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吳秀明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毛書傑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毛書傑 | zh_TW |
dc.date (日期) | 2013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0-Feb-2014 14:57:45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0-Feb-2014 14:57:45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0-Feb-2014 14:57:45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099651025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63714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99651025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2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公平法第2條第3款我將同業公會規定為事業類型之一種,故得以作為聯合行為之主體,並應受公平法之規範。且由於同業公會的特性使然,造成同業公會往往成為聯合行為的溫床。 雖然同業公會得作為聯合行為之主體,且我國聯合行為的案例有相當比例是由同業公會所主導,惟在現行法的規範下卻產生了諸多爭議。首先,實務上主導聯合行為的組織類型眾多,何者為公平法所稱的同業公會?尤其是專門職業公會,其往往依相關專門職業法律有制定自律規範之權限,在公平法第46條的規定下,應如何適用公平法?其次,同業公會主導聯合行為的方式與其他事業不同,公平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造成了許多法律上的解釋問題。最後,在聯合行為的案例中,應如何認定行為人為同業公會?在認定行為人為同業公會後,應由何人來承擔法律責任?在確定應由何人承擔法律責任後,其所應承擔的具體法律責任為何?這些問題無論在我國實務上或學理上均為重要之爭議,不但影響公平會執法以及司法審判,更成為學者的研究重點。本文嘗試以我國與外國之法令、案例、學理,探討這些相關問題,期望能提出適當之見解以供參考。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第二節 研究範圍 2第三節 研究方法 3第四節 研究架構 4第二章 聯合行為之規範 6第一節 聯合行為規範之比較法上考察 6第一項 美國 6第二項 歐盟 10第三項 中國大陸 13第二節 我國聯合行為之規範 16第一項 構成要件 16第一款 行為主體 17第二款 合意方式 20第三款 合意內容 23第四款 足以影響市場功能 24第二項 例外許可 25第三項 法律責任及寬恕政策 26第三章 同業公會之概念 28第一節 同業公會之意義 28第二節 同業公會之任務 30第三節 同業公會易從事聯合行為之原因 32第四節 競爭法下同業公會之範圍 37第一項 美國 38第二項 歐盟 40第三項 中國大陸 40第五節 我國公平法下同業公會之範圍 46第一項 現行法規定 46第二項 學說理論 51第三項 公平會執法情形 57第一款 同業公會 58第二款 職業公會 65第三款 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68第四款 農會、漁會 70第五款 聯誼會、協會…等團體 72第四項 本文見解 77第六節 職業公會自律性與公平法之關係—以台北市會計師公會聯合行為案為例 81第一項 本案事實 82第二項 處分理由 83第三項 行政法院之見解 83第四項 問題探討 86第七節 小結 89第四章 同業公會聯合行為之概況 91第一節 聯合行為個案中同業公會主導之比例 92第二節 同業公會聯合行為所受之罰鍰 94第三節 同業公會聯合行為之方式 97第一項 方式之類型 97第一款 同業公會之決議 97第二款 同業公會間之合意 100第二項 我國實務案例 101第一款 同業公會間之合意 102第二款 章程 103第三款 會員大會決議 104第四款 理監事會議決議 105第五款 其他方法 108第四節 同業公會聯合行為之內容 111第一項 內容之類型 112第一款 美國 112第二款 歐盟 116第三款 中國大陸 118第二項 我國實務案例 120第一款 價格聯合 123第二款 非價格聯合 129第五節 小結 133第五章 同業公會作為聯合行為主體之相關問題 135第一節 我國關於聯合行為主體之立法過程 135第二節 現行法以同業公會作為聯合行為主體所產生之問題 137第一項 聯合行為行為主體:二以上處於同一產銷階段並有競爭關係之事業 137第一款 同業公會僅為單一事業 138第二款 同業公會與其會員或其他同業公會間無競爭關係 141第三款 學說意見 142第二項 聯合行為行為方式: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 142第一款 同業公會會員間不一定有意思聯絡 143第二款 同業公會通常無共同行為 145第三款 學說見解 146第三項 本文見解 146第三節 聯合行為主體判斷之問題 148第一項 公平會執法實務 149第二項 學說意見 152第三項 本文見解 154第六章 同業公會聯合行為之法律責任 158第一節 責任主體 158第一項 同業公會聯合行為責任主體的爭議 160第二項 比較法考察 161第一款 日本獨占禁止法 161第二款 歐盟理事會第1/2003號規則 163第三項 實務上對同業公會聯合行為責任主體之態度 166第一款 公平會對於同業公會聯合行為之態度 166第二款 公平會第732次委員會決議 167第三款 公平法修正草案 169第四項 評析與建議 170第一款 對「以同業公會本身為責任主體」的評析 171第二款 對「以個別事業為責任主體」的評析 172第三款 對「同時以同業公會與個別事業為責任主體」的評析 173第二節 責任形式 178第一項 民事責任 178第一款 具體責任類型 179第二款 請求權人 180第三款 賠償義務人 182第二項 行政責任 182第三項 刑事責任 190第七章 結論 196附錄1 我國同業公會主導聯合行為之方式與內容一覽表 200附錄2 公平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對照表 229參考文獻 233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2460691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language.iso | en_US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9651025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同業公會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職業公會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聯合行為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決議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行為主體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責任主體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同業公會與聯合行為之研究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Studies of Associations and Cartel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一、國內文獻(按姓名筆劃排列)(一)書籍1.公平交易委員會,認識公平交易法,101年8月,增訂第14版。2.王泰銓,歐洲事業競爭法(二)歐洲競爭規範,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98年6月,第2版。3.汪渡村,公平交易法,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01年5月,第5版。4.吳秀明,競爭法制之發軔與展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93年11月,初版。5.吳秀明,競爭法研究,元照出版有限公司,99年6月,第1版。6.林鈺雄,新刑法總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95年9月,初版。7.黃茂榮,公平交易法理論與實務,自版,82年10月,第1版。8.廖義男,公平交易法之釋論與實務,自版,83年,第1版。9.賴源河審編,公平交易法新論,元照出版有限公司,94年3月,第3版。(二)期刊1.何之邁,公平交易法:第二講 聯合行為,月旦法學教室,元照出版有限公司,96年12月,第62期。2.林明鏘,同業公會與經濟自律----評大法官及行政法院相關解釋與判決,台北大學法學論叢,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院,98年9月,第71期。3.周淑萍,聯合行為主體之判斷,公平交易季刊,公平交易委員會,87年4月,第6卷第2期。4.莊春發,聯合行為相關問題的研究,公平交易法重要案例研討會實錄,公平交易委員會,92年11月。5.莊春發,廠商人數、公會與聯合行為----公平會處分案的研究,公平交易季刊,公平交易委員會,94年10月,第13卷第4期。6.陳榮隆,同業公會為聯合行為主體之研究—兼評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95012號及第95013號處分書,公平交易法研究會彙編,公平交易委員會,95年12月。7.黃茂榮,公平交易法中的聯合行為,政大法學評論,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80年12月,第44期。8.劉連煜,論關係企業是否適用我國公平法聯合行為管制規範,臺大法學論叢,臺灣大學法學院,82年12月,第23卷第1期。9.顏廷棟,日本獨占禁止法對於國際卡特爾之規範與實例,貿易政策論從,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貿易發展委員會,99年8月,第13期。10.顏廷棟,專門職業適用競爭法規範之迷思—以台北市會計師公會聯合行為聯合行為案之檢討為例,發表於公平會主辦-專門職業與競爭研討會,102年12月2日。11.顏廷棟,聯合行為之執法檢討與展望,公平交易季刊,公平交易委員會,101年10月,第20卷第4期。12.蕭文生,聯合行為與咖啡條款,月旦法學教室,元照出版有限公司,101年2月,第112期。13.蕭文生,聯合行為構成要件之研究,第三屆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公平交易委員會,88年10月。14.蘇永欽,事業團體的聯合行為,政大法學評論,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80年12月,第44期。(三)論文1.林俊寬,同業公會與競爭法-以同業公會自我規範行為為中心,私立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84年4月。2.洪晧庭,同業公會為聯合行為主體之研究,天主教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97年7月。(四)研究報告1.公平交易統計年報,公平交易委員會,102年4月。2.石世豪、何之邁、范建得、黃銘傑、廖義男、劉華美共同主持,公平交易法之註釋研究系列(一),公平交易委員會92年合作研究報告七,92年12月。3.石世豪、吳秀明、陳志民、黃銘傑、廖義男、謝銘洋共同主持,公平交易法之註釋研究系列(三),公平交易委員會94年委託研究報告二,94年12月。4.朱雲鵬、何之邁共同主持,公平交易之理念與實踐,公平交易委員會83年合作研究計畫七,83年6月。5.吳秀明、單驥、蕭文生、羅昌發共同主持,聯合行為構成要件之研究----同業公會聯合行為之處分及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與第十九條第四款之適用關係,公平交易委員會87年度合作研究計畫六,87年5月。6.許宗力主持,公平交易法行為主體研析,公平交易委員會82年度委託研究計劃四,83年12月。7.聯合行為主體之研究,公平交易委員會95年度研究發展報告,96年1月。二、中國大陸文獻(按姓名筆劃排列)(一)書籍1.王曉曄,競爭法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2.王曉曄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詳解,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2008年2月,第1版3.時建中主編,反壟斷法----法典釋評與學理探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2月,第1版。4.游鈺,卡特爾規制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5.葉明,行業協會限制競爭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第1版。(二)期刊1.于靜濤,行業協會概念論析,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福建省臺灣法律研究所,2008年6月,第36期。2.李劍,論聯合抵制交易的違法性判斷標準,當代法學,吉林大學,2009年5月,第23卷第3期。3.徐士英,行業協會限制競爭行為的法律調整-解讀《反壟斷法》對行業協會的規制,法學,華東政法,2007年第12期。4.梁上上,論行業協會的反競爭行為,法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1998年第4期。5.魏靜,行業協會卡特爾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法治研究,浙江省法學會,2010年第1期。6.饒世權、劉鋒,論中國同業公會立法,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津工業大學,2009年10月,第9卷第5期。三、英文文獻(一)書籍1.Ivo Van Bael & Jean-Francois Bellis, Competition Law of the EC, CCH Editions Limited.(1996)2.Philip Clark &Stephen Corones, Competition Law of the EC-Cases and Materials, Oxford University.(2000)3.Mark Furse, Competition Law of the EC and UK, Oxford University.(2006)4.D.G. Goyder, Ec Competition Law, Oxford University , 4th Edition.(2003)5.Alison Jones & Brend Sufrin, Ec Competition Law-Text,Cases,and Material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th Edition.(2011)6.Arthur R. Miller & Thmas L. Gossman, Bussiness Law , Foreman and Company.(1990)7.George D. Webster, The Nature of Associations:Past Present, and Future, The Law of Associations, Matthew Bender & Co.(1990)(二)案例1.American Column & Lumber Co. v. U.S. 257 U.S. 377(1920)2.Atlantic Cleaners & Dyers v. U.S. 286 U.S. 427(1932)3.Chicago Board of Trade v. U.S. 246 U.S. 231(1918)4.Goldfarb v. Virginia State Bar. 421 U.S. 773(1975)5.Maple Flooring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 v. U.S. 268 U.S. 588(1925)6.Marjorie Webster Junior College, Inc. v. Middle States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econdary Schools. 432 F.2d 650 (1970)7.Marrese v. American Academy of Orthopedic Surgeons. 692 F.2d 1083(1982)8.Standard Oil Co. of New Jersey v. U.S. 221 U.S. 2(1911)9.U.S. v. Socony-Vacuum Oil Co. 310 U.S. 150(1940)10.U.S. v. Topco Association,Lnc. 405 U.S. 596(1972)11.U.S. v. Trenton Potteries Company et al. 273 U.S. 392(1927) | zh_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