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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政府採購法工程爭議處理制度之研究
作者: 李玲瑜
貢獻者: 黃立
李玲瑜
關鍵詞: 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
先調後仲
公共工程履約爭議
工程爭議
工程契約
調解
仲裁
ADR
工程爭議處理機制
日期: 2008
上傳時間: 9-May-2016
摘要: 公共工程案件在適用政府採購法時,因其契約型態、性質與工程特性,往往容易產生諸多爭議,本文除了討論公共工程履約爭議的類型之外,同時也分析常見的爭議處理方法,也特別對於ADR等各種爭議救濟途徑的程序及效果進行比較。此外,對於日本的工程爭議處理機制也加以研究,介紹其法源、處理程序及法律效果等,並與我國履約爭議處理制度做一差異比較。\n政府採購法於民國96年7月,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修正實施,原條文第2項條文修正為「前項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工程採購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下稱申訴會)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付仲裁,機關不得拒絕。」使得採購機關不得拒絕廠商提出仲裁的後續救濟途徑,強化採購申訴會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之地位。此舉促使採購機關在面對政府採購案件爭議調解不成立時,廠商得以選擇較為快速解決爭端的仲裁方式,不必進入冗長的訴訟程序,耗損不必要之程序上金錢及時間花費,亦有助紛爭提早解決。該條文的修正實施,開啟了先調後仲的強制仲裁機制,可以說是我國在公共工程爭議解決政策上的重大變革。不僅重新強化仲裁的爭議解決機制,同時也節省爭議處理的時間成本,不至於浪費社會資源。\n惟新法的先調後仲制度實施至今,固然促使許多機關及廠商積極促成調解成立,但是在實務的操作上亦出現了許多的問題。本文從各種層面進行分析,探討各項實務上所可能面臨之問題作為討論重點,以期作為機關相關承辦人員及廠商之參考。\n\n關鍵字: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先調後仲、公共工程履約爭議、工程爭議、工程契約、調解、仲裁、ADR、工程爭議處理機制。
參考文獻: (一)書籍\n1、公共工程爭議處理案例彙編(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印,1997年11月。\n2、王伯儉,工程人員契約法律實務,永然文化出版,1996年12月。\n3、王伯儉,工程糾紛與索賠實務,元照出版,2003年8月。\n4、古嘉諄、陳希佳、顏玉明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二),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2006年2月。\n5、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一),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2005年9月。\n6、陳自強,契約之內容與消滅,學林文化,2004年1月。\n7、陳自強著,契約之成立與生效,2002年3月,一版\n8、黃立,民法債編總論,作者自版,2006年11月。\n9、黃立主編,民法債編總論,元照出版,2002年9月。\n10、黃立主編,民法債編各論(上)(下),元照出版,2004年10月。\n11、黃鈺華、蔡佩芳、李世祺,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元照出版,2003年7月。\n12、詹森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三),作者自版,2003年8月。\n13、謝哲勝、李金松,工程契約理論與求償實務,2005年11月。\n14、羅昌發,政府採購法與政府採購協定論析,元照出版,2004年10月。\n15、魏嘉甫,公益之路—建構台灣營建仲裁文化的過程,科技圖書,2005年6月。\n16、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四)寰瀛法律事務所,元照出版,2008年9月。\n17、黃立,民法總則,1999年10月二版。\n18、許宗力,雙方行政行為-以非正式協商、協定與行政契約為中心,收於新世紀新經濟法制之建構與挑戰,廖義男教授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公司。\n19、林家祺,政府採購法之救濟程序,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n20、陳建宇,政府採購異議、申訴、調解實務,民國92年,永然文化。\n21、林俊益,楊崇森、黃正宗、范光群、張迺良、林俊益、李念祖、朱立容合著,仲裁法新論,中華民國仲裁協會,1999年9月再版,頁25。\n22、陳煥文,國際仲裁法專論,民國83年4月,五南圖書出版公司。\n23、楊崇森、黃正宗、范光群、張迺良、林俊益、李念祖、朱立容合著,仲裁法新論,中華民國仲裁協會,1999年9月再版。\n24、尹章華、黃達元,仲裁法概要,文笙書局,2001。\n25、林俊益,國際商務仲裁(一)論文集,長弘出版社,民國79年4月。\n26、李家慶,工程爭議處理與法律責任,編錄於合約管理與求償,台灣營建研究院叢書,2002年,\n(二)期刊論文\n1、李金松,營建工程契約變更的限制,營造天下,第116期,2005年8月。\n2、李家慶,論工程契約之終止與解除,營建知訊,第229期,2002年2月。\n3、李家慶,論工程契約變更,收錄於劉尚志主編,2002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論文集,2002年11月。\n4、李家慶、蕭偉松,工程仲裁未來之走向—先調後仲之爭端解決模式,仲裁,第80期,第1,18頁,2006年。\n5、謝定亞,機關與廠商對於「先調後仲」應如何因應,營造天下,第136期,2007年10月。\n6、採購法先調後仲研習會專刊,仲裁,第83期,2007年。\n7、黃立,契約自由的限制,月旦法學雜誌,第125期,2005年10月。\n8、黃立,政府作為消費者-台灣與德國採購法制之比較,政大法學評論,第92期,2006年8月。\n9、李復甸,採購法第85條之1先調後仲問題之研究 黃立教授論文之回應發言,載於http://fuldali.blogspot.com/2007/08/851.html,網頁,瀏覽日期2008年6月。\n10、羅明通,採購法規範之範圍及公平合理原則適用於採購行為之界線,律師雜誌,第249期,2000年6月。\n11、羅明通,談政府採購之公平合理性,營建知訊,第228期,2002年1月。\n12、張南薰,情事變更原則在公共工程上之應用,政大法學評論。\n13、羅昌發,三軍委製行為在政府採購法之應用,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3期,2000年8月。\n14、李家慶、梅芳琪,我國公共工程履約爭議調解之發展現況與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159期。\n15、李得璋,「公共工程統包制度之推動」,營建工程統包制度研討會,第II冊,2000年。\n16、王伯儉,”業主處理工程糾紛索賠之要領”,寰瀛專論,第九期,2001年。\n17、施義芳、陳錦芳,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第2項增訂「先調解後仲裁」對工程履約爭議之影響。載於http://www.twce.org.tw/members/asso.union/photo/twcepaper/559/3.htm網頁,瀏覽日期2008年6月。\n(三)學位論文\n1、吳啟光,公共工程爭議調解與仲裁之研究,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92學年。\n2、施百鍵,公共工程爭議事件類型與其救濟途徑選擇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92學年。\n3、陳世超,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涉及契約變更爭議之研究,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論文,95學年。\n4、陳玉潔,工程契約變更之爭議問題,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94學年。\n5、楊良浩,公共工程履約爭議處置機制仲裁案例之研究,中華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論文,93學年。\n6、王榮棻,公共工程履約爭議採調解與訴訟方式比較之研究,逢甲大學,交通工程與管理所,碩士論文,93學年。\n7、何應朋,政府採購法爭議處理程序之研究,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8學年。\n8、吳家德,公共工程仲裁制度應用之研究,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91學年。\n9、彭俊寬,政府採購履約爭議處理機制之研究―以「仲裁或調解」判斷為中心,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94學年。\n10、王天鍵,政府採購法決標程序及相關爭議之探討及修正建議,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93學年。\n11、潘欣榮,獎勵民間參與公共設施法制之研究,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96學年。\n12、楊英君,公共工程履約爭議處理制度之研究,台灣科技大學營建系,碩士論文,97學年。\n13、陳惠茹,論仲裁判斷於現行民法消滅時效規定下所生之爭議,東吳大學,96學年,碩士論文。\n14、陳至誠,論公共工程履約保證金,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97學年,碩士論文。\n(四)線上資料庫\n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http://www.pcc.gov.tw/cht/index.\n2、內政部營建署 http://www.cpami.gov.tw \n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http://www.abri.gov.tw \n4、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n5、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n6、台灣營建研究院 http://www.tcri.org.tw \n7、國科會工程中心 http://nts.etpc.ncku.edu.tw/Chinese.htm \n8、內政部統計資訊服務網 http://www.moi.gov.tw/w3/stat/\n9、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http://www. arbitration. org. tw \n10、台灣營建仲裁協會 http://www. tcaa. org. tw \n11、法源法律網 http://www.lawbank.com.tw/index.php\n12、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n13、日本國土交通省http://www.mlit.go.jp/sogoseisaku/const/funcho/funcho.htm\n14、日本仲裁法http://www.kantei.go.jp/jp/singi/sihou/hourei/tyusai.html\n15、青森縣建設工事紛爭審查會http://www.pref.aomori.lg.jp/soshiki/kendo/kanri/4777.html\n16、日本公平取引委員會http://www.jftc.go.jp/kansei/index.html。\n(五)外文資料\n1、現代仲裁法論點,松浦馨、青山善充編集,有斐閣,1998年5月。\n2、齋藤隆,重視契約之公共工程系統相關研究,鹿島建設株式會社,2008年4月30日。\n3、山岸俊男,信賴の構造,東京大學出版會,1998。\n4、牧野良三,競争入札と談合,建設新書 都市文化社,1984。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93652014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3652014
資料類型: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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