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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論大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以承包方不具相應資質為中心
Research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Contract of Construction Design in Chinese Mainland: Focus on the Contractor Lack of Related Qualifications.
作者 呂柏嬋
貢獻者 顏玉明
呂柏嬋
關鍵詞 大陸合同法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市場准入
資質管理規範
企業資質許可
違法合同
合同效力
Contract Law in China
Construction Design Contract
Market Entry System
Regulation of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Qualificaion License
Illegal Contract
Validity of Contract
日期 2013
上傳時間 5-Jan-2015 11:23:06 (UTC+8)
摘要 中國對於工程設計行業之市場准入制度係採行以單位資質管理為主,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為輔的政策方向,而依據其「建築法」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規定行事建築活動之工程設計單位及設計業務承包方應於其申請取得之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從事設計業務,因此引發工程實務上之爭議,關於欠缺資質等級許可或不具相應資質等級許可而承攬設計業務之承包方,其與設計業務之發包方所締結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應如何判定之爭議。而就此問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曾針對施工合同提出司法解釋認定應判定合同無效,惟就設計合同得否同時適用,尚存有疑義,故本文以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效力為研究核心。
本文主要分成四個部份進行研究,第一部分對大陸現行工程設計行業之准入制度進行通盤性歸納及分析,包括工程設計行業分類、設計範圍、資質等級許可及對於外商投資企業(下稱外資企業)、外國企業之特別規定;第二部份說明資質管理制度對於承包方承攬設計業務時之規範效力及適用範圍;第三部分則係以大陸學說及實務見解說明違法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法律依據,及應如何判定此類違法合同效力,並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對於違反資質管理規範時合同效力之見解判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最後以大陸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為中心,說明此類案件之判決見解及本文分析。
總結上述四個部份,資質管理規範之目的在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障工程質量,惟從案例分析發現,縱然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雙方當事人非因質量問題或擾亂市場秩序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假若發包方主張或是法院自行認定承包方不具相應資質承攬時,法院仍可能判定合同無效,顯與資質管理規範之處罰目的相悖。再者,判定合同無效,違法責任偏重於由承包方負擔,似有忽略資質管理規範亦同時課予發包方應察明並發包予具資質承包方之法定責任,於合同判定無效後,說明發包方與有過失,亦不符合民事糾紛處理應以衡平當事人利益為原則之核心思想,且此類合同之違法情狀大多非屬嚴重,行政機關應得透過一定監管程序予以處罰,惟現多由司法機關判定合同無效以達規範目的,導致司法機關代行政機關執法而有越權之嫌。
The market access system of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design in China is mostly based on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aided by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personal certified occup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Chinese Building Ordinance and Regulations of Construction Survey Design, the construction design companies and contractors of design business applying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should be engaged in the design business with authorized quality levels which they have been applied for, as the design contract is not confirmed as invalid a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by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SPC) when construction disputes happen in the outsourcer entering contract with the contractors deficient in or not equipped with corresponding quality levels.
This thesis therefore, will discuss the research topic in the validity of construction design contract when the contractors do not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This thesis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will describe a full picture of current market access system of construction design in China, including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design ,scope of design ,permission of quality levels and special provisions of companies running with foreign capital and foreign companies.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thesis will explain the influence of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when the contractors take design business. It will be first illustrated the matters could be affected by the regulation of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when concluding construction design contracts, and then be illustrated the influence of the concluding and contents of design contract for the contractors.
The third part will explain based on the legislative authority and criterion of the validity of contract the validity of legislative criterion of violating the design contract. This part will end up with judging the validity of design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SPC) opinion of the viol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of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The fourth part will analyze how the validity of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exceptions applied by Chinese courts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taken after the contract judged to be invalid and the balance of interested parties, is adapted to article fifty-eight of contract law.
At last, this thesis is proposed to conclude all the parts, to probe into the topic and trying to be helpful when investors in Taiwan meet the dispute of this sort.
參考文獻 一、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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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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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方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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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99652009
102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9652009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顏玉明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呂柏嬋zh_TW
dc.creator (作者) 呂柏嬋zh_TW
dc.date (日期) 2013en_US
dc.date.accessioned 5-Jan-2015 11:23:06 (UTC+8)-
dc.date.available 5-Jan-2015 11:23:06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5-Jan-2015 11:23:06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099652009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72560-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99652009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2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中國對於工程設計行業之市場准入制度係採行以單位資質管理為主,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為輔的政策方向,而依據其「建築法」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規定行事建築活動之工程設計單位及設計業務承包方應於其申請取得之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從事設計業務,因此引發工程實務上之爭議,關於欠缺資質等級許可或不具相應資質等級許可而承攬設計業務之承包方,其與設計業務之發包方所締結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應如何判定之爭議。而就此問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曾針對施工合同提出司法解釋認定應判定合同無效,惟就設計合同得否同時適用,尚存有疑義,故本文以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效力為研究核心。
本文主要分成四個部份進行研究,第一部分對大陸現行工程設計行業之准入制度進行通盤性歸納及分析,包括工程設計行業分類、設計範圍、資質等級許可及對於外商投資企業(下稱外資企業)、外國企業之特別規定;第二部份說明資質管理制度對於承包方承攬設計業務時之規範效力及適用範圍;第三部分則係以大陸學說及實務見解說明違法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法律依據,及應如何判定此類違法合同效力,並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對於違反資質管理規範時合同效力之見解判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最後以大陸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為中心,說明此類案件之判決見解及本文分析。
總結上述四個部份,資質管理規範之目的在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障工程質量,惟從案例分析發現,縱然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雙方當事人非因質量問題或擾亂市場秩序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假若發包方主張或是法院自行認定承包方不具相應資質承攬時,法院仍可能判定合同無效,顯與資質管理規範之處罰目的相悖。再者,判定合同無效,違法責任偏重於由承包方負擔,似有忽略資質管理規範亦同時課予發包方應察明並發包予具資質承包方之法定責任,於合同判定無效後,說明發包方與有過失,亦不符合民事糾紛處理應以衡平當事人利益為原則之核心思想,且此類合同之違法情狀大多非屬嚴重,行政機關應得透過一定監管程序予以處罰,惟現多由司法機關判定合同無效以達規範目的,導致司法機關代行政機關執法而有越權之嫌。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The market access system of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design in China is mostly based on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aided by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personal certified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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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ird part will explain based on the legislative authority and criterion of the validity of contract the validity of legislative criterion of violating the design contract. This part will end up with judging the validity of design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SPC) opinion of the viol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of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The fourth part will analyze how the validity of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exceptions applied by Chinese courts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taken after the contract judged to be invalid and the balance of interested parties, is adapted to article fifty-eight of contract law.
At last, this thesis is proposed to conclude all the parts, to probe into the topic and trying to be helpful when investors in Taiwan meet the dispute of this sort.
en_US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 6
第四節 論文架構 8
第二章 大陸地區工程設計資質管理制度 9
第一節 建築市場行業規範概論 9
第二節 工程設計行業之市場准入制度 13
壹、設立工程設計企業應取得企業經營執照 13
貳、工程設計活動之內容 14
參、工程設計行業分類及設計範圍 14
肆、資質等級許可 15
陸、資質管理制度之地方性法規 21
第三節 外國服務提供者之設計行業准入制度 23
壹、外商提供工程設計服務之型態 23
貳、外國企業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務 24
參、外商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工程設計企業 25
肆、外資企業申請資質之特別規定 26
伍、外商設計行業准入規範之爭議 27
陸、對於台灣投資者在陸設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之特別規定 29
第四節 建設工程設計文件之編制 30
壹、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審批程序 31
貳、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31
第五節 違反設計行業資質管理規定之法律責任 38
壹、工程設計單位關於設計業務之承攬限制 38
貳、工程設計單位將資質出借予他人 39
參、承包方關於設計業務之承攬限制 39
肆、發包方關於設計業務之發包限制 40
第三章 資質管理制度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締結之交互影響 41
第一節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訂立 41
壹、工程設計合同之要式性 41
貳、工程設計發包之法定程序 41
參、承包方承攬設計業務之合同類型 43
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承包方之主體資格 45
伍、合同標的 47
陸、合同應載明之主要內容 47
柒、合同範本 48
第二節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承包方之資質要求 49
壹、工程設計單位投標工程設計項目之資質要求 49
貳、資質管理規範之規範對象 51
參、承包方非實際設計人而承攬工程設計項目 53
肆、工程設計單位是否不具或超越資質承攬工程設計 61
伍、工程設計單位是否以其他工程設計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設計業務 85
陸、小結 93
第四章 違反資質管理規範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 97
第一節 違法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之法律依據 97
壹、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法律適用依據 97
貳、合同法中關於設計業務之承攬限制及違反之法律責任 98
第二節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之法律解釋 99
壹、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之制度目的及原理 100
貳、大陸違法合同效力制度之沿革 103
參、大陸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之適用範圍 106
肆、大陸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之效力判斷標準 108
伍、對於大陸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之理解 134
第三節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之法律適用 138
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違反資質管理規範之合同效力見解 138
貳、學說見解 142
參、本文見解 145
第五章 合同無效後之法律責任 151
第一節 判定合同效力之緩和路徑 151
第二節 判定合同無效後之法律責任 159
第六章 結論 171
壹、對於資質管理規範之理解 171
貳、對於資質管理規範影響合同效力之理解 173
參、對於從事設計業務之設計單位締結合同之建議 178
肆、大陸建築市場准入制度之改革趨勢 180
參考文獻 183
一、專書 183
二、專書論文 185
三、期刊論文 185
四、學位論文 188
五、官方研究報告 188
附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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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9652009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大陸合同法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市場准入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資質管理規範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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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 (關鍵詞) 合同效力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Contract Law in China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Construction Design Contract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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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 (關鍵詞) Regulation of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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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 (關鍵詞) Illegal Contract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Validity of Contracten_US
dc.title (題名) 論大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效力:以承包方不具相應資質為中心zh_TW
dc.title (題名) Research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Contract of Construction Design in Chinese Mainland: Focus on the Contractor Lack of Related Qualifications.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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