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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物品買賣法之比較研究
作者 許溫池
貢獻者 施智謀
許溫池
日期 1978
上傳時間 14-Apr-2016 14:02:11 (UTC+8)
摘要 買賣行為係吾人經濟生活上不可或缺之一環,尤其物品買賣(Sale of Goods)更是日日所見。物品買賣,就其形態而言,有為單純的國內物品買賣,亦即所調「傳統式的物品買賣」,此時,買賣契約的締結與物上履行係「同時」或於「最短期限內」發生為原則,例如吾人每日三餐所需購買之物品者是;有為異國間物品的買賣,亦即所謂「國際貿易」,其發生原因,乃係由今日運輸工具發達之結果,人類利用此運輸工具,將各地特有的產品,運至缺乏地區,以滿足需要,例如石油之由阿拉伯國家大宗輸往缺油國者是。
     有關規範買賣關係之法律,在國內買賣之場合,固可由內國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規範之,然在國際貿易之場合,由於各國對於買賣內容之規定頗不一致,因此貿易上之糾紛在所難免,例如我國對於危險負擔移轉準據點之問題,就與英國一八九三年物品買賣法(Sale of Goods Act 1893)不同,鑒於此,倡遵統一國際物品買賣之法律規範,於是油然而生。
     本文之撰寫形式,係以英國之物品買賣法之規定為骨幹,而以美國統一商法及一九六四統一國際物品契約締結法、買賣法為輔,並將我國有關買賣方面之條文與之作一比較。全文共分八章敘之,玆將其各章內容簡介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買賣之必然發生及買賣之性質與種類。
     第二章:各國有關物品買賣法之立法沿革。內分三節:就英國一八九三年物品買賣法、美國統一商法典及一九六四年統一國際物品買賣法之立法經過及其大概內容說明之。
     第三章:買賣契約之締結。內分二節;第一節物品買賣契約之意義,就本文所擬討之物品予以解說,並論及其與金錢、土地及依法視為土地部分之物及勞務性質之區別,最後說明物品買賣契約須移轉財產權與支付價金;第二節買賣契約之成立,第一項說明契約之成立方法,就要約與承諾、交錯要約及意思實現三方面予以詳細闡述;第二項締約能力,就未成年人與精神病人之締約能力予以說明。第三項締約方式,說明法定方式與約定方式之內容。
     第四章:買賣契約之履行。內分五節;第一節出賣人之義務,首先說明出賣人之主要義務,例如財產權的移轉及交付物品,就財產權之意義、移轉時期說明之,次就物品交付之意義、種類、時期、地點及費用負擔予以說明,最後論其附隨義務,例如交付證件、保管及通知保險等諸義務。第二節買受人之義務,亦就從其主義務論起,第一項就價金支付問題予以探討,內分價金之如何確定、支付時期、地點予以說明;第二項標的物之受領,內分受領之性質、成立要件及費用負擔之問題予以說明,第三項就買受人之附隨義務,例如保管、瑕疵證明、緊急變賣、指定標的物及其他附隨義務之說明。第三節買賣雙方當事人之共同義務,就同時履行與危險負擔兩問題予以說明。第四節非所有權人之出賣,就英國物品買賣法上有關之規定予以探討,例如不得否認原則之適用、公共市場的買賣得撤銷權利的買賣、因占有而為之出賣及依執行令所扣押物之出賣等,次就我國民法上有關之規定,例如無權代理、無權處分及善意取得等諸問題予以詳細研討。第五節影響契約履行之因素-情事變更,就其意義、可能發生之事由及其效力予以分析。
     第五章:出賣人之擔保責任。內分三節,第一節概說,就擔保責任的歷史沿革,分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說明,次論瑕疵擔保責任之法律根據,最後闡述疵瑕擔保責任之成立要件,例如須有瑕疵之存在、買受人不知瑕疵之存在、檢查通知等等事項,第二節瑕疵擔保之內容,就最重要的權利瑕疵及物之瑕疵擔保予以詳細說明,其中物之瑕疵擔保,亦分默示擔保商品性、適合特定目的及明示擔保的描述買賣、貨樣買賣說明。第三節擔保責任之限制,就免責約款之產生及限制之必要予以說明,次論責約款之內容及限制範圍、效力。
     第六章:買賣契約之救濟,內分四節;第一節未受價金出賣人之權利,首先說明何謂未付價金,其次論出契約之物上權利,例如拒絕交付權、留置權、停止運送權、再出賣權等。第二節出賣人之一般救濟權,就價金之訴及不受領之損害賠償予以探討,第三節買受人對不交付物品之救濟,內闡明買受人對出人不交付物品之各種救濟方法,例如不交付損害賠償之訴、強制履行、回復占有或侵占之訴及返還價金及利益之訴,第四節買受人對違反擔保之救濟,就拒受物品權、價金減少請求權、解除契約、替代物之請求交付與購買權及損害賠償請求權予以詳細說明。
     第七章:物品買賣契約之準據法。內分四節;第一節概說,就準據法在國際貿易上之必要性說明之。第二節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就其起源及明示準據法、默示準據法及無明示或默示準據法時之解決,第三節買賣契約締結及效力準据法,就自然人、法人締約能力之準據法及契約形式、實質準據法之各種主義予以探討,並論及合法性之準據法問題;第四節買賣契約消滅之準據法,就標的物給付不能、履行契約及消頁時效三者之準據法予以探討。
     第八章:結論。從英美法上之觀點,對我國民法上有關買賣規定之改進,提供個人之意見。
     本論文撰寫期間,承蒙施師頁智謀惠示資料、剴切指遵,並於百忙中,細加斧正,謹此深致最誠摯之謝意,惟筆者初嘗寫作,學殖亦未深,謬誤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師友宏達,不吝賜教,惠予指正,是所至盼。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A2002000844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施智謀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許溫池zh_TW
dc.creator (作者) 許溫池zh_TW
dc.date (日期) 1978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4-Apr-2016 14:02:11 (UTC+8)-
dc.date.available 14-Apr-2016 14:02:11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4-Apr-2016 14:02:11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A2002000844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4527-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買賣行為係吾人經濟生活上不可或缺之一環,尤其物品買賣(Sale of Goods)更是日日所見。物品買賣,就其形態而言,有為單純的國內物品買賣,亦即所調「傳統式的物品買賣」,此時,買賣契約的締結與物上履行係「同時」或於「最短期限內」發生為原則,例如吾人每日三餐所需購買之物品者是;有為異國間物品的買賣,亦即所謂「國際貿易」,其發生原因,乃係由今日運輸工具發達之結果,人類利用此運輸工具,將各地特有的產品,運至缺乏地區,以滿足需要,例如石油之由阿拉伯國家大宗輸往缺油國者是。
     有關規範買賣關係之法律,在國內買賣之場合,固可由內國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規範之,然在國際貿易之場合,由於各國對於買賣內容之規定頗不一致,因此貿易上之糾紛在所難免,例如我國對於危險負擔移轉準據點之問題,就與英國一八九三年物品買賣法(Sale of Goods Act 1893)不同,鑒於此,倡遵統一國際物品買賣之法律規範,於是油然而生。
     本文之撰寫形式,係以英國之物品買賣法之規定為骨幹,而以美國統一商法及一九六四統一國際物品契約締結法、買賣法為輔,並將我國有關買賣方面之條文與之作一比較。全文共分八章敘之,玆將其各章內容簡介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買賣之必然發生及買賣之性質與種類。
     第二章:各國有關物品買賣法之立法沿革。內分三節:就英國一八九三年物品買賣法、美國統一商法典及一九六四年統一國際物品買賣法之立法經過及其大概內容說明之。
     第三章:買賣契約之締結。內分二節;第一節物品買賣契約之意義,就本文所擬討之物品予以解說,並論及其與金錢、土地及依法視為土地部分之物及勞務性質之區別,最後說明物品買賣契約須移轉財產權與支付價金;第二節買賣契約之成立,第一項說明契約之成立方法,就要約與承諾、交錯要約及意思實現三方面予以詳細闡述;第二項締約能力,就未成年人與精神病人之締約能力予以說明。第三項締約方式,說明法定方式與約定方式之內容。
     第四章:買賣契約之履行。內分五節;第一節出賣人之義務,首先說明出賣人之主要義務,例如財產權的移轉及交付物品,就財產權之意義、移轉時期說明之,次就物品交付之意義、種類、時期、地點及費用負擔予以說明,最後論其附隨義務,例如交付證件、保管及通知保險等諸義務。第二節買受人之義務,亦就從其主義務論起,第一項就價金支付問題予以探討,內分價金之如何確定、支付時期、地點予以說明;第二項標的物之受領,內分受領之性質、成立要件及費用負擔之問題予以說明,第三項就買受人之附隨義務,例如保管、瑕疵證明、緊急變賣、指定標的物及其他附隨義務之說明。第三節買賣雙方當事人之共同義務,就同時履行與危險負擔兩問題予以說明。第四節非所有權人之出賣,就英國物品買賣法上有關之規定予以探討,例如不得否認原則之適用、公共市場的買賣得撤銷權利的買賣、因占有而為之出賣及依執行令所扣押物之出賣等,次就我國民法上有關之規定,例如無權代理、無權處分及善意取得等諸問題予以詳細研討。第五節影響契約履行之因素-情事變更,就其意義、可能發生之事由及其效力予以分析。
     第五章:出賣人之擔保責任。內分三節,第一節概說,就擔保責任的歷史沿革,分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說明,次論瑕疵擔保責任之法律根據,最後闡述疵瑕擔保責任之成立要件,例如須有瑕疵之存在、買受人不知瑕疵之存在、檢查通知等等事項,第二節瑕疵擔保之內容,就最重要的權利瑕疵及物之瑕疵擔保予以詳細說明,其中物之瑕疵擔保,亦分默示擔保商品性、適合特定目的及明示擔保的描述買賣、貨樣買賣說明。第三節擔保責任之限制,就免責約款之產生及限制之必要予以說明,次論責約款之內容及限制範圍、效力。
     第六章:買賣契約之救濟,內分四節;第一節未受價金出賣人之權利,首先說明何謂未付價金,其次論出契約之物上權利,例如拒絕交付權、留置權、停止運送權、再出賣權等。第二節出賣人之一般救濟權,就價金之訴及不受領之損害賠償予以探討,第三節買受人對不交付物品之救濟,內闡明買受人對出人不交付物品之各種救濟方法,例如不交付損害賠償之訴、強制履行、回復占有或侵占之訴及返還價金及利益之訴,第四節買受人對違反擔保之救濟,就拒受物品權、價金減少請求權、解除契約、替代物之請求交付與購買權及損害賠償請求權予以詳細說明。
     第七章:物品買賣契約之準據法。內分四節;第一節概說,就準據法在國際貿易上之必要性說明之。第二節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就其起源及明示準據法、默示準據法及無明示或默示準據法時之解決,第三節買賣契約締結及效力準据法,就自然人、法人締約能力之準據法及契約形式、實質準據法之各種主義予以探討,並論及合法性之準據法問題;第四節買賣契約消滅之準據法,就標的物給付不能、履行契約及消頁時效三者之準據法予以探討。
     第八章:結論。從英美法上之觀點,對我國民法上有關買賣規定之改進,提供個人之意見。
     本論文撰寫期間,承蒙施師頁智謀惠示資料、剴切指遵,並於百忙中,細加斧正,謹此深致最誠摯之謝意,惟筆者初嘗寫作,學殖亦未深,謬誤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師友宏達,不吝賜教,惠予指正,是所至盼。
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第一章 緒 論
     第二章 各國有關物品買賣法之立法沿革
     第一節 英國物品買賣法之立法沿革
     第二節 美國統一商法典買賣章之立法沿革
     第三節 統一國際物品買賣法之立法沿革
     第三章 物品買賣契約之締結
     第一節 物品買賣契約之意義
     第二節 買賣契約之成立要件
     第一項 契約成立之方法
     第一款 契約因要約與承諾而成立
     第二款 契約因交錯要約而成立
     第三款 契約因意思實現而成立
     第二項 締約能力
     第三項 締約方式
     第一款 法定方式
     第二款 約定方式
     第四章 買賣契約之履行
     第一節 出賣人之義務
     第一項 財產權之移轉
     第一款 財產權之意義
     第二款 財產權之移轉時期
     第二項 物品之交付
     第一款 交付之意義及種類
     第二款 交付時
     第三款 交付地
     第四款 交付費用之負擔
     第三項 出賣人之附隨義務
     第一款 概 說
     第二款 交付證件之義務
     第三款 保管之義務
     第四款 通知保險之義務
     第二節 買受人之義務
     第一項 價金之支付
     第一款 價金之確定
     第二款 價金支付之時期
     第三款 價金之支付地
     第二項 標的物之受領
     第一款 受領之性質及成立要件
     第二款 受領費用之負擔
     第三項 買受人之附隨義務
     第一款 保管義務
     第二款 瑕疵證明之義務
     第三款 緊急變賣之義務
     第四款 指定標的物之義務
     第五款 其他義務
     第三節 買賣雙方當事人之共同義務
     第一項 概 說
     第二項 同時履行
     第一款 原則上之規定
     第二款 經濟上之例外
     第三項 危險負擔
     第一款 危險負擔之意義
     第二款 危險負擔移轉之準據點
     第四節 非所有權人之出賣
     第五節 影響契約履行之因素-情事變更
     第一項 情事變更之意義
     第二項 情事變更之發生事由
     第一款 標的物之毀損滅失
     第二款 戰爭爆發
     第三款 政府之禁令
     第四款 輸出及輸入許可證與配額限制
     第三項 情事變更之效力
     第五章 出賣人之擔保責任
     第一節 概 說
     第一項 歷史上之沿革
     第一款 大陸法系
     第二款 英美法系
     第二項 瑕疵擔保責任之法律根據
     第三項 瑕疵擔保責任之成立要件
     第二節 瑕疵擔保之內容
     第一項 概 說
     第二項 權利之瑕疵擔保
     第三項 物之瑕疵擔保
     第一款 默示擔保
     第一目 商品性之擔保
     第二目 適合特定目的之擔保
     第二款 明示擔保
     第一目 描述買賣
     第二目 貨樣買賣
     第三節 擔保責任之限制
     第一項 概 說
     第二項 免責約款
     第六章 買賣契約之救濟
     第一節 未受價金出賣人對物品之權利
     第一項 概 說
     第二項 拒絕交付權
     第三項 留置權
     第一款 意義及性質
     第二款 留置權之終止
     第三款 留置權之效果
     第四項 停止運送權
     第一款 停止運送權之意義
     第二款 運送中之意義
     第三款 停止運送權之實施
     第四款 停止運送權之效果
     第五項 再出賣權
     第一款 再出賣權之成立
     第二款 再出賣之效果
     第二節 出賣人之一般救濟權
     第一項 價金給付之訴
     第二項 不受領之損害賠償
     第三節 買受人對不交付物品之救濟
     第四節 買受人對違反擔保責任之救濟
     第一項 拒受物品權
     第二項 價金減少請求權
     第三項 解除契約
     第四項 替代物之交付請求與講買權
     第五項 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七章 物品買賣契約之準據法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
     第一項 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起源
     第二項 明示之準據法
     第三項 默示之準據法
     第四項 無明示或默示時之準據法
     第三節 買賣契約締結及效力之準據法
     第一項 行為能力之準據法
     第一款 自然人
     第二款 法人
     第二項 契約形式之準據法
     第三項 契約實質之準據法
     第四項 合法性之準據法
     第四節 買賣契約消滅之準據法
     第八章 結論
     參考資料
zh_TW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A2002000844en_US
dc.title (題名) 物品買賣法之比較研究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