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 | 蘇志超 | |
dc.contributor | 地政研究所 | |
dc.creator (作者) | 邱萬金 | zh_TW |
dc.date (日期) | 1988 | |
dc.date.accessioned | 10-Mar-2016 17:10:22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0-Mar-2016 17:10:22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0-Mar-2016 17:10:22 (UTC+8) | -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2401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畢業學年度:76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論文提要 「有社會,斯有法律」,法律上之諸制度,應反映各時代之政治背景、經濟結構與社會需要;捷運系統地下化工程為-立體分層使用模式,現行有關的平面使用法制業已不符所需,容有必要參照各捷運先進國家之相關立法、實例,配合國內的法律體制和社會實情,研擬一套合理可行的穿越權利模式,以便為捷運系統地下化工程和類似的重大工程建設或一般民間的立體分層使用,提供立法上之參考依據,此為本論文之研究目的。 本研究分別蒐集了德國、法國、日本、新加坡、香港、英國、美國等國外之捷運系統有關法令或實例,並將國內有關論文目的之期刊、法規、實務上之判解、學說加以整理歸類,形成了本論文之文獻基礎。 本論文之研究係以外國有關之捷運立法例或實例為主,配合我國現行之法律體制、社會和經濟之背景、學說及實務上之見解,作立法上之比較研究;對於各種可行之制度予以分析比較其優劣,最後建立起最適合我國法律體制和社會實情之權利模式。 本論文共分五章,大致內容如下:第一章:緒論。內含前言、研究動機和目的、研究範圍及研究方法。第二章:德、法、日、香、新、英、美各國相關制度之研究。第三章:我國應採行制度之探討。第四章:相關配合立法制度之研究。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本論文之研究結果建議:應在大眾捷運法中創設「區分地上權」立體分層使用制度,並準用徵收之程序加以取得,以便利捷運系統地下化工程之興建和保障私人之權益。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目錄謝詞………一論文提要………三第一章 緒論………1第一節 前言………1第二節 研究動機、目的………1第三節 研究範圍………2第四節 研究方法………3第二章 德、法、日、香、新、英、美各國相關制度之研究………5第一節 德國法………5第二節 法國法………6第三節 日本法………8第四節 香港法………9第五節 新加坡法………10第六節 英國法、美國法………11第七節 小結………13第三章 我國應採行制度之探討………23第一節 羅馬法和日耳曼法對物權概念之比較………23第二節 土地法(Bodenrecht)和空間法(Raumrecht)之概念………26第三節 徵收土地所有權方式之探討………30第四節 限制的人役權和地役權(Easement)制度之探討………31第五節 空間所有權制度之探討………39第六節 區分地上權制度之探討………54第七節 國內學者對捷運地下化工程制度之見解………63第四章 區分地上權之相關配合立法制度之探討………84第一節 區分地上權之立法………84第二節 區分地上權之徵收、徵用、強制設定或協議取得………92第三節 區分地上權之登記問題………101第四節 區分地上權之估價問題………105第五節 都市計畫和土地增值稅之問題………110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17第一節 結論………117第二節 建議及後續研究事項………117參考文獻………120作者小簡………127 | |
dc.format.extent | 687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text/html | - |
dc.title (題名) | 捷運系統工程穿越私人土地下方部分空間權利制度之研究 | zh_TW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