-----51 第一項 異議及申訴制度之特點-----51 第二項 異議制度-----53 第一款 提出異議之要件-----54 第一目 招標、審標、決標爭議之異議-----55 第二目 廠商管理爭議之異議-----61 第二款 招標機關對於異議之處理方式-----63 第一目 程序審查-----63 第二目 實質處理-----65 第三項 申訴制度-----67 第一款 提出申訴之要件-----67 第一目 招標、審標、決標爭議之申訴-----67 第二目 廠商管理爭議之申訴-----72 第二款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設置-----73 第一目 申訴委員選任資格之限制-----74 第二目 申訴會之決議-----75 第三目 迴避-----76 第三款 申訴審議程序-----76 第一目 程序審查-----77 第二目 實體審查-----78 第三目 審議判斷之作成-----82 第四項 小結-----85 第三節 履約爭議之調解制度-----86 第一項 調解程序之發動-----89 第一款 申請調解之要件-----90 第二款 申請人及申請方式-----90 第三款 管轄機關-----92 第二項 調解程序之進行-----92 第一款 程序審查-----92 第二款 指定調解期日及處所-----93 第三款 當事人到場及參加調解-----94 第四款 其他應為之處置-----95 第三項 調解建議及調解方案-----96 第四項 調解之效力-----97 第一款 調解成立及其效力-----98 第二款 調解不成立及其效果-----99 第五項 調解之撤回-----100 第六項 調解之無效及撤銷-----101 第七項 調解費用之負擔-----101 第八項 小結-----102 第肆章 政府採購協定對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之相關規範 第一節 締約國應設之內國救濟程序-----104 第一項 諮商-----105 第二項 申訴-----107 第一款 基本原則-----107 第二款 提出申訴之期限-----109 第三款 申訴案件之審理-----110 第二節 締約國間之爭端解決程序-----110 第一項 政府採購協定之規定-----112 第一款 書面通知-----112 第二款 爭端解決小組之組成及權限-----112 第三款 期間限制-----113 第四款 義務中止-----114 第二項 爭端解決規則及程序瞭解書-----114 第一款 諮商-----115 第二款 斡旋、調解及調停-----116 第三款 成立爭端解決小組-----116 第四款 小組報告之採認-----117 第五款 裁定及建議事項之執行監督-----117 第三項 GATT之規定-----118 第三節 小結-----119 第伍章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對爭議處理之相關規範 第一節 概說-----121 第一項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之演進-----122 第二項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之架構-----123 第三項 美國聯邦政府採購法規之概述-----124 第二節 決標爭議之處理機制-----126 第一項 決標爭議之行政救濟程序-----128 第一款 採購機關-----129 第一目 異議之受理-----130 第二目 異議提出之方式-----131 第三目 異議提出之期限-----132 第四目 採購機關之決定-----132 第二款 聯邦主計署-----133 第一目 得提出異議之人-----134 第二目 得提出異議之事由-----134 第三目 提出異議之方式-----135 第四目 提出異議之期限-----137 第五目 異議之通知、採購機關之報告及異議人意見之陳述-----138 第六目 保護令-----141 第七目 異議不予受理或駁回之情形-----142 第八目 保留決標及中止契約之履行-----144 第九目 聽證會-----144 第十目 GAO裁決之時點-----146 第十一目 GAO裁決之內容-----147 第十二目 GAO裁決之救濟-----150 第十三目 其他-----150 第二項 決標爭議之司法救濟程序-----151 第三項 小結-----153 第三節 契約爭議之處理機制-----154 第一項 契約爭議之行政救濟程序-----155 第一款 契約官之裁定-----155 第一目 提出請求之事由、方式及期限-----156 第二目 裁決之內容-----156 第三目 裁決之效力-----157 第四目 做成裁決之期限-----158 第五目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159 第二款 契約申訴委員會之決定-----160 第一目 申訴之提出-----160 第二目 申訴委員會之組成-----161 第三目 申訴委員會之管轄-----162 第四目 申訴委員會決定之效力-----163 第五目 申訴委員會決定之救濟-----164 第六目 小額申訴程序-----164 第二項 契約爭議之司法訴訟程序-----165 第三項 小結-----166 第陸章 從美國聯邦採購規則評析我國政府採購法爭議處理制度(代結論) 第一節 異議制度-----167 第一項 協商解決爭議-----168 第二項 提出異議之方式-----169 第三項 異議廠商對招標機關之求償權-----170 第四項 暫停採購程序-----171 第五項 異議前置程序存廢與否-----172 第二節 申訴制度-----174 第一項 得提起申訴之人-----174 第二項 逾期提出申訴之效果-----174 第三項 機密資訊之保護-----175 第四項 暫停採購程序-----176 第五項 申訴廠商對招標機關之求償權-----176 第三節 履約爭議之調解制度-----177 第四節 引進爭議解決替代方案-----179 第一項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之適用-----179 第二項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之程序-----180 第三項 爭議解決替代方案之類型-----181 參考文獻及書目-----183 | zh_TW |
dc.language.iso | en_US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91NCCU1192012 | en_US |
dc.title (題名) | 從美國聯邦採購規則論我國政府採購法之爭議處理制度 | zh_TW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