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楊淑文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陳思荔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陳思荔 | zh_TW |
dc.date (日期) | 2012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Oct-2013 11:43:33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Oct-2013 11:43:33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Oct-2013 11:43:33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099651022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61155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99651022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1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7條所規定之企業經營者責任包含商品責任與服務責任。企業經營者所設計、生產、製造之商品或提供之服務,若未具有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而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受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損害時,依消保法第7條第3款,企業經營者應對消費者或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縱使企業經營者對於欠缺安全性並無主觀上之過失,僅得主張減輕責任,不得免責。此種企業經營者無過失責任之規範,原本係為處理商品責任之責任歸屬而生。然而我國立法者亦將「服務」明文列為企業經營者無過失責任之規範客體。服務係抽象之概念,泛指一切的行為提供,種類相當廣泛且多樣性。相較於契約法中將勞務契約分為不同之種類,各類型契約皆有其特殊之權利義務規範,消保法中僅以單一之條文規範關於服務提供之侵權責任,似乎過於寬泛,並有可能壓縮掉契約責任之適用範圍。消保法之服務責任與一般契約責任在適用範圍上應有所區隔。 服務無過失責任之立法,在實務案件之解釋及適用上亦產生爭議問題。由於服務係由企業經營者直接提供與消費者,雙方有直接的接觸與授受關係。消保法第7條所規範之服務無過失責任,使人之直接行為縱使無主觀上之故意或過失,亦有成立侵權行為責任之可能。如此一來,有可能架空原本民事責任所建構之過失責任原則。對於人之行為課以無過失責任,亦使得行為之是否有過失與服務是否欠缺安全性之判斷難以區隔,常使無過失責任在實務運作中變成實質上過失責任。實務對於消保法第7條責任成立之因果關係判斷與訴訟上之舉證責任分配存有歧異,使得主張企業經營者服務責任之消費者,縱使主張消保法之權利仍易處於不利之訴訟地位,權益無法確保。本文透過對實務案例之檢討,並輔以外國立法例及國內外學說見解,針對上述爭議問題進行研究分析。 「場所責任」得適用消保法第7條之規定雖已無爭議,然而因服務之多樣性使得對於企業經營者責任之認定在實務運作上產生困難,本文將參酌其他與場所責任有關之民事法理論,一併討論相關之議題。在「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下稱專技人員)責任」之方面,關於現行法之適用仍存有不少爭議。專技人員所提供之服務,原則上皆為消保法所規範之客體,皆有消保法中相關規定之適用。判斷專技人員是否應受消保法第7條服務責任之約束,不應以職業作為排除或納入之基準,將某個職業完全排除或納入消保法之適用範圍。應針對專技人員所提供之服務行為性質加以區分,將不適宜適用無過失責任之服務行為排除掉。本文將以建築師、律師、會計師及醫師等四種常見之專技人員為討論中心,分析其所提供之服務於消保法及民法上之適用問題。 消保法第51條所規定之懲罰性賠償金與服務責任間之爭議亦為本論文之研究對象。在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之成立要件中,無論係請求權主體、企業經營者之主觀上過失,或懲罰性賠償金之計算基數,在服務責任之情況下,皆有特殊之爭議存在。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 1第二節 問題提出 2第一項 服務之意義 2第二項 消保法之服務責任之解釋與適用 5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7第一項 研究範圍 7第二項 研究方法 8第二章 消保法之服務與服務契約 11第一節 消保法中之服務 11第一項 外國立法例 11第二項 我國法及學說 13第二節 服務侵權責任之規範與類型 16第一項 外國立法例中之服務責任 16壹、英美法 16貳、歐盟法 18參、日本法 19肆、巴西消費者擁護法 21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1第二項 我國消保法所規定之服務責任 22壹、提供服務者責任 22貳、經銷服務者責任 23參、輸入服務者責任 24第三節 服務契約與服務侵權責任 25第一項 服務提供契約 25壹、服務提供契約之意義與特徵 25貳、服務提供之類型及服務瑕疵 27參、服務提供契約之債務不履行 29第二項 服務契約適用消保法服務責任之爭議 31壹、消保法之服務責任對契約責任之衝擊 31貳、服務契約適用消保法服務責任之範圍 33第三章 消保法服務責任之解釋與適用問題 41第一節 服務無過失責任之立法 41第一項、民事責任中之法定無過失責任 41壹、無過失契約責任 41貳、無過失侵權責任 46第二項 消保法第7條無過失服務責任之立法問題 48第二節 服務與安全性欠缺 50第一項 消保法中「安全性」之定義之變遷 50第二項 日本消費者安全法之「消費安全性」 51第三項 服務之安全性與服務之過失 52第三節 消保法服務責任之因果關係與舉證責任 56第一項 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56第二項 第三人行為與因果關係 64第四節 小結 68第四章 場所責任與消保法之服務責任 71第一節 場所責任概說 71第一項 與場所責任相關之民法學說 72壹、締約上過失 72貳、附保護第三人作用理論 78第二項 場所責任與消保法之服務責任 83第二節 場所責任適用消保法之請求權主體 86第一項 消費關係與請求權主體 86壹、概念定義 86貳、實務案例評析 90參、小結─與其他民法理論之相互應用 95第三節 場所提供者義務與服務安全性 97第一項 企業經營者之場所安全性義務 98第二項 安全配慮義務 102壹、安全配慮義務之法理形成 102貳、安全配慮義務之適用領域 106參、安全配慮義務與場所責任 111第三項 小結 113第五章 消保法服務責任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服務 115第一節 消費者保護法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 115第一項 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與服務消費關係 115壹、專技人員服務與消保法之服務 115貳、消費關係 117第二項 專技人員服務與因果關係之不確定風險 119第二節 不同專技人員之服務責任 120第一項 建築師服務與消保法之服務責任 120壹、商品責任或服務責任 120貳、建築師契約之定性與建築服務所應負擔之安全性 122第二項 律師、會計師─消保法以外之其他民事責任 124壹、契約責任 125貳、侵權責任 127第三項 醫師─醫療行為與消保法之服務責任 128壹、關於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服務責任之學說及實務見解 129貳、分析與檢討 133第三節 小結 137第六章 服務責任與懲罰性賠償金 139第一節 消保法第51條懲罰性賠償金之請求權主體 141第一項 學說見解 141第二項 實務見解 142第三項 小結 144第二節 企業經營者之過失行為與懲罰性賠償金 144第一項 是否應限於重大過失之爭議 144壹、美國法 144貳、我國消保法之規定與實務見解 146參、學者見解 149第二項 受僱人之過失與僱用人之過失 150壹、消保法之企業經營者責任與民法第188條僱用人責任 150貳、實務見解 152參、學說見解 154第三節 懲罰性賠償金之計算基數 156第一項 慰撫金與懲罰性賠償金 156壹、慰撫金之意義與功能 156貳、懲罰性賠償金之意義與功能 158參、兩者之區別與適用效果 159第二項 實務見解 159第三項 本文見解 162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164第一節 結論 164第二節 建議 167參考文獻 i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1972079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language.iso | en_US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9651022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消費者保護法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消保法第7條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服務責任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侵權行為責任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無過失責任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安全性欠缺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場所責任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專技人員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消保法第51條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懲罰性賠償金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消費者保護法中服務責任之研究 ─以責任成立之爭議問題為中心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A Study of Service Liability in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一、 中文文獻(依姓氏筆畫排序)(一) 書籍1. 王澤鑑,商品製造者責任與純粹經濟上損失,收錄於氏著之〈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三民書局,1996年10月。2. 王澤鑑,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競合,收錄於氏著之〈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一)〉,三民書局,1983年4月版。3. 王澤鑑,締約上過失,收錄於氏著之<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二)>,三民書局,1983年10月。4. 王澤鑑,契約關係對第三人之效力,收錄於氏著之〈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二)〉,三民書局,1983年10月。5. 王澤鑑,慰撫金,收錄於氏著之〈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二)〉一書,三民書局,1983年10月。6.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三民書局,2011年8月版。7. 史尚寬,債法各論(全冊),自版,1950年11月。8. 朱柏松,消費者保護法論,翰蘆圖書,1998年6月。9. 沈冠伶,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元照出版,2007年10月。10. 邱聰智著,姚志明校訂,新定債法各論(中),元照出版,2008年8月。11. 林誠二,民法債編各論(中),瑞興圖書,2011年1月。12. 邱聰智,消費者保護法上商品責任之探討,收錄於〈84年6月5日至6月8日消費者保護法律問題研討會實錄〉,84年12月。13. 邱聰智,商品責任,消費者保護法項目研究實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1997年6月。14. 姚志明,侵權行為法研究(一),元照,2003年10月。15.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冊,三民書局,101年2月版。16.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下),三民書局,2010年5月版。17. 徐婉寧,論日本法上雇主之安全配慮義務,收錄於〈民事法與消費者保護〉,政大民事法中心編,元照出版,2011年5月。18. 馮震宇、姜志俊、謝穎青、姜炳俊合著,消費者保護法解讀,元照出版,2005年。19. 葉百修,國家賠償法之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2012年9月。20. 黃立,民法債編總論─參考我國新案例與德國新債法全新改版,元照出版,2006年11月修正三版。21. 黃銘傑,從公司監控之觀點論會計師民事責任制度改革之方向與作法,收錄於氏著〈公開發行公司法制與公司監控─法律與經濟之交錯〉一書,元照出版,2001年11月。22. 黃茂榮,債法各論:第一冊增訂版,2006年9月23. 詹森林,公立醫院之醫療行為與消保法之適用,收錄於氏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元照出版,2006年12月。24. 詹森林,消費者商品責任之消費者與第三人,收錄於氏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元照出版,2006年12月。25. 詹森林,消保法商品責任上「消費」之意義─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2021號高週波PVC塑膠熔接機判決之研究,收錄於氏著之〈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一書,元照出版,2006年12月。26. 詹森林,德國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研究,收錄於:朱柏松等合著,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比較,元照出版,2008年5月。27. 詹森林,消保法有關商品責任之規定在實務上之適用與評析,收錄於氏著之〈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三)〉,元照出版,2003年8月。28. 楊淑文,消費爭議與消費訴訟,收錄於〈民事法與消費者保護〉,政大民法中心編,2011年5月29. 楊淑文,消費者保護法與民法之分與合,收錄於〈民事法與消費者保護〉,元照出版,2011年5月。30. 鄭玉波,民法債編各論(下),三民書局,67年9月版。31. 劉春堂譯,外國消費者保護法(八),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法規翻譯叢書,87年6月。32. 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中),三民書局,2009年8月。33. 劉清景主編、施茂林校訂,債編各論逐條整理,學知出版,2000年3月。 (二) 期刊論文1. 王澤鑑,特殊侵權行為(十)─無過失侵權責任(上)─危險責任的理論、體系及發展,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5期,2005年10月。2. 王澤鑑,特殊侵權行為(十)─無過失侵權責任(下)─危險責任的理論、體系及發展,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7期,2005年12月。3. 王澤鑑,損害賠償法之目的:損害填補、損害預防、懲罰制裁,月旦法學雜誌第123期,2005年8月。4. 朱柏松,論消費者保護法之服務業者責任(下),律師通訊,第200期,1996年5月。5. 沈冠伶、莊錦秀,民事醫療訴訟之證明法則與實務運作,政大法學評論第127期,2012年6月。6. 李鳳翱,美國嚴格商品責任─兼論我國消保法商品責任之若干問題,律師雜誌第293期。7. 林德瑞,懲罰性賠償金適用之法律爭議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10期,2004年7月。8. 林德瑞,論懲罰性賠償,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1期,1998年7月。9. 吳從周,台灣商品責任之實體與程序主要爭議現況─特別聚焦檢討舉證責任分配之實務案例,月旦法學雜誌第214期,2013年3月。10. 姜世明,建築師民事責任之基本問題─以德國法制及我國實務見解回顧為觀察基礎,東吳法律學報第24卷第1期,2012年4月13日。11. 姜世明,律師倫理及律師民事責任之規制交錯,月旦法學雜誌第196期,2011年9月。12. 陳聰富,消保法有關服務責任之規定在實務上之適用與評析,台大法學評論第30卷第一期,2000年5月。13. 陳忠五,2003年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與服務責任修正評論─消費者保護的「進步」或「退步」?,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0期,2003年9月。14. 陳忠五,醫療事故與消費者保護法服務責任之適用問題(上) ─最高法院九O年度台上字第七O九號(馬偕紀念醫院肩難產案)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6期,2002年7月。15. 陳忠五,醫療事故與消費者保護法服務責任之適用問題(下)─最高法院九O年度台上字第七O九號(馬偕紀念醫院肩難產案)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7期,2002年8月。16. 陳忠五,在餐廳滑倒受傷與消保法服務責任的適用─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04號判決在評釋,台灣法學雜誌第185期,2011年10月1日。17. 陳忠五,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保護客體─「權利」與「利益」區別正當性的在反省,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6卷3期,2007年11月。18. 黃立,餐廳的商品與服務責任問題─評台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0三九號及同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五四一號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83期,2002年4月。19. 陳秋芳,<公司管理舞弊,會計師啓應連坐同罪?>會計研究月刊第147期,1998年。20. 陳錦隆,<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民事責任(上)>,會計研究月刊第171期,2000年。21. 陳自強,日本債權法改正新動向─改正試案之體系架構,月旦法學雜誌第187期,2010年12月。22. 郭麗珍,論產品責任消費訴訟就「直接使用」與「最終消費」之認定─評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台上字第2021號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31期,2006年4月。23. 郭志裕,論保全業定型化契約,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2期,1997年7月。24. 許政賢,目的性擴張與第三人請求懲罰性賠償金/台高院98消上更(一)1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216期,2013年1月15日。25. 黃立,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與服務責任(一),月旦法學教室第8期,2003年6月。26. 黃立,消費者保護法對醫療行為之適用,律師雜誌第217期,1997年10月15日。27. 黃立,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與服務責任(二),月旦法學教室第10期,2003年8月。28. 黃立,純粹經濟上損失之賠償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9期,2003年8月。29. 黃立,消費者保護法對醫療行為之適用,律師雜誌第217期,1997年10月15日。30. 黃茂榮,論承攬(一),植根雜誌第十二卷第一期,1996年1月。31. 詹森林,第三人之故意不法行為與因果關係中斷─最高法院90年台上字第772號代客泊車案判決之研究,台灣法學雜誌第75期,2005年10月。32. 詹森林,消費者保護法服務責任之實務問題─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656號判決、99年度台上字第933號裁定及其原審判決之評析,法令月刊第63卷第1期,2012年1月。33. 詹森林,純粹經濟損失與消保法之商品責任─最高法院97填台上字第2348號判決之研究,法令月刊第六十卷第七期,2009年7月。34. 詹森林,受僱人執行職務之侵權行為與僱用人之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責任─最高法院九七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一五號判決之研究,台灣法學雜誌第142期,2009年12月15日。35. 詹森林,直接被害人死亡與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請求權之歸屬─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五二號判決之評析,月旦裁判時報創刊號,2010年2月。36. 詹森林,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責任之過失應否限於重大過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九十七年上字第八一號民事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4期,2010年8月。37. 詹森林,非財產上損害與懲罰性賠償金,月旦裁判時報第5期,2010年10月。38. 曾品傑,論消費者保護法上之服務責任,財產法暨經濟法第12期,2007年12月。39. 曾品傑,論消費者保護法上之商品責任─以商品自傷之損害賠償為中心,月旦民商法雜誌第27期,2010年3月。40. 劉春堂,銀行保管箱定型化契約之行政規制,月旦法學雜誌第23期,1997年4月。(三) 研討會論文、會議紀錄、演講資料1. 陳洸岳,「中斷交涉」與締約上過失責任的序論研究,1999年6月5日民法研討會之報告論文。2. 德國債法現代化─國際發展的表現─民法研究會第三十三次學術研討會會議紀錄,報告人:Dr. Teichmann,口譯:詹森林教授,時間:2003年4月12日,法學叢刊第193期。3. Stephan Lorenz, 2011年10月18日,政大法學院講座《現代債法之轉變》─〈消費者買賣法〉演講內容資料,林易典譯。4. 詹森林,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及服務責任之最高法院最近裁判發展,2012年11月10日民法研究基金會報告論文。(四) 碩、博士論文1. 李宜穎,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懲罰性賠償金制度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詹森林教授指導,2008年6月。2. 林慧貞,論消費者保護法之服務無過失責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王澤鑑教授指導,1995年。3. 林慧貞,附隨義務與民事責任之發展,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王澤鑑教授指導,2005年7月。4. 林世芬,論消費者保護法上服務提供人之歸責型態 -- 兼評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第五十一條,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林誠二教授指導,1996年。5. 林忠儀,論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服務無過失責任之適用,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郭麗珍教授指導,民國2003年。6. 邱琦,純粹經濟上損失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研究所博士論文,王澤鑑教授指導,2002年6月。7. 吳俊賢,附保護第三人作用契約之研究,私立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劉春堂教授指導,2003年7月。8. 陳俊杰,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懲罰性賠償金實務案例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林德瑞教授指導,2007年1月。9. 陳春玲,論懲罰性賠償金之法律爭議與風險管理,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林建智博士指導,2004年1月。10. 張國璽,日本安全配慮義務法理之形成與發展,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朱柏松教授指導,20005年。11. 楊靖儀,懲罰性賠償金之研究-以評析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王澤鑑教授指導,1996年。二、 日文文獻(依姓氏筆畫排序)1. 下森定,国の安全配慮義務,收錄於氏編著之〈安全配慮義務法理の形成と展開〉,日本評論社,1988年6月20日。2. 川端敏朗,サービス契約の多様化と消費者保護,早稻田法學第74卷第3號,1999年3月。3. 中田裕康,現代における役務提供契約の特徵(中),New Business Law No.579,1995年10月15日。4. 中田裕康,現代における役務提供契約の特徵(下),New Business Law No.581,1995年10月15日。5. 外井浩志,労災裁判1988-2007─安全配慮義務から職場環境配慮義務へ,労働調查會,2009年7月24日。6. 伊藤進,サービス取引と消費者保護のための法的施策についての提言,〈製造物責任論‧消費者保護法制論〉,信山社,1998年。7. 米山隆,運送人の安全配慮義務,收錄於遠藤浩、林良平、水本浩編著之〈現代契約法大系第7卷サービス‧労務供給契約〉,有斐閣,1984年3月30初版。8. 谷本圭子,「消費者」という概念,〈消費者法判例百選〉別冊Jurist No.200,2010年6月。9. 河上正二,民法学入門―民法総則講義・序論,第2版,2009年4月10日。10. 河上正二,商品のサービス化と役務の欠陥・瑕疵(上),New Business Law No.593,1996年5月15日。11. 長尾治助,サービス取引の規制緩和と消費者保護─提携旅客運送業者の契約責任を例として,立命館法學第239期,1995年6月。12. 星野雅紀,安全配慮義務とその適用領域について,收錄於下森定編著之〈安全配慮義務法理の形成と展開〉,日本評論社,1988年6月20日。13. 宮下修一,教育訓練給付制度の利用と說明義務違反,〈消費者法判例百選〉別冊Jurist No.200,2010年6月。14. 高橋真,安全配慮義務の研究,成文堂,1992年11月20日15. 淺野裕司,航空旅客運送における安全配慮義務と責任,東洋法學28(1),1985年3月。16. 國井和郎,裁判例から見た安全配慮義務,收錄於下森定編著之〈安全配慮義務法理の形成と展開〉,日本評論社,1988年6月20日。17. 齋藤雅弘‧池本誠司‧石戶谷豊,特定商取引法ハンドブック第4版,日本評論社,2010年9月25日18. 橫山美夏,民法改正と消費者法,〈消費者法判例百選〉別冊Jurist No.200,2010年6月。19. 逐条解說‧消費者安全法,消費者庁(政策調整課、企画課、消費者情報課、地方協力課、消費者安全課)編,商事法務株式會社,2012年10月30日。20. 詳解債権法改正の基本方針─各種の契約(2),民法(債権法)改正検討委員会編,商事法務,2009年。三、 網路資料1. 法源法律網 http://www.lawbank.com.tw/index.aspx2.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3. CiNii Article http://ci.nii.ac.jp/4. legislation.gov.uk http://www.legislation.gov.uk/5. 法庫 http://www.houko.com/ | zh_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