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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代理結構與制度執行:以台灣土地使用分區制度執行為例
作者 林森田;洪維廷
關鍵詞 制度執行;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不完全訊息;共同代理;裁量權
日期 2004-06
上傳時間 18-Nov-2008 09:01:46 (UTC+8)
摘要 制度在建立之後必須予以執行,否則制度的建立就不具實質意義,而制度的執行往往涉及不同層級政府與選民間的多重代理關係,且必須耗費相當的資源與成本。既有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文獻,認為土地使用分區制度的執行,是地方選民與地方政府互動的單一代理執行關係之結果,而忽略了中央政府(或上級政府)的角色;亦有不分中央或地方政府,而以政府一語帶過者,似乎意謂著於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執行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係同一決策主體或一致的目的,且不存在訊息不對稱的問題,此一觀點與實際的制度執行有出入,其分析所得的結果難免有偏差或分歧。因此本文基於代理理論,以共同代理之觀點,提供探討政府執行制度的一個分析架構,且應用此架構,分析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共同代理執行機制,並透過實證案例說明政治上的共同代理關係,如何影響地方政府對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執行,尤其是裁量權的行使對國土發展與地方自主間之關係,亦提供分析制度或政策執行的不同參考點。
關聯 公共行政學報, 11, 77-107
資料類型 article
dc.creator (作者) 林森田;洪維廷zh_TW
dc.date (日期) 2004-06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8-Nov-2008 09:01:46 (UTC+8)-
dc.date.available 18-Nov-2008 09:01:46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8-Nov-2008 09:01:46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s://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541-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制度在建立之後必須予以執行,否則制度的建立就不具實質意義,而制度的執行往往涉及不同層級政府與選民間的多重代理關係,且必須耗費相當的資源與成本。既有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文獻,認為土地使用分區制度的執行,是地方選民與地方政府互動的單一代理執行關係之結果,而忽略了中央政府(或上級政府)的角色;亦有不分中央或地方政府,而以政府一語帶過者,似乎意謂著於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執行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係同一決策主體或一致的目的,且不存在訊息不對稱的問題,此一觀點與實際的制度執行有出入,其分析所得的結果難免有偏差或分歧。因此本文基於代理理論,以共同代理之觀點,提供探討政府執行制度的一個分析架構,且應用此架構,分析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共同代理執行機制,並透過實證案例說明政治上的共同代理關係,如何影響地方政府對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之執行,尤其是裁量權的行使對國土發展與地方自主間之關係,亦提供分析制度或政策執行的不同參考點。-
dc.format application/en_US
dc.format.extent 116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octet-stream-
dc.language zh-TWen_US
dc.language en-USen_US
dc.language.iso en_US-
dc.relation (關聯) 公共行政學報, 11, 77-107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制度執行;土地使用分區制度;不完全訊息;共同代理;裁量權-
dc.title (題名) 代理結構與制度執行:以台灣土地使用分區制度執行為例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articl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