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徐學陶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周賢明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周賢明 | zh_TW |
dc.date (日期) | 1997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0-May-2016 16:27:13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0-May-2016 16:27:13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0-May-2016 16:27:13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A2010000692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96109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勞工研究所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84262015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維持退休後一般生活或適當生活的主要方式有自我預防、企業預防與團體預防。自我預防方式不具有所得重分配與世代間移轉功能。長期來說,自我預防方式的保障功能受到了考驗。 企業預防方式亦是多元化的保障方案之一。如果一個國家的企業都很重視而且有能力付出退休金給退休勞工,無論是透過政府的給付制度設計或是透過團體協商的方式,則退休後的生活維持的水準便大大的提高。我國的現行企業退休金制度,採行一種強制的雇主責任制,制度的設計導因於延期工資的理論,我們且看實施的成效:極低的提撥率,顯示不受提撥單位,也就是企業單位的青睞;極少的員工受益,那是因為轉換企業,即年資中斷,以及通常企業都存活不到能領退休金的規定年限。因此我們不能期待這樣的制度,來保障退休後的一般生活水準,它也許能保障某一些人,但是不能因此而將多數人的退休後生活維持,寄託於成效不彰的現行企業退休金制度。基於雇主的強制責任的不彰,顯示雇主的強迫性的完全負擔責任,顯然是過重,然而,筆者並不反對企業基於激勵或經營策略而給予退休者退休金,但是,我們可以透過一種共同分擔的方式達到退休者所得保障的效果,減輕雇主的負擔,則強制性的方式便不會遭受太大的反彈。 社會保險強調社會適當性,卻也不忽視個人公平性。社會保險必須透過個人公平性的運作,才有可能實現更高於退休後經常性消費支出的維持,也由於個人公平性有助於向上的進取心與社會的進步,因此「所得愈高者給付愈高」的原則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社會保險也具有世代移轉的功能,也具有風險分散的效果。團體預防的社會保險方式,參與者多,包括不同的世代;財源分散,例如勞工保險,包括雇主、受雇者的保費以及政府稅收等,雖然強制性,但是不會使任何一方負擔太大,而且受益者也最多。 定額年金制的給付水準皆相同,給付與保險費率均一,然而因個人投保薪資不同,因此保費不同,所得高者所繳的保費高,而給付額與繳保費低的低所得者相同,如此產生了高所得者貼補低所得者的所得重分配效果。定額年金制的給付水準,是以維持退休後基本生活消費為目的,因此必須計算退休後的基本消費水準。基本消費水準的衡量,筆者認為除了日常的食衣住行等消費之外,還必須納入社會參與等的精神文化消費,因此應以退休後的個人經常性消費支出來衡量。 若是在勞工保險之內,設立定額的基礎年金制,則勞工保險成為定額與所得相關兩個部分的雙層年金制,定額部分與所得相關部分合計約為60%的給付水準,所得相關部分的給付水準約為32.69%。 勞基法退休金制度在功成身退改以團體協商之際,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對於已在職者提供一種「選擇權」。已在職者如果認為選擇舊制對其較為有利,可以選擇舊制。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致謝 論文提要 目錄 表目錄/圖目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方法-----2 第三節 研究重點與限制-----3 第二章 勞工退休後生活維持之理論與問題-----4 第一節 勞工退休後生活維持之重要性-----4 第二節 勞工退休後生活維持之理論學說-----5 第三節 我國現行勞工退休制度之給付水準與問題-----7 第三章 我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規劃原則-----13 第一節 自我預防-----13 第二節 企業預防-----17 第三節 團體預防-----23 第四節 規劃原則-----31 第四章 先進國家老年年金規劃方式-----38 第一節 福利國家之模型-----38 第二節 先進國家年金規劃與給付水準概況-----44 第三節 綜合分析-----52 第五章 我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水準調整-----56 第一節 國民年金單一制-----56 第二節 國民年金分立制-----59 第三節 給付水準計算-----61 第四節 綜合分析-----6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70 第一節 結論-----70 第二節 建議-----73 參考文獻-----77 附錄-----80 表目錄 表2-1 台灣地區人口老化推計-----8 表3-1 台灣地區65歲以上人口最近三個月生活費用來源-----16 表3-2 勞基法退休準備金提存情形-----20 表3-3 全世界提供老年、殘障、遺屬給付國家,按制度方式區分-----22 表4-1 加拿大1989第一季給付水準-----51 表4-2 世界各國老年給付最高給付率-----53 表5-1 台灣地區勞工家庭平均每戶每月收支狀況-----62 表5-2 三類給付調整參考指標之時間變動趨勢-----65 圖目錄 圖4-1 瑞典年金結構-----41 圖4-2 德國年金結構-----45 圖4-3 英國年金結構-----47 圖4-4 日本年金結構-----49 圖4-5 加拿大年金結構-----51 圖5-1 國民年金完全單一制-----57 圖5-2 國民年金部分單一制-----58 圖5-3 國民年金分立制第一型-----59 圖5-4 國民年金分立制第二型-----60 圖6-1 我國老年保障制度綜合整理-----75 | zh_TW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A2010000692 | en_US |
dc.title (題名) |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規劃之研究-配合國民年金制度之實施 | zh_TW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