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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人民參與司法審判-沿革、類型與合憲性 作者 吳文華 貢獻者 蘇永欽
吳文華關鍵詞 陪審
參審
人民觀審
試行試點
訴訟權日期 2011 上傳時間 30-Oct-2012 15:22:38 (UTC+8) 摘要 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亦即,使一般人民加入審判之列,打破由職業法官獨享審判權之情形。依參與程度之不同,略可分為,平民法官制、陪審制以及參審制,尤其是後兩種模式,不僅最廣為人知,也是最為普及的人民參與審判型態。是以,本文亦以此為出發點,探究兩者之異同與消長,以期為現今盛行卻難以界定屬性的混合制,提供定性的標準。 讓人民當法官參與審判,在我國似乎是很陌生的概念。實際上,司法院曾三度提出人民參與審判的相關法案,但均以失敗告終。司法院新任正副院長上任之際,即大力推行第四代的人民參與-人民觀審制。前車覆,後車戒,為了能使人民參與審判在我國得以生根,過往三次立法無法通過的違憲疑慮,在我國憲法架構下,如何建構一套人民參與審判之合憲性基礎以及其界限為何,乃首當其衝的問題,無從迴避。又除了憲法上所遭遇的困境外,是否還有其他隱藏的因素存在,均值得再次檢討反省,以供轉化為成功的契機,使人民參與審判能夠堂而皇之的進入我國。 又與臺灣臨近的東亞三國-中國(人民陪審員)、日本(裁判員)與韓國(陪審員),在2000年以後紛紛掀起了一股適合自己道路的人民參與熱,名稱雖有歧異、內容略有不同,但這股趨勢,已不容我們無動於衷。尤其是日、韓兩國,均曾就人民參與是否違反其憲法進行過熱烈的討論,且採取了迥異的解決方式,是以,借鏡其模式與如何處理違憲問題,為人民觀審準備資料、做足功課,也期許我國的人民參與審判不再只是只聞樓梯響,而不見人下來。 參考文獻 一、中文(一)書籍著作:王文杰,《嬗變中之中國大陸法制》,國立交通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第3版。何家弘主編,《中國的陪審制度向何處去-以世界陪審制度的歷史發展為背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李甲孚,《中國法制史》,聯經,民國77年10月,初版。李鴻禧等,《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元照,2002年12月,初版。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2009年9月,5版。法治斌、董保城,《憲法新論》,元照,2010年9月,4版。法治斌,《法治國家與表意自由-憲法專論(三)》,正典,2003年5月,1版。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自版,2004年6月,3版。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自版,2010年,增訂10版。吳景欽,《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以日本裁判員制度為例》,麗文文化,2010年11月,初版。吳景欽,《法官 應該我來當-各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法治時報社,2012年3月,初版。易延友,《陪審團審判與對抗式訴訟》,三民,2004年,初版。許志雄、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現代憲法論》,元照,2008年10月,4版。陳新民,《憲法學釋論》,三民,2008年9月,修正6版。蘇永欽,《司法改革的再改革》,元照,1998年10月,初版。湯德宗,《行政程序法論》,元照,2000年10月,初版。劉建宏,《基本人權保障與行政救濟途徑》,元照,2007年9月,初版第1刷。邱聯恭,《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七二),2001年10月,7刷。施鵬鵬,《陪審制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版。鄭文龍,《陪審團:人民當家做主的審判制度》,前衛,2011年4月,初版。蔣耀祖,《中美司法制度之比較》,臺灣商務印書館,民國65年3月,初版。刑事法系列研討會(一),《如何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刑事訴訟制度》,學林,2000年4月,初版。段重民、法治斌譯,《美國法律論壇(Talks on American Law)》,幼獅,民國80年12月,三版。(二)期刊文獻:司法院刑事廳,〈司法院構思中人民觀審制度Q&A進階版〉,100年6月22日。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調查之研究」民意調查報告書,民國100年6月。國際刑事法學會台灣分會,〈「人民觀審制之理論與實踐」圓桌論壇座談會座談會手冊〉,2011年10月,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國際經驗對台灣研擬中觀審制之啟示〉,《台灣法學雜誌》,第195期,2012年3月1日,頁80-121。《2012為公智庫展望司法民主化研討會,終結司法白色巨塔-人民觀審時代來臨》尤伯祥,〈論國民參與審判-以歷史與比較法的考察為基礎〉,《檢察新論》,第11期,2012年1月,頁256-279。尤伯祥,〈臨淵履冰,戰戰兢兢,反而滅頂?-試評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之「表意不表決」設計〉,《全國律師》,2012年4月號,頁49-71。王士帆譯,〈德國刑事訴訟之參審員〉,《法學叢刊》,第56卷第4期,2011年10月,頁125-147。王正嘉,〈嘉義地方法院兩次模擬觀審審判之觀察與心得〉,《全國律師》,2012年4月號,頁41-48。王兆鵬、黃國昌、林裕順,〈是司法改革還是司法騙局〉,《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29。王兆鵬,〈政治不曾如此冷漠 司法不曾如此專制〉,《司法改革雜誌》,第86期,2011年10月,頁31-32。王梅英,〈專家在法庭上的角色-鑑定或參審〉,《律師雜誌》,第253期,民國89年10月,頁29-37。尹章華,〈論陪審制度之訴訟功能與社會功能〉,《軍法專刊》,第37卷第1期,民國80年1月,頁20-23。尹章華,〈再論陪審制度之訴訟功能與社會功能〉,《軍法專刊》,第42卷第4期,民國85年4月,頁1-5。尹章華,〈三論陪審制度之訴訟功能與社會功能-兼論美國法制刑事陪審與民事陪審之異同〉,《軍法專刊》,第44卷第9期,民國87年9月,頁1-10。石志泉,〈論陪審制度〉,《法令月刊》,第6卷第6期,民國44年6月,頁3-5。朱石炎,〈論陪審制度〉,《法令月刊》,第34卷第5期,民國72年5月,頁11-14。江偉民,〈漫談陪審制度(一)〉,《法務通訊》,第1770期,民國85年3月28日,第2版。江偉民,〈漫談陪審制度(二)〉,《法務通訊》,第1771期,民國85年4月4日,第2版。江偉民,〈漫談陪審制度(三)〉,《法務通訊》,第1772期,民國85年4月11日,第2版。安裕琨,〈德國陪審制度〉,《軍法專刊》,第6卷第1期,民國46年元月20日,頁17-19。何賴傑,〈司法的民主化與平民化-論德國刑事參審制度〉,《司法改革雜誌》,第83期,2011年4月,頁37-39。李太正,〈陪審與參審-兼談日本考察所見〉,《檢察新論》,第2期,2007年7月,頁205-220。李念祖,〈實施參審制度在我國憲法上的幾個基本問題〉,《憲政時代》,第20卷第3期,民國84年1月,頁16-25。余麗貞,〈淺論「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是提升司法威信的良方妙藥嗎(上)」〉,《檢協會訊》,第75期,2012年3月,頁3-5。余麗貞,〈淺論「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是提升司法威信的良方妙藥嗎(中)」〉,《檢協會訊》,第76期,2012年4月,頁13-15。余麗貞,〈淺論「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是提升司法威信的良方妙藥嗎(下)」〉,《檢協會訊》,第77期,2012年5月,頁22-23。呂秉翰,〈審判制度之民主化?-「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評析〉,《刑事法雜誌》,第54卷第1期,民國99年2月,頁57-89。邱琦,〈德國專家參審制度簡介-以漢堡地方法院商事法庭為中心〉,《司法週刊》,第1275期,民國95年2月23日,第2版。邱英武,〈我國軍事審判法上軍官參與審判制度之研究-從德國的參審制度談起〉,《刑事法雜誌》,第41卷第1期,民國86年2月,頁42-54。林川陽,〈英國陪審制度〉,《刑事法雜誌》,第41卷第3期,民國86年6月,頁75-87。林永謀,〈德國陪審、參審採行之理念上觀察〉,《法令月刊》,第46卷第1期,民國84年1月,頁3-8。林永謀,〈論國民參與司法暨參審制之採行〉,《憲政時代》,第20卷第3期,民國84年1月,頁3-13。林永謀,〈法國陪審制度(上)〉,《司法週刊》,第319期,民國76年6月17日,第2版。林永謀,〈法國陪審制度(下)〉,《司法週刊》,第320期,民國76年6月24日,第2版。林永謀,〈德國參審制度(上)〉,《司法週刊》,第336期,民國76年10月14日,第3版。林永謀,〈德國參審制度(中)〉,《司法週刊》,第337期,民國76年10月21日,第3版。林永謀,〈德國參審制度(下)〉,《司法週刊》,第338期,民國76年10月28日,第3版。林文軒,〈大陸人民陪審制現狀與改革〉,《法令月刊》,第54卷第1期,2003年1月,頁70-83。林文軒,〈淺論中共人民陪審員制度之重構與反思〉,《法令月刊》,第60卷第4期,2009年4月,頁118-128。林佳和,〈勞工案件專家參審之問題試探〉,《律師雜誌》,第253期,民國89年10月,頁57-78。林裕順,〈國民參審反映人民心聲-蘊涵多元智慧、洋溢改變力量〉,《司法改革雜誌》,第76期,2010年3月,頁58-61。林裕順,〈國民參審「關鍵密碼」-庶民審判「不豫則廢」〉,《司法改革雜誌》,第80期,2010年10月,頁62-65。林裕順,〈人民參審 國民主權〉,《司法改革雜誌》,第82期,2011年2月,頁48-51。林裕順,〈國民參審「由下而上」-日本裁判員之選任與權利義務〉,《司法改革雜誌》,第83期,2011年4月,頁26-29。林裕順,〈人民只觀審?應從頭參與到尾〉,《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28。林裕順,〈觀審制度「虛.實」「光.影」〉,《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34-36。林裕順,〈人民參審 審議式民主〉,《司法改革雜誌》,第86期,2011年10月,頁40-42。林峰正,〈人民觀審不應是參「觀審」判〉,《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27。林超駿,〈法院組織、訴訟程序與案件控管-初論英國治安法院制度〉,《月旦法學雜誌》,第194期,2011年7月,頁52-67。林騰鷂,〈新世紀日本司法制度大改革〉,《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21期,2004年12月,頁1-35。林利芝,〈陪審團審判的經典案例-Williams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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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98651033
100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8651033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蘇永欽 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吳文華 zh_TW dc.creator (作者) 吳文華 zh_TW dc.date (日期) 2011 en_US dc.date.accessioned 30-Oct-2012 15:22:38 (UTC+8) - dc.date.available 30-Oct-2012 15:22:38 (UTC+8)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30-Oct-2012 15:22:38 (UTC+8)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098651033 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55045 -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 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 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學研究所 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98651033 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0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亦即,使一般人民加入審判之列,打破由職業法官獨享審判權之情形。依參與程度之不同,略可分為,平民法官制、陪審制以及參審制,尤其是後兩種模式,不僅最廣為人知,也是最為普及的人民參與審判型態。是以,本文亦以此為出發點,探究兩者之異同與消長,以期為現今盛行卻難以界定屬性的混合制,提供定性的標準。 讓人民當法官參與審判,在我國似乎是很陌生的概念。實際上,司法院曾三度提出人民參與審判的相關法案,但均以失敗告終。司法院新任正副院長上任之際,即大力推行第四代的人民參與-人民觀審制。前車覆,後車戒,為了能使人民參與審判在我國得以生根,過往三次立法無法通過的違憲疑慮,在我國憲法架構下,如何建構一套人民參與審判之合憲性基礎以及其界限為何,乃首當其衝的問題,無從迴避。又除了憲法上所遭遇的困境外,是否還有其他隱藏的因素存在,均值得再次檢討反省,以供轉化為成功的契機,使人民參與審判能夠堂而皇之的進入我國。 又與臺灣臨近的東亞三國-中國(人民陪審員)、日本(裁判員)與韓國(陪審員),在2000年以後紛紛掀起了一股適合自己道路的人民參與熱,名稱雖有歧異、內容略有不同,但這股趨勢,已不容我們無動於衷。尤其是日、韓兩國,均曾就人民參與是否違反其憲法進行過熱烈的討論,且採取了迥異的解決方式,是以,借鏡其模式與如何處理違憲問題,為人民觀審準備資料、做足功課,也期許我國的人民參與審判不再只是只聞樓梯響,而不見人下來。 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第壹章、緒論 1第一節、研究動機 1第二節、研究目的 3第一項、人民參與審判類型的簡介 3第二項、東亞人民參與審判模式的現況 4第三項、人民參與司法審判在我國扎根之問題 4第四項、簡評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 4第三節、研究方法 4第貳章、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之概況 6第一節、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之歷史演進 6第二節、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之理論基礎 7第一項、古代:保障司法獨立與自由權利的守護人 7第二項、近代:著重於人民參與以提升司法信賴與認同 8第三節、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之類型 9(一)純粹外行人法官模式 10(二)陪審制度 11(三)其餘三種則為混合法庭模式 11(1)德國的參審制度 11(2)法國的參審制 11(3)專家參審模式 12第四節、陪審與參審之辨明 13第一項、審判權是否分割 13第二項、另輔以形式規定 14第五節、陪審制度 15第一項、陪審制之意義與功能 15第二項、陪審制之沿革 16第一款、發展起源:古希臘、羅馬 16第二款、奠定基礎:英國 17第三款、集大成者:美國 19第三項、陪審制的類型-大陪審團與小陪審團 21第四項、陪審制之運作(以美國小陪審團為例) 24第一款、適用陪審團案件之限制 24第二款、陪審員之資格與任期 25第三款、陪審團的組成與拒卻-美國聯邦刑事訴訟規則§24 27第四款、陪審團之職責 30第五項、陪審制之利弊 34第六項、陪審制的最新發展 39第七項、陪審制的拓展與衰退 40第八項、小結 43第六節、參審制度 45第一項、參審制之意義 45第二項、參審制之沿革 46第一款、日爾曼時期 46第二款、法國大革命-陪審的西風東漸 47第三款、陪審制的改良-參審的創立 47第四款、陪審的廢除,參審的確立 48第三項、參審制的類型 48第一款、平民參審 49第二款、專家參審 49第三款、團體代表參審 50第四項、參審制之運作(以德國刑事參審為例) 51第一款、參審法院之組織與案件管轄 51第一目、區法院之參審法院 51第二目、地方法院之參審法院 52第二款、參審員之資格 52第三款、參審員之任期 54第四款、參審員之遴選 55第五款、參審員之權利 55第六款、參審員參與評議 57第七款、參審員之解任 58第八款、參審員之義務 58第五項、參審制之利弊 58第七節、小結-陪審、參審之比較 63第參章、西風東漸:東亞的人民參與熱-中國大陸、日本、韓國 65第一節 中國人民陪審員制度 65第一項、人民陪審制度的概念-具中國特色的陪審制度 65第二項、中國人民陪審制度的沿革 66第一款、紅色舶來品 66第二款、四部憲法、二立二廢 66第三款、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再起 68第三項、制度設計與具體運作 69第一款、立法目的 69第二款、適用類型 70第三款、人民陪審員之人數 71第四款、人民陪審員之資格限制 71第五款、遴選與任命程序 72第六款、任期 73第七款、擔任人民陪審員之義務 73第八款、職權 74第九款、迴避 75第十款、解任 75第十一款、培訓與管理 76第四項、人民陪審員之特色 76第一款、「名曰陪審,實屬參審」 76第二款、導入當事人選擇權 77第三款、人民陪審員走向菁英化 77第四款、完善人民陪審員之產生、培訓與保障 78第五款、人民陪審員未能參與審判委員會有所遺憾 78第五項、陪審三年,具體情況 79第六項、人民陪審員制度面之缺失 82第七項、小結-人民陪審員之未來發展-入憲與否 83第二節、日本裁判員制度 85第一項、現代日本之司法改革 85第一款、日本戰前之陪審制度 85第二款、日本司法改革再起之因素-司法精英化與司法精密化 86第三款、日本司法改革三部曲 87第一階段-司法制度改革審議會之設置 87第二階段-意見書之提出 88第三階段-司法制度改革推進法 89第四款、日本司法改革之結論與行動 89第五款、裁判員制度之配套 91第二項、日本裁判員制度之基本架構與運作 93第一款、立法目的 93第二款、適用之對象案件 93第一目、重罪案件 93第二目、強制適用 94第三款、合議庭的組成 95第四款、裁判員之選任 96第一目、選任資格 96第二目、不適格事由 97第三目、禁止就職事由 97第四目、辭退事由 98第五目、候補裁判員之準用 98第五款、裁判員之職權 98第六款、裁判員候選人名簿之製作 99第七款、裁判員之選任程序 99第八款、裁判員之解任 101第九款、裁判員參與審判之程序 102第十款、裁判員參與評議 104第十一款、評議人數-有條件之多數決 104第十二款、裁判員之義務 105第十三款、保護裁判員之措施 106第十四款、維持現狀之上訴 107第三項、裁判員制度的探討 107第一款、未就司法民主化為論述 108第二款、陪審制抑或參審制 108第三款、裁判員制度的現況分析 109第一目、成效良好的裁判員制度 109第二目、適用裁判員之案件以強盜致傷與殺人為大宗 110第三目、裁判員選任程序 110第四目、準備程序之長期化與案件審理期間之統計 111第四款、違憲乎?合憲乎? 111第一目、違憲論 112第二目、完全合憲論(無條件合憲論) 112第三目、附條件合憲論 113第四項、日本最高裁判所平成23年1196號判決 113第三節、韓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123第一項、韓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意涵 123第二項、韓國司法改革之經過-國民對司法之不信任 123第三項、韓國式的人民參與-「有關國民的刑事審判參與法」 125第一款、立法目的-提高司法的民主正當性及其信賴 126第二款、適用之案件類型-二元模式+被告聲請制 126第三款、被告的意思確認 127第四款、法院決定是否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 128第一目、毋須另為准許裁定 128第二目、排除裁定 128第五款、陪審員之產生及選任程序 129第六款、準備程序 132第七款、審判程序 133第八款、陪審員於審判程序之權限 134第九款、評議、評決與判決之宣告 135第十款、陪審員之保護措施 136第十二款、上訴審仍維持既有續審制 137第四項、韓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性質-傾向參審制之混合制 138第五項、違憲性降低之方式-被告聲請+陪審團評決之無拘束力 139第一款、被告聲請制 140第一目、聲請率低 141第二目、撤回率高 142第三目、法官排除率過高 142第二款、評決無拘束力 143第一目、與立法目的尚屬契合 144第二目、人權保障功能並未減損 145第六項、韓國國民參與審判之其他問題 146第一款、高上訴率高駁回率 146第二款、審判期日一日終結化 147第三款、陪審員之人數與選任陪審員之時間 148第四款、法官得介入陪審員評決 148第五款、陪審員得以多數決方式定罪 149第七項、小結 150第四節、中日韓三國制度之比較 150第肆章、人民參與司法審判在我國憲法上是否可行與其界限 153第一節、憲法沉默的爭議 153第二節、司法民主化的論述是否精確 154第一項、司法的正當性-專業的正確性 155第二項、人民參與之理由 156第三節、直接司法原則 157第四節、人民參與審判與法官審判獨立、身分保障是否有違 158第一項、掛鉤解釋 158第二項、脫鈎處理 159第三項、脫鈎處理下人民參與之可能 161第四項,容許人民參與下,非職業法官之限制與設計 162第五節、訴訟權之界限-接受職業法官審判之權利 163第一項、訴訟權之意涵 164第二項、輔以正當法律程序觀察 165第六節、課人民參與審判之義務是否違憲 172第七節、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 177第八節、法院案件之分配不容恣意操控原則 179第九節、小節-人民參與審判有界限論 180第伍章、我國的選擇:人民觀審-兼論其合憲性 181第一節、人民觀審概念的起源 181第二節、觀審條例草案之規定 185第一項、立法目的 185第二項、觀審員之定義、參與範圍與員額 187第三項、適用案件與管轄 191第四項、觀審員之選任程序 194第五項、應行準備程序 197第六項、審判期日 201第七項、終局評議與判決 204第八項、上訴 209第九項、觀審員之義務與保護 210第十項、試行、試點之人民觀審制 212第三節、試論觀審條例之憲法上問題 213第一項、觀審條例之規定是否侵害被告訴訟權 213第一款、觀審條例就重罪案件強制行觀審審判是否有違人民訴訟上之選擇權 213第二款、觀審條例規定本身有無侵害被告訴訟權 215第二項、試行試點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217第一款、美國法之參考 219第二款、我國法上之探討 220第四節、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與日韓之比較 223第陸章、結論 225參考文獻 229附件-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 239 zh_TW dc.language.iso en_US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8651033 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陪審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參審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人民觀審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試行試點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訴訟權 zh_TW dc.title (題名) 人民參與司法審判-沿革、類型與合憲性 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 en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中文(一)書籍著作:王文杰,《嬗變中之中國大陸法制》,國立交通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第3版。何家弘主編,《中國的陪審制度向何處去-以世界陪審制度的歷史發展為背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李甲孚,《中國法制史》,聯經,民國77年10月,初版。李鴻禧等,《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元照,2002年12月,初版。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2009年9月,5版。法治斌、董保城,《憲法新論》,元照,2010年9月,4版。法治斌,《法治國家與表意自由-憲法專論(三)》,正典,2003年5月,1版。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自版,2004年6月,3版。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自版,2010年,增訂10版。吳景欽,《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以日本裁判員制度為例》,麗文文化,2010年11月,初版。吳景欽,《法官 應該我來當-各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法治時報社,2012年3月,初版。易延友,《陪審團審判與對抗式訴訟》,三民,2004年,初版。許志雄、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現代憲法論》,元照,2008年10月,4版。陳新民,《憲法學釋論》,三民,2008年9月,修正6版。蘇永欽,《司法改革的再改革》,元照,1998年10月,初版。湯德宗,《行政程序法論》,元照,2000年10月,初版。劉建宏,《基本人權保障與行政救濟途徑》,元照,2007年9月,初版第1刷。邱聯恭,《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七二),2001年10月,7刷。施鵬鵬,《陪審制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版。鄭文龍,《陪審團:人民當家做主的審判制度》,前衛,2011年4月,初版。蔣耀祖,《中美司法制度之比較》,臺灣商務印書館,民國65年3月,初版。刑事法系列研討會(一),《如何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刑事訴訟制度》,學林,2000年4月,初版。段重民、法治斌譯,《美國法律論壇(Talks on American Law)》,幼獅,民國80年12月,三版。(二)期刊文獻:司法院刑事廳,〈司法院構思中人民觀審制度Q&A進階版〉,100年6月22日。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調查之研究」民意調查報告書,民國100年6月。國際刑事法學會台灣分會,〈「人民觀審制之理論與實踐」圓桌論壇座談會座談會手冊〉,2011年10月,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國際經驗對台灣研擬中觀審制之啟示〉,《台灣法學雜誌》,第195期,2012年3月1日,頁80-121。《2012為公智庫展望司法民主化研討會,終結司法白色巨塔-人民觀審時代來臨》尤伯祥,〈論國民參與審判-以歷史與比較法的考察為基礎〉,《檢察新論》,第11期,2012年1月,頁256-279。尤伯祥,〈臨淵履冰,戰戰兢兢,反而滅頂?-試評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之「表意不表決」設計〉,《全國律師》,2012年4月號,頁49-71。王士帆譯,〈德國刑事訴訟之參審員〉,《法學叢刊》,第56卷第4期,2011年10月,頁125-147。王正嘉,〈嘉義地方法院兩次模擬觀審審判之觀察與心得〉,《全國律師》,2012年4月號,頁41-48。王兆鵬、黃國昌、林裕順,〈是司法改革還是司法騙局〉,《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29。王兆鵬,〈政治不曾如此冷漠 司法不曾如此專制〉,《司法改革雜誌》,第86期,2011年10月,頁31-32。王梅英,〈專家在法庭上的角色-鑑定或參審〉,《律師雜誌》,第253期,民國89年10月,頁29-37。尹章華,〈論陪審制度之訴訟功能與社會功能〉,《軍法專刊》,第37卷第1期,民國80年1月,頁20-23。尹章華,〈再論陪審制度之訴訟功能與社會功能〉,《軍法專刊》,第42卷第4期,民國85年4月,頁1-5。尹章華,〈三論陪審制度之訴訟功能與社會功能-兼論美國法制刑事陪審與民事陪審之異同〉,《軍法專刊》,第44卷第9期,民國87年9月,頁1-10。石志泉,〈論陪審制度〉,《法令月刊》,第6卷第6期,民國44年6月,頁3-5。朱石炎,〈論陪審制度〉,《法令月刊》,第34卷第5期,民國72年5月,頁11-14。江偉民,〈漫談陪審制度(一)〉,《法務通訊》,第1770期,民國85年3月28日,第2版。江偉民,〈漫談陪審制度(二)〉,《法務通訊》,第1771期,民國85年4月4日,第2版。江偉民,〈漫談陪審制度(三)〉,《法務通訊》,第1772期,民國85年4月11日,第2版。安裕琨,〈德國陪審制度〉,《軍法專刊》,第6卷第1期,民國46年元月20日,頁17-19。何賴傑,〈司法的民主化與平民化-論德國刑事參審制度〉,《司法改革雜誌》,第83期,2011年4月,頁37-39。李太正,〈陪審與參審-兼談日本考察所見〉,《檢察新論》,第2期,2007年7月,頁205-220。李念祖,〈實施參審制度在我國憲法上的幾個基本問題〉,《憲政時代》,第20卷第3期,民國84年1月,頁16-25。余麗貞,〈淺論「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是提升司法威信的良方妙藥嗎(上)」〉,《檢協會訊》,第75期,2012年3月,頁3-5。余麗貞,〈淺論「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是提升司法威信的良方妙藥嗎(中)」〉,《檢協會訊》,第76期,2012年4月,頁13-15。余麗貞,〈淺論「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是提升司法威信的良方妙藥嗎(下)」〉,《檢協會訊》,第77期,2012年5月,頁22-23。呂秉翰,〈審判制度之民主化?-「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評析〉,《刑事法雜誌》,第54卷第1期,民國99年2月,頁57-89。邱琦,〈德國專家參審制度簡介-以漢堡地方法院商事法庭為中心〉,《司法週刊》,第1275期,民國95年2月23日,第2版。邱英武,〈我國軍事審判法上軍官參與審判制度之研究-從德國的參審制度談起〉,《刑事法雜誌》,第41卷第1期,民國86年2月,頁42-54。林川陽,〈英國陪審制度〉,《刑事法雜誌》,第41卷第3期,民國86年6月,頁75-87。林永謀,〈德國陪審、參審採行之理念上觀察〉,《法令月刊》,第46卷第1期,民國84年1月,頁3-8。林永謀,〈論國民參與司法暨參審制之採行〉,《憲政時代》,第20卷第3期,民國84年1月,頁3-13。林永謀,〈法國陪審制度(上)〉,《司法週刊》,第319期,民國76年6月17日,第2版。林永謀,〈法國陪審制度(下)〉,《司法週刊》,第320期,民國76年6月24日,第2版。林永謀,〈德國參審制度(上)〉,《司法週刊》,第336期,民國76年10月14日,第3版。林永謀,〈德國參審制度(中)〉,《司法週刊》,第337期,民國76年10月21日,第3版。林永謀,〈德國參審制度(下)〉,《司法週刊》,第338期,民國76年10月28日,第3版。林文軒,〈大陸人民陪審制現狀與改革〉,《法令月刊》,第54卷第1期,2003年1月,頁70-83。林文軒,〈淺論中共人民陪審員制度之重構與反思〉,《法令月刊》,第60卷第4期,2009年4月,頁118-128。林佳和,〈勞工案件專家參審之問題試探〉,《律師雜誌》,第253期,民國89年10月,頁57-78。林裕順,〈國民參審反映人民心聲-蘊涵多元智慧、洋溢改變力量〉,《司法改革雜誌》,第76期,2010年3月,頁58-61。林裕順,〈國民參審「關鍵密碼」-庶民審判「不豫則廢」〉,《司法改革雜誌》,第80期,2010年10月,頁62-65。林裕順,〈人民參審 國民主權〉,《司法改革雜誌》,第82期,2011年2月,頁48-51。林裕順,〈國民參審「由下而上」-日本裁判員之選任與權利義務〉,《司法改革雜誌》,第83期,2011年4月,頁26-29。林裕順,〈人民只觀審?應從頭參與到尾〉,《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28。林裕順,〈觀審制度「虛.實」「光.影」〉,《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34-36。林裕順,〈人民參審 審議式民主〉,《司法改革雜誌》,第86期,2011年10月,頁40-42。林峰正,〈人民觀審不應是參「觀審」判〉,《司法改革雜誌》,第85期,2011年8月,頁27。林超駿,〈法院組織、訴訟程序與案件控管-初論英國治安法院制度〉,《月旦法學雜誌》,第194期,2011年7月,頁52-67。林騰鷂,〈新世紀日本司法制度大改革〉,《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21期,2004年12月,頁1-35。林利芝,〈陪審團審判的經典案例-Williams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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