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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不當勞動行為救濟機制之研究-以勞動三法草案中裁決制度為中心
A Study on the Dispute Resolution for the Unfair Labor Practices-Focus on the Draft of Labor Union Act、Collective Agreement Act and Act for Settlement of Labor-Management Disputes
作者 楊景勛
Yang, Ching-Hsun
貢獻者 黃程貫
楊景勛
Yang, Ching-Hsun
關鍵詞 勞動集體基本權
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
有效權利保護
裁決制度草案
日期 2005
上傳時間 2-Dec-2022 15:16:26 (UTC+8)
摘要 勞工如欲行使勞動集體基本權,與雇主對抗,進而爭取維持或取得較佳的勞動環境或條件,往往於行使權利過程中,遭致雇主無情使用人事管理權限,進行打壓,此點,在台灣工會組織法制主要設計類型,是以事業單位內勞工為團結限定範圍之廠場工會型態,猶然。然而,撰寫本文時,工會法中關於禁止雇主進行妨礙勞工團結活動之規範保護有所不足,民事法院往往也是以市民法私法自治之觀點,去詮釋適用工會法既有的保護規範,導致屢屢發生工會幹部因從事勞工團結活動,即遭受懲戒、調職、甚至解僱等瓦解工會活動之不利益待遇,卻無法透過既有現存法制,獲取有效權利保護,工會往往隨之瓦解,或雖存在但已轉變成雇主之御用工會。

有鑑於此,有志之士之專家學者,主管之勞動事務之勞委會與立法院,遂倡議推動,是否參考美、日法制建立排除雇主不當勞動行為的保護制度之芻議,進而著手研擬修正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草案,增設我國之不當勞動行為行政救濟裁決制度,希冀透過本次修法,達成保護勞工行使勞動集體基本權目的,使集體勞動關係得健全發展,透過社會委託勞資雙方自治方式,盡量促使勞資雙方於對等力量下,克服勞工人格從屬性地位,自主實現具有人性尊嚴之勞動生活,最終達成貫徹保障勞動基本人權目的,避免國家太多的介入與干預,以及強行勞動法令一體適用異質勞動關係,難以做到盡善盡美之窘境。

本文即是以勞動集體基本權如何透過不當勞動行救濟制度,可獲得有效保障之觀點,參考過往既有不當勞動行為相關介紹文獻,以及勞委會委託研究計畫與學者專家等之討論意見,對我國將行採取之不當勞動行為救濟裁決制度,初淺研析現有草案特色,希冀得以對將來我國不當勞行為救濟制度之運作,將行遭遇之適用疑義問題,作為思辨如何運作之參考。
參考文獻 主要參考文獻資料
(一)、中文部分(按作者姓名筆畫順序)
一、書籍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一),民國八十八年12月,初版。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二),民國八十八年12月,初版。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三),民國八十九年1月。初版。

王甲乙、楊建華、鄭建才合著,民事訴訟法新論,三民,民國九十二年。

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二冊,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初版。

司法院(印行),民事法律專題研究(六),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初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勞動基準法規彙編,民國九十二年,初版。

吳全成,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與不當爭議行為之規範-理論與實務,中華勞資基金會,民國八十一年,初版。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三民,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民國九十二年,增訂八版。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修訂版。

呂榮海,勞動基準法實用1,民國七十九年,初版。

呂榮海、俞慧君,勞基法實用2,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修訂版。

李惠宗,憲法要義,民國九十二年,初版。

李建良,憲法理論與實踐(一),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李建良、簡資修主編,憲法之理論與實務第二輯,中研院社科所,民國八十九年,初版。

李震三,行政法導論,民國九十四年,修訂五版二刷。

邱聯恭,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民國八十一年,初版。

邱聯恭,「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之交錯適用」,收錄於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編,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二),三民書局,民國八十二年。

邱聯恭,程序制度機能論,三民書局,民國八十五年,初版。

邱聯恭,程序選擇權論,三民書局,民國八十九年,初版。

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空中大學,民國八十六年,修訂再版
周叔厚,證據法論,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初版。

林宗弘等著,打拼為尊嚴-大同工會奮鬥史,台灣勞工陣線,民國八十九,初版。

林俐芝譯,英美法導論,頁二十六,民國九十年,初版。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民國九十年,二版。

許宗力,法與國家權力,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許宗力,憲法與法治國行政,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許慶雄,社會權論,民國八十年,初版。

許慶雄,憲法入門,民國八十九年,初版。

翁岳生編,行政法一九九八,民國八十七年,初版。

翁岳生教授六秩誕辰祝壽論文集,當代公法新論(下),民國八十二年,初版。

張天開譯,美國勞工部編,美國勞工運動簡史,民國四十七年。

張登科,強制執行法,民國七十九年,初版。

陳新民,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下,民國七十九年,初版。

陳計男,行政訴訟法釋論,民國八十九年,初版。

陳計男,強制執行法釋論,元照,民國九十一年,初版。

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民國九十三年,增訂三版。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民國九十三年,修訂三版。

陳敏,行政法總論,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版。

陳繼盛,勞工法論文集,陳林法學文教基金會,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初版。

湯德宗,權力分立新論,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增定二版。

湯德宗,行政程序法論,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刷第一版。

黃程貫,勞動法,民國九十年,修訂二版。

黃越欽,勞動法新論,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初版。

焦興鎧譯,William B. Gould IV原著,美國勞工法入門,民國八十五年。

楊與齡,強制執行法新論,民國九十年,初版。

楊建華原著,鄭傑夫增訂「民事訴訟法要論」,民國九十年元月版。

蔡茂寅,行政法實用,學林文化,民國九十年。

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中研院社科所,民國八十七年。

劉志鵬,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初版。

衛民,工會組織與勞工運動,民國八十二年,初版

鄧學良,勞資事務研究,民國八十二年,初版。

簡良機,勞資爭議立法規範及處理制度之研究,民國八十年。

蘇永欽,跨越自治與管制,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二、論文期刊

丁嘉惠,不當勞動行為規範概論,勞工研究,民國八十三年十月。

丁嘉惠,不當勞動行為規範概論-,勞工之友,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

丁嘉惠,美國勞工法上差別待遇不當勞動行為之意義及其救濟,中國勞工,民國八十三年六月。

丁嘉惠,德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 -1-,勞工之友,民國八十四年四月。

丁嘉惠,德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 -2-,勞工之友,民國八十四年五月。
丁嘉惠,德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 -3-,勞工之友,民國八十四年六月。

王文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與公司經營權之爭奪,植根雜誌第十五卷第六期。

尤素芬,日本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法理及救濟制度研析,中國勞工,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

吳水郎,他山之石﹣﹣論不當勞動行為,勞工研究,民國七十八年一月。

吳慎宜,團體交涉之不當勞動行為,勞資關係,民國八十七年八月。

沈冠伶,我國假處分制度之過去與未來-以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如何衡平保障兩造兩造當事人之利益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一百0九期,民國九十三四年六月。

沈冠伶,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之分工與合作,台灣本土法學第四十五期,民國九十二年四月。

李建良,基本權利的理論變遷與功能體-從耶林內克「身份理論」談起(下),憲政時代,第二十九卷,第二期,民國九十二年十月

李震山,行政權依法得介入私權爭執之法理基礎,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四十三期,民國九十二年二月。

李震山,程序基本權,月旦法學教室,第十九期,民國九十三年五月。
阮森,鄉鎮市調解條例制度簡介,立法院院聞第二十二卷第二期,民國八十三年二月

林佳和,勞工案件專家參審之問題試探,律師雜誌第二五三期,民國八十九年十月。

林子儀,評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邱駿彥,勞資爭議處理法草案中「裁決制度」之考察--以日本制度之經驗為借鏡,華岡法粹,民國九十二年三月。

許宗力,基本權的功能,月旦法學教室,第二期,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

夏林清、鄭村祺,站在罷工第一線-由行動主體角度看一九八九年遠化五月罷工之抗爭的發生及影響,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十三期,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

黃程貫,我國勞動法發展趨勢之觀察與展望,月旦法學雜誌第一百期,民國九十二年九月。

黃程貫,勞動法中關於勞動關係之本質理論,政大法學評論第五十九期,民國八十七年六月。

黃程貫,勞資爭議法律體系中之罷工概念、功能及基本法律架構,政大法學評論第三十九期,民國七十八年六月。

黃程貫,強制入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十三期,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

黃程貫,德國勞工法中關於罷工期間「人力替代」問題之處理—兼論我國之立法可能性,政大法學評論五十三期,民國八十四年六月。

黃程貫,德國勞動法上關於工作權保障之討論,憲政時代,二十九卷第一期,民國九十二年七月 。

曾妙慧,台灣勞資爭議百年史,月旦法學雜誌第一0七期,民國九十三年四月。

張烽益,雇主不當勞動行為規範之探討,台灣勞工,民國八十三年五月。

詹火生,罷工過程中的「次級行動」與「不當勞動行為」,中國論壇,民國七十七年七月

楊通軒,歐洲聯盟勞工法律之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七期,民國九十年十二月。

葉建廷,日本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研究,勞工研究,民國八十六年一月。

葉賽鶯,從最高法院若干裁判探討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全國律師第二卷第八期,民國八十七年八月。

劉士豪,勞動訴訟程序之研究,憲政時代,第十七卷,第二期,民國八十年十月。

劉志鵬,權利事項爭議與法官造法機能,月旦法學雜誌,第十四期,民國八十五年六月。
潘世偉、陳正良、林昭禛,勞動三法之修正評析與建議,國家政策論壇,民國九十年十二月。

蔡茂寅,工作權保障與勞動基本權的關係與特質,律師雜誌第二一九期,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

蔡炯敦,我國勞工法庭之回顧與展望,勞資關係月刊,第一三三期,民國八十二年五月。

鄧學良 吳全成,不當勞動行為與不當爭議行為之救濟與處理,勞工研究,民國八十一年七月。

鄭津津,「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制之問題與解決方向」,勞資關係月刊,第一九九期,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

鄭津津,「我國勞資爭議處理制度之現況與檢討」,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六期,民國九十一年。

蕭文生,自程序與組織觀點論基本權利之保障,憲政時代,第二十五卷,第三期,民國八十九年一月。

三、學位論文

丁嘉惠,不當勞動行為規範之研究,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二年。
王信仁,再訪社會權,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八月。

李寧修,勞工行政組織與勞動基本權保障關係之研究-從「透過組織保障基本權利」之法理出發,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三年。

林長造,台灣鐵路工會變遷與發展--從國家附屬機構邁向自主,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

陳立儀,勞動關係與勞動意識--以台灣勞動三法修法歷程為例,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

吳永發,日本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研究,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四年六月

吳昭瑩,批判台灣勞資爭議處理機制—以爭議標的二分法之必要性與處理機制的妥當性為探討核心—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

洪士程,臺灣地區解嚴後政治發展對自主性工會組織興起與影響之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

洪士淵,活法、國家法與台灣勞資關係,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侯 志 君,政府採購調解制度之研究,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八年。

許永煌,美、日行政委員會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八年。
莊介南,「企業內勞資爭議處理制度與勞資和諧關係之研究」,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九年七月。

梁雅慧,戰後台灣勞工運動研究(1945-2000),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年。

郭明政,勞動關係中權利爭議處理之比較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三年

陳文雄,羅斯福新政與美國勞工問題,中國文化大學中美關係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六十七年。

陳韻中,限制出境法律問題之研究,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

黃羨婷,台灣勞資爭議處理對勞資關係運作的影響之研究-制度化的反思,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五年。

黃榮坤,勞動者就勞請求權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論文,民國八十六年一月。

彭長榮,勞動者爭議行為合法性研究以醫師罷工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葉建廷,不當勞動行為規範法制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六年。

劉妙玲,替代爭議解決方案於企業內部運用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九年。

蔡文育,調解制度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三年六月。

蔡欽源,憲法上基本權利之規定在私法關係中之效力,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二年。

蔡維音,罷工行為規範之憲法基礎探討,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一年六月。

薛進坤,我國不當勞動行為法規範之探討,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六年。

廖森雲,船舶海難事故調查與海事評議制度之研究,國立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
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

賴恆盈,從行政法之觀點論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之機能-以日本法制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一年三月。

謝杞森,公平交易法之行政程序與爭訟-以我國實務為探討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學位論文,民國八十七年五月。
藍健誠,合議制行政組織類型與成員建制之研究─以高雄市政府為例,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89/碩士。

羅朝勝,鄉鎮市調解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

四、研究計畫、研究報告、會議資料、資料彙編

王惠玲,由國際勞動公約展望我國團結權之具體實踐,行政院國科會委託專門研究計畫,民國九十四年一月。

王能君,日本之團體協商與團體行動,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呂榮海,日本勞動委員會組織與功能研究,行政院勞委會委託研究計畫,民國八十一年。

成介之,九十一年度各級法院審理勞資爭議案件統計分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專章,再修正條文草案說帖,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專章相關問題探討會議記錄,民國九十三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三法修正草案,台北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九十一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裁決專章相關問題會議紀錄,民國九十三年。

李仁淼,日本憲法中勞動基本權之保障-以團結權之保障為中心,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林佳和,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中裁決處理程序相關問題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九十三年五月。

陳建文,團結權之思想發展與演變-以日本法的經驗為觀察素材,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陳建文,違反誠實協商義務之不當勞動行為類型-制度理念、設計邏輯與問題環節,九十二年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研討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

黃程貫,我國勞資爭議法制之檢討與重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黃程貫,我國團體協約制度之檢討與展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邱駿彥,勞資爭議之裁決機制,民國九十三年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學術研討會,國立台北大學主辦。

陳愛娥,勞動基本權在德國憲法基本權體系中的地位,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焦興鎧,美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之研究,九十三年度不當勞動行為及裁決機制研習會會議資料,行政院勞委會。

劉士豪,我國憲法基本權體系中之勞動基本權,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劉士豪,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關運作程序,九十三年度不當勞動行為及裁決機制研習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

鄭傑夫,勞動訴訟—台灣審判實務與日本勞動審判法,民國九十三年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學術研討會,國立台北大學司法學系主辦。

魏千峰,美國與台灣有關爭議行為之刑事規範,民國九十三年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

(二)、外文部分(按作者姓名字母順序)
一、書籍
Brox,Hans/ Rüthers,Bernd,Arbeitsrecht,15. Aufl.,W.Kohlhammer,2002.
Douglas L.Leslie,Labor Law in a nutshell, third edition, 1992.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88651028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88651028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黃程貫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楊景勛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Yang, Ching-Hsunen_US
dc.creator (作者) 楊景勛zh_TW
dc.creator (作者) Yang, Ching-Hsunen_US
dc.date (日期) 2005en_US
dc.date.accessioned 2-Dec-2022 15:16:26 (UTC+8)-
dc.date.available 2-Dec-2022 15:16:26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2-Dec-2022 15:16:26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088651028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42623-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88651028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勞工如欲行使勞動集體基本權,與雇主對抗,進而爭取維持或取得較佳的勞動環境或條件,往往於行使權利過程中,遭致雇主無情使用人事管理權限,進行打壓,此點,在台灣工會組織法制主要設計類型,是以事業單位內勞工為團結限定範圍之廠場工會型態,猶然。然而,撰寫本文時,工會法中關於禁止雇主進行妨礙勞工團結活動之規範保護有所不足,民事法院往往也是以市民法私法自治之觀點,去詮釋適用工會法既有的保護規範,導致屢屢發生工會幹部因從事勞工團結活動,即遭受懲戒、調職、甚至解僱等瓦解工會活動之不利益待遇,卻無法透過既有現存法制,獲取有效權利保護,工會往往隨之瓦解,或雖存在但已轉變成雇主之御用工會。

有鑑於此,有志之士之專家學者,主管之勞動事務之勞委會與立法院,遂倡議推動,是否參考美、日法制建立排除雇主不當勞動行為的保護制度之芻議,進而著手研擬修正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草案,增設我國之不當勞動行為行政救濟裁決制度,希冀透過本次修法,達成保護勞工行使勞動集體基本權目的,使集體勞動關係得健全發展,透過社會委託勞資雙方自治方式,盡量促使勞資雙方於對等力量下,克服勞工人格從屬性地位,自主實現具有人性尊嚴之勞動生活,最終達成貫徹保障勞動基本人權目的,避免國家太多的介入與干預,以及強行勞動法令一體適用異質勞動關係,難以做到盡善盡美之窘境。

本文即是以勞動集體基本權如何透過不當勞動行救濟制度,可獲得有效保障之觀點,參考過往既有不當勞動行為相關介紹文獻,以及勞委會委託研究計畫與學者專家等之討論意見,對我國將行採取之不當勞動行為救濟裁決制度,初淺研析現有草案特色,希冀得以對將來我國不當勞行為救濟制度之運作,將行遭遇之適用疑義問題,作為思辨如何運作之參考。
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目次
第一章、緒論 1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一項、研究動機 1
第二項、研究目的 6
第二節、研究方法 8
第一項、文獻分析法 8
第二項、比較研究法 8
第三節、研究範圍與架構 10
第二章、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定義與法理基礎 12
第一節、美國對勞工集體權利保障之歷史之沿革與法理基礎 19
第一項、集體權利保障之歷史階段過程 19
第二項、美國集體勞動法發展歷史背景 20
第三項、美國不當勞動行為制度的法理依據 24
第四項、美國全國勞工關係法保障勞工集體性權利的本質 29
第二節、不當勞動行為與勞工集體基本權之關連 34
第一項、勞動基本權與勞工集體基本權之辨析 34
第一款、勞動基本權之意涵 34
第二款、勞工集體基本權之區辨 35
第二項、勞工集體基本權之功能 38
第一款、基本權共通功能 38
一、基本權之主觀權利功能 39
二、基本權之客觀規範功能 39
三、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 40
第二款、勞工集體基本權的功能面向 42
(一)勞工集體基本權之主觀權利功能面向 42
一、防禦功能面向 42
二、受益或請求給付功能面向 44
三、保護功能面向 45
(二)勞工集體基本權之客觀規範功能面向 46
一、客觀價值規範 46
二、組織與程序保障功能 47
第三項、勞工集體基本權作為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指導理念 50
第一款、勞工集體基本權之目的與不當勞動行為規範 50
第二款、實質平等社會自治架構作為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指導理念 53
(一)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僅規範社會自治當事人間之關係 54
(二)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應考量勞工集體基本權之雙重基本權性質 54
(三)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在架構上應考量「社會自治」意涵 56
(四)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應考量積極國家中立原則與社會國原則 56
(五)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應考量結構性不平等問題 58
(六)不當勞動行為制度應考量基本權衝突與公共利益維護問題 59
(七)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應考量爭議解決的去法律化需求 61
第四項、我國有憲法上有無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的法源依據 61
第一款、勞工集體基本權在我國憲法上之依據 61
(一)憲法無明文規定說 63
(二)結社自由權說 64
(三)生存權與工作權說 65
(四)概括基本權說 65
(五)憲法第十四條與第十五條結合說 66
(六)其他複合權說 67
第二款、結社自由權說之保障範圍 70
第五項、不當勞動行為制度定義與法理基礎 73
第三章、我國現行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概況與其缺失 79
第一節、我國實務上常見妨礙勞工集體基本權行使行為 79
第二節、我國現行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 83
第一項、 不當勞動行為之實體規範 83
第一款、憲法上規定可否作為不當勞動行為概括規範 83
第二款、制定法上之規定 85
一、雇主之不當勞動行為 86
二、工會方面之不當勞動行為 86
第三款、我國不當勞動行為實體規範之欠缺 88
第二項、不當勞動行為之排除方法 90
第一款、公法上排除方法 90
第二款、私法上排除方法 90
(一)司法判決 90
(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93
第三款、排除手段之不足 94
(一)公法上排除方法不足 94
(二)私法上排除方法不足 95
第三項、不當勞動行為之救濟程序 95
第一款、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 97
(一)企業內部勞資爭議解決機制 98
一、申訴 98
二、勞資會議 98
(二)行政處理程序 99
一、協調 99
二、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調解 100
三、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之調解 103
四、法院之調解 105
(三)司法上裁判外紛爭解決途徑(法院和解) 106
(四)當事人合意之處理機制(仲裁) 107
第二款、現行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處理不當勞行為爭議之妥適性 107
第三款、司法裁判救濟途徑 110
(一)審議人員 110
(二)判決程序 111
(三)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裁定程序 111
第四款、司法裁判程序之缺失 113
(一)訴訟程序的未差異化處理 113
(二)審判人員對團結權受侵害之認知不足 114
第五款、自力救濟手段 117
第三節、現行法欠缺下的可能處理方法 118
第一項、不另設新法制之微調模式 118
第一款、以舊有之行政救濟途徑為解決 118
第二款、允許自力救濟模式 120
第二項、另建新法制為解決之選擇 121
第四章、勞動三法草案中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之探討 125
第一節、裁決制度應有之特性 125
第一項、我國與美、日在集體勞資關係上之相似性 127
第二項、草案中之修法目的 129
第三項、制度模型 130
第一款、行政原草案原始版本 130
一、部分替代司法制度 130
二、不當勞動行為認定之一致性 132
三、後續救濟途徑 134
第二款、行政院草案再修正版 135
一、原始管轄之貫徹 135
二、對後續司法審查之拘束 136
三、職權主義之加強 138
四、明確化後續救濟途徑 138
第四項、裁決制度最大爭議-介入私法關係審判權限的採取與否 139
第二節、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之建制原則 144
第一項、不當勞動行為規範 144
第一款、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對象 144
第二款、概括或列舉、例示之規範方式 145
第三款、不當勞動行為規範間之競合 148
第四款、不當勞動行為規範是否具有強行私法性 148
(一)美、日不當勞動行為之私法性 148
(二)我國不當勞動行為之私法性 149
第五款、不當勞動行為所保障之勞工集體性基本權範圍 154
第二項、救濟機關及救濟程序 154
第一款、救濟途徑 154
第二款、審議人員勞資事務上專業性 157
(一)日本不當勞動行為之審議人員 158
(二)美國不當勞動行為之審議人員 160
(三)我國裁決委員會之組織人員 161
一、裁決委員會中機關代表比例之適當性 161
二、社會公正人士(是否採取勞資自治結構) 163
三、以草案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規定作為補救之可能性 165
四、裁決委員之積極資格 166
五、授權裁量委員會組成人數目的 166
第三款、審議人員之中立性與獨立性 167
(一)日本勞動委員會之獨立性保障 168
(二)美國全國勞工關係局之獨立性保障 169
(三)我國裁決委員會之獨立性保障 170
(四)我國裁決委員會之獨立性保障是否充足 170
第四款、授權命令訂定程序規則是否充足 173
第五款、我國救濟程序應適用之程序法規 178
(一)救濟遲延問題 178
(二)裁決程序應適用的程序規定 181
一、未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應用之程序規定 182
二、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應用之程序規定 182
第六款、不當勞動行為救濟程序適用處分權主義或職權主義 188
(一)救濟程序之開啟 188
(二)證據資料之蒐集與救濟程序之進行 189
(三)程序之終結 190
第七款、救濟程序之進行 191
(一)日本勞動委員會處理不當勞動行為之程序 191
(二)美國全國勞工關係局處理不當勞動行為之程序 194
(三)我國裁決委員會處理不當勞動行為程序 196
第八款、團體協約中約定排除裁決程序之適用條款 197
第九款、不當勞動行為之和解 198
(一)日本不當勞動行為之和解 198
(二)美國不當勞動行為之和解 199
(三)我國不當勞動行為之和解與撤回 200
一、和解與撤回之容許性與效力 200
二、救濟程序應注重裁判或和解機能 203
第十款、是否應採取中央與地方雙重結構 206
(一)美、日之地方機關 206
(二)我國草案之規定 207
第十一款、救濟機關之輔助人員 208
第三項、排除不當勞動行為之方式及其司法審查 209
第一款、排除不當勞動行為之救濟方式 209
(一)回復原狀主義或刑罰主義 209
(二)我國現所採之救濟方式 211
第二款、救濟命令之性質 213
(一)非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之性質 214
(二)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之性質 218
第三款、救濟命令之效力 220
(一)美、日救濟命令之效力 220
(二)我國裁決決定之效力 221
第四款、救濟命令之內容 222
(一)美、日救濟命令之內容 222
一、日本救濟命令之內容 223
二、美國救濟命令之內容 225
(二)我國救濟命令之內容 225
一、救濟命令之內容 225
二、救濟命令之法源依據 226
第五款、救濟命令之聲明不服 229
第六款、救濟命令之司法審查 230
(一)事實認定之審查 230
(二)不當勞動行規範之解釋 231
(三)救濟方法的審查 232
(四)我國裁決決定之司法審查 233
一、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之司法審查 233
二、未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之司法審查 236
第七款、救濟命令之執行罰 238
第八款、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239
(一)美、日對不當勞動行為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239
(二)我國對不當勞動行為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242
一、暫時履行決定之全部或一部 242
二、保全強制執行之假扣押、假處分 245
第三節、裁決草案法條逐條分析 249
第一項、裁決流程 249
第二項、裁決草案逐條分析 250
第一款、 第三十六條(裁決發動) 250
(一)程序當事人之定義 251
一、勞工之定義 251
二、工會之定義 252
三、勞工團結應否有程序當事人地位 252
四、雇主之定義 253
(二)具體個案申請權限(當事人適格) 255
(三)申請之除斥期間規範 259
(四)得否職權發動 259
(五)是否參考民訴上多數當事人訴訟規定 260
(六)應否考量程序當事人之程序能力 262
(七)中斷時效規定 263
第二款、第三十七條(聲請書載明事項) 263
(一)記載事項之程式化與受理人員闡明義務 264
(二)請求事項應記載之內容 269
(三)不受理決定之情形 269
一、不受理決定是否限於法律明定之事由 269
二、我國對於救濟利益欠缺是否亦以不受理決定處理 271
三、比照民事或行政訴訟可能之訴訟要件 272
四、不受理決定有無救濟途徑 277
第三款、第三十八條(委員會組成) 277
(一)裁決委員會之結構與運作方式 278
第四款、第三十九條(委員會召開) 281
(一)委員會之召開時點 282
(二)委員會「處理」之意義 284
(三)委員會與委員之職權調查義務與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權利 285
(四)擬制撤回與一造辯論裁決 287
第五款、第四十條(委員會調查與決定) 288
(一)地方主管機關層轉 289
(二)強制權限 289
(三)調查方式與時點 290
第六款、第四十一條(多數決原則) 293
(一)相對多數與絕對多數之設計 293
第七款、第四十二條(裁決書內容) 294
(一)裁決決定之性質與效力 295
(二)裁決決定主文應記載之內容 295
第八款、第四十三條(法院審核) 297
(一)應送交法院為審核之不當勞動行為類型 298
(二)審核之事項 299
(三)裁決核可與民事訴訟提起間之適用 302
第九款、第四十四條(不服裁決決定之起訴) 302
(一)未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之救濟方法 303
(二)涉及私權爭執之裁決決定之救濟方法 307
(三)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的前審定位 310
(四)罰鍰處分與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救濟途徑上之衝突 311
一、裁決決定對民事訴訟法院有無所謂構成要件或確認效力 311
二、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判斷上之衝突問題 312
三、民事訴訟與行政訴願 315
四、再修正版草案之規定 315
(五)不當勞動行為成立與否為訴之標的之容許 316
第十款、第四十五條(裁決決定之效力與強制執行) 317
(一)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要件 318
(二)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內容 319
(三)已確定之涉及私權爭執裁決決定得否聲請為無效或撤銷 321
第十一款、第四十六條(暫時權利保護) 322
(一)其他相關問題探討 323
第三項、裁決程序確認不當勞動行為事實作為罷工合法要件 325
(一)不當勞動行為作為爭議行為標的的正當性 325
(二)裁決作為不當勞動行為類型爭議行為的程序要件 327
第五章、結論 330
(一)、裁決委員會應衡量終局性與暫時性救濟之實效 330
(二)、其他對草案之幾點建議 331
主要參考文獻資料 339
(一)、中文部分(按作者姓名筆畫順序) 339
一、書籍 339
二、論文期刊 343
三、學位論文 347
四、研究計畫、研究報告、會議資料、資料彙編 351
(二)、外文部分(按作者姓名字母順序) 353
一、書籍 353
附表一 354
附表二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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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format.extent 745353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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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88651028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勞動集體基本權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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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 (關鍵詞) 裁決制度草案zh_TW
dc.title (題名) 不當勞動行為救濟機制之研究-以勞動三法草案中裁決制度為中心zh_TW
dc.title (題名) A Study on the Dispute Resolution for the Unfair Labor Practices-Focus on the Draft of Labor Union Act、Collective Agreement Act and Act for Settlement of Labor-Management Disputes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主要參考文獻資料
(一)、中文部分(按作者姓名筆畫順序)
一、書籍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一),民國八十八年12月,初版。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二),民國八十八年12月,初版。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三),民國八十九年1月。初版。

王甲乙、楊建華、鄭建才合著,民事訴訟法新論,三民,民國九十二年。

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二冊,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初版。

司法院(印行),民事法律專題研究(六),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初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勞動基準法規彙編,民國九十二年,初版。

吳全成,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與不當爭議行為之規範-理論與實務,中華勞資基金會,民國八十一年,初版。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三民,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民國九十二年,增訂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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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榮海,勞動基準法實用1,民國七十九年,初版。

呂榮海、俞慧君,勞基法實用2,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修訂版。

李惠宗,憲法要義,民國九十二年,初版。

李建良,憲法理論與實踐(一),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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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聯恭,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民國八十一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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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空中大學,民國八十六年,修訂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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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宗弘等著,打拼為尊嚴-大同工會奮鬥史,台灣勞工陣線,民國八十九,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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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民國九十年,二版。

許宗力,法與國家權力,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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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慶雄,社會權論,民國八十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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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民,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下,民國七十九年,初版。

陳計男,行政訴訟法釋論,民國八十九年,初版。

陳計男,強制執行法釋論,元照,民國九十一年,初版。

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民國九十三年,增訂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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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盛,勞工法論文集,陳林法學文教基金會,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初版。

湯德宗,權力分立新論,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增定二版。

湯德宗,行政程序法論,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刷第一版。

黃程貫,勞動法,民國九十年,修訂二版。

黃越欽,勞動法新論,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初版。

焦興鎧譯,William B. Gould IV原著,美國勞工法入門,民國八十五年。

楊與齡,強制執行法新論,民國九十年,初版。

楊建華原著,鄭傑夫增訂「民事訴訟法要論」,民國九十年元月版。

蔡茂寅,行政法實用,學林文化,民國九十年。

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中研院社科所,民國八十七年。

劉志鵬,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初版。

衛民,工會組織與勞工運動,民國八十二年,初版

鄧學良,勞資事務研究,民國八十二年,初版。

簡良機,勞資爭議立法規範及處理制度之研究,民國八十年。

蘇永欽,跨越自治與管制,民國八十八年,初版。

二、論文期刊

丁嘉惠,不當勞動行為規範概論,勞工研究,民國八十三年十月。

丁嘉惠,不當勞動行為規範概論-,勞工之友,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

丁嘉惠,美國勞工法上差別待遇不當勞動行為之意義及其救濟,中國勞工,民國八十三年六月。

丁嘉惠,德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 -1-,勞工之友,民國八十四年四月。

丁嘉惠,德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 -2-,勞工之友,民國八十四年五月。
丁嘉惠,德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 -3-,勞工之友,民國八十四年六月。

王文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與公司經營權之爭奪,植根雜誌第十五卷第六期。

尤素芬,日本不當勞動行為之規範法理及救濟制度研析,中國勞工,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

吳水郎,他山之石﹣﹣論不當勞動行為,勞工研究,民國七十八年一月。

吳慎宜,團體交涉之不當勞動行為,勞資關係,民國八十七年八月。

沈冠伶,我國假處分制度之過去與未來-以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如何衡平保障兩造兩造當事人之利益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一百0九期,民國九十三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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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良,基本權利的理論變遷與功能體-從耶林內克「身份理論」談起(下),憲政時代,第二十九卷,第二期,民國九十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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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震山,程序基本權,月旦法學教室,第十九期,民國九十三年五月。
阮森,鄉鎮市調解條例制度簡介,立法院院聞第二十二卷第二期,民國八十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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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程貫,強制入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十三期,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

黃程貫,德國勞工法中關於罷工期間「人力替代」問題之處理—兼論我國之立法可能性,政大法學評論五十三期,民國八十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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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烽益,雇主不當勞動行為規範之探討,台灣勞工,民國八十三年五月。

詹火生,罷工過程中的「次級行動」與「不當勞動行為」,中國論壇,民國七十七年七月

楊通軒,歐洲聯盟勞工法律之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七期,民國九十年十二月。

葉建廷,日本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研究,勞工研究,民國八十六年一月。

葉賽鶯,從最高法院若干裁判探討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全國律師第二卷第八期,民國八十七年八月。

劉士豪,勞動訴訟程序之研究,憲政時代,第十七卷,第二期,民國八十年十月。

劉志鵬,權利事項爭議與法官造法機能,月旦法學雜誌,第十四期,民國八十五年六月。
潘世偉、陳正良、林昭禛,勞動三法之修正評析與建議,國家政策論壇,民國九十年十二月。

蔡茂寅,工作權保障與勞動基本權的關係與特質,律師雜誌第二一九期,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

蔡炯敦,我國勞工法庭之回顧與展望,勞資關係月刊,第一三三期,民國八十二年五月。

鄧學良 吳全成,不當勞動行為與不當爭議行為之救濟與處理,勞工研究,民國八十一年七月。

鄭津津,「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制之問題與解決方向」,勞資關係月刊,第一九九期,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

鄭津津,「我國勞資爭議處理制度之現況與檢討」,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六期,民國九十一年。

蕭文生,自程序與組織觀點論基本權利之保障,憲政時代,第二十五卷,第三期,民國八十九年一月。

三、學位論文

丁嘉惠,不當勞動行為規範之研究,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二年。
王信仁,再訪社會權,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八月。

李寧修,勞工行政組織與勞動基本權保障關係之研究-從「透過組織保障基本權利」之法理出發,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三年。

林長造,台灣鐵路工會變遷與發展--從國家附屬機構邁向自主,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

陳立儀,勞動關係與勞動意識--以台灣勞動三法修法歷程為例,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

吳永發,日本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研究,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四年六月

吳昭瑩,批判台灣勞資爭議處理機制—以爭議標的二分法之必要性與處理機制的妥當性為探討核心—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

洪士程,臺灣地區解嚴後政治發展對自主性工會組織興起與影響之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

洪士淵,活法、國家法與台灣勞資關係,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侯 志 君,政府採購調解制度之研究,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八年。

許永煌,美、日行政委員會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八年。
莊介南,「企業內勞資爭議處理制度與勞資和諧關係之研究」,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九年七月。

梁雅慧,戰後台灣勞工運動研究(1945-2000),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年。

郭明政,勞動關係中權利爭議處理之比較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三年

陳文雄,羅斯福新政與美國勞工問題,中國文化大學中美關係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六十七年。

陳韻中,限制出境法律問題之研究,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

黃羨婷,台灣勞資爭議處理對勞資關係運作的影響之研究-制度化的反思,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五年。

黃榮坤,勞動者就勞請求權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論文,民國八十六年一月。

彭長榮,勞動者爭議行為合法性研究以醫師罷工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葉建廷,不當勞動行為規範法制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六年。

劉妙玲,替代爭議解決方案於企業內部運用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九年。

蔡文育,調解制度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三年六月。

蔡欽源,憲法上基本權利之規定在私法關係中之效力,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二年。

蔡維音,罷工行為規範之憲法基礎探討,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一年六月。

薛進坤,我國不當勞動行為法規範之探討,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六年。

廖森雲,船舶海難事故調查與海事評議制度之研究,國立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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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恆盈,從行政法之觀點論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之機能-以日本法制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一年三月。

謝杞森,公平交易法之行政程序與爭訟-以我國實務為探討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學位論文,民國八十七年五月。
藍健誠,合議制行政組織類型與成員建制之研究─以高雄市政府為例,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89/碩士。

羅朝勝,鄉鎮市調解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二年。

四、研究計畫、研究報告、會議資料、資料彙編

王惠玲,由國際勞動公約展望我國團結權之具體實踐,行政院國科會委託專門研究計畫,民國九十四年一月。

王能君,日本之團體協商與團體行動,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呂榮海,日本勞動委員會組織與功能研究,行政院勞委會委託研究計畫,民國八十一年。

成介之,九十一年度各級法院審理勞資爭議案件統計分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專章,再修正條文草案說帖,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專章相關問題探討會議記錄,民國九十三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三法修正草案,台北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九十一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裁決專章相關問題會議紀錄,民國九十三年。

李仁淼,日本憲法中勞動基本權之保障-以團結權之保障為中心,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林佳和,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中裁決處理程序相關問題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九十三年五月。

陳建文,團結權之思想發展與演變-以日本法的經驗為觀察素材,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陳建文,違反誠實協商義務之不當勞動行為類型-制度理念、設計邏輯與問題環節,九十二年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研討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

黃程貫,我國勞資爭議法制之檢討與重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黃程貫,我國團體協約制度之檢討與展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邱駿彥,勞資爭議之裁決機制,民國九十三年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學術研討會,國立台北大學主辦。

陳愛娥,勞動基本權在德國憲法基本權體系中的地位,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焦興鎧,美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之研究,九十三年度不當勞動行為及裁決機制研習會會議資料,行政院勞委會。

劉士豪,我國憲法基本權體系中之勞動基本權,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主辦,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劉士豪,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關運作程序,九十三年度不當勞動行為及裁決機制研習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

鄭傑夫,勞動訴訟—台灣審判實務與日本勞動審判法,民國九十三年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學術研討會,國立台北大學司法學系主辦。

魏千峰,美國與台灣有關爭議行為之刑事規範,民國九十三年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學術研討會會議資料

(二)、外文部分(按作者姓名字母順序)
一、書籍
Brox,Hans/ Rüthers,Bernd,Arbeitsrecht,15. Aufl.,W.Kohlhammer,2002.
Douglas L.Leslie,Labor Law in a nutshell, third edition,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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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dentifier.doi (DOI) 10.6814/NCCU202200218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