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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國立大學法人化退撫制度規劃及精算研究案
作者 王儷玲
貢獻者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教育部
關鍵詞 國立大學;法人化;退撫制度
日期 2009
上傳時間 22-Oct-2012 15:45:29 (UTC+8)
摘要 為達到以效率效能為公共治理的目標,政府提出大學法人化之構想,希望國立大學法人可以依各大學特性,自行為彈性自主之規範,使大學負有經營成敗之責,在尊重校園民主基本原則下,賦予校長更大與更明確之權力,以符權責合一,同時可以強化企業化經營追求績效與創意。國立大學法人化後,新進人員已不具公務員身份,其聘任、薪資等均由大學自主決定,人事任用權力由法人決定,在相關福利措施上,若未有一較完整之論述或實行的配套方案,將會影響國立大學法人方案的推動,可能致使人力資源流失、新進教師因報酬的不同影響教學品質的狀況。為避免上述情形,並規劃較合適的退撫機制,本研究案希望精算不同方案下政府、個人及學校在退撫機制下應擔負之成本。在不同提撥率下,試算各校每年度須提撥之經費成本,以優於勞退待遇,且不低於私校退撫待遇之退撫機制為目標,規劃國立大學法人待遇的新制度,並精算政府、個人及學校於此委託設計之退撫機制應擔負之成本,藉以保障國立大學法人新進教師能夠享有安全適足的退休撫恤制度。 本研究針對國立大學法人新進教師退撫機制規劃出三項建議方案,方案一以私校退撫為基準設計,加上勞退新制自願提撥機制設計,總提撥率為12%~18%。此外,法人化的精神在於為獎勵績優研究與教學老師或為延攬人才所形成的差異化給薪,因此在方案二與方案三中,設計上加入了學校對績優教師加碼提撥的因素,並強制學校也須對教師之退休金提供提撥保障,希望藉此來提升新進教學人員之退休保障,方案二總提撥率為18%~28%,方案三總提撥率為18%~34%。 在精算模擬分析後,發現就成本而言,大學法人化制度下政府與教師之提撥成本與現行公教退撫制度相同,但因此制度下新增學校強制提撥率所以會增加學校提撥成本。本研究考量目前為低利率時代,長期平均投資報酬率應較不可能超過6%,且投資風險也較大,因此本研究建議優先採行加入了學校強制提撥率6%之方案二或方案三,而且學校可依各校之研究教學績效或延攬優秀人才需求設計加碼提撥比率。另外本研究針對國立大學法人化後退撫制度尚有薪資訂定與加碼機制設計、設立員工投資自選平台、政府應對員工自行提撥部分提供稅賦優惠以鼓勵退休儲蓄、確定提撥制可採階梯式賦益權機制、簡化投資流程與資訊透明化、降低投資管理費用、強化員工投資理財教育、提供年金給付以降低長壽風險、考量社會保險以規畫適足之整體退休保障等建議。
關聯 基礎研究
委託研究
研究期間:9812~ 9906
研究經費:850仟元
資料類型 report
dc.contributor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en_US
dc.contributor 教育部en_US
dc.creator (作者) 王儷玲zh_TW
dc.date (日期) 2009en_US
dc.date.accessioned 22-Oct-2012 15:45:29 (UTC+8)-
dc.date.available 22-Oct-2012 15:45:29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22-Oct-2012 15:45:29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53925-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為達到以效率效能為公共治理的目標,政府提出大學法人化之構想,希望國立大學法人可以依各大學特性,自行為彈性自主之規範,使大學負有經營成敗之責,在尊重校園民主基本原則下,賦予校長更大與更明確之權力,以符權責合一,同時可以強化企業化經營追求績效與創意。國立大學法人化後,新進人員已不具公務員身份,其聘任、薪資等均由大學自主決定,人事任用權力由法人決定,在相關福利措施上,若未有一較完整之論述或實行的配套方案,將會影響國立大學法人方案的推動,可能致使人力資源流失、新進教師因報酬的不同影響教學品質的狀況。為避免上述情形,並規劃較合適的退撫機制,本研究案希望精算不同方案下政府、個人及學校在退撫機制下應擔負之成本。在不同提撥率下,試算各校每年度須提撥之經費成本,以優於勞退待遇,且不低於私校退撫待遇之退撫機制為目標,規劃國立大學法人待遇的新制度,並精算政府、個人及學校於此委託設計之退撫機制應擔負之成本,藉以保障國立大學法人新進教師能夠享有安全適足的退休撫恤制度。 本研究針對國立大學法人新進教師退撫機制規劃出三項建議方案,方案一以私校退撫為基準設計,加上勞退新制自願提撥機制設計,總提撥率為12%~18%。此外,法人化的精神在於為獎勵績優研究與教學老師或為延攬人才所形成的差異化給薪,因此在方案二與方案三中,設計上加入了學校對績優教師加碼提撥的因素,並強制學校也須對教師之退休金提供提撥保障,希望藉此來提升新進教學人員之退休保障,方案二總提撥率為18%~28%,方案三總提撥率為18%~34%。 在精算模擬分析後,發現就成本而言,大學法人化制度下政府與教師之提撥成本與現行公教退撫制度相同,但因此制度下新增學校強制提撥率所以會增加學校提撥成本。本研究考量目前為低利率時代,長期平均投資報酬率應較不可能超過6%,且投資風險也較大,因此本研究建議優先採行加入了學校強制提撥率6%之方案二或方案三,而且學校可依各校之研究教學績效或延攬優秀人才需求設計加碼提撥比率。另外本研究針對國立大學法人化後退撫制度尚有薪資訂定與加碼機制設計、設立員工投資自選平台、政府應對員工自行提撥部分提供稅賦優惠以鼓勵退休儲蓄、確定提撥制可採階梯式賦益權機制、簡化投資流程與資訊透明化、降低投資管理費用、強化員工投資理財教育、提供年金給付以降低長壽風險、考量社會保險以規畫適足之整體退休保障等建議。en_US
dc.language.iso en_US-
dc.relation (關聯) 基礎研究en_US
dc.relation (關聯) 委託研究en_US
dc.relation (關聯) 研究期間:9812~ 9906en_US
dc.relation (關聯) 研究經費:850仟元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國立大學;法人化;退撫制度en_US
dc.title (題名) 國立大學法人化退撫制度規劃及精算研究案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repor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